【內容提要】本研究重新審視了對新工人團結文化的兩種判斷:“守法抗爭”抑或“階級團結”。基于筆者在珠三角的田野調查,本研究提出,在新工人各種類型的集體行動中,盛行著“實用主義”的團結文化。工人能夠靈活地運用并界定官方提供的各種意識形態,尤其是充分地利用國家法律所賦予的空間,但又不被法律話語和司法途徑所束縛。工人日常生活的資源為工人形成更廣泛的團結提供了可能。對工人行動“守法主義”、“蜂窩式”的判斷顯得過于謹慎。但新工人維權行動的升級并不一定意味著“階級團結”的出現。基于工人自身的利益、關系、議價能力、維權風險、生活壓力,工人審慎地選擇自己的行動策略。工人的集體行動本身作為市場博弈的一種手段,體現了市場邏輯并確認了其合法性。其經濟訴求的提出也是基于各種市場因素的綜合考慮,而制度訴求的廣泛出現也體現著一種將市場議價機制常規化的愿景。“實用主義”的團結文化有其生活的基礎和系統性根源。
【關鍵詞】實用主義團結/守法抗爭/階級團結/新工人/集體行動
一、新工人團結文化的論辯
秉承西方學界淡化階級分析的思路,李靜君在其近著《以法之名:中國鐵銹地帶和陽光地帶的勞工抗爭》(以下簡稱《以法之名》)一書中批評了勞工研究的兩個主要傾向,即階級形成的目的論和經濟決定論。她指出,工人也有可能作為公民而非階級,借助國家的勞動法律爭取集體權益。同樣,工人的團結行動也未必形成于生產之中,具體的制度安排、生產之外的實踐和身份認同,都有可能塑造工人的抗爭政治(Lee,2007:13-16)。
對中國南北方勞工抗爭的比較研究印證了李靜君的觀點。“地方分權的法律威權主義”造就了南北方工人行動的三大特征:以地方政府為目標、蜂窩狀的行動、以法律為武器。李靜君指出,對南方“陽光地帶”的“新工人”①而言,由于社會主義時期生活經歷和階級話語的缺乏,他們的階級意識極其微弱。在有限的官方話語中,法律被他們視為維護權利的最為可靠的武器。工人的維權行動總是先訴諸法律程序,只有在司法途徑被證明無效的情況下,工人才訴諸其他形式的抗爭,如上街、堵路、罷工。盡管李靜君也認為,工人并不會簡單地順從國家的統治策略,社會轉型背景下制度和官方話語的持續變化為他們提供了充分的自主行動空間,他們會在官方提供的多重意識形態話語中不斷地“設計、嘗試、修正或拋棄各種行動模式和抗爭身份”(Lee,2007:14),但畢竟除法律外,新工人很難找到更為有效的維權工具。②他們的維權行動因此充斥著法律的修辭和邏輯(Lee,2007)。同樣,在訴求上,工人的行動只是為維護自己應有的法定權利,很少像國企工人那樣要求國家提供集體消費,或者爭取法外利益。不僅維權手段與訴求是溫和的,他們的團結也是極為有限的。“考慮到大量的勞動力供給、普遍的去技術化低工資的工作、獨立工會的缺失,中國工人幾乎沒有多少市場、車間和結社權力”(Lee,2007:24)。生計的壓力和勞動力市場的高流動性也使得他們很難形成集體性的組織和抗議。農村的土地也進一步緩和了他們的維權行動。因此新工人的集體行動,在企業內的團結是有限的,在企業間更是缺乏聯系和互動的,他們的行動基本處于孤立、分散的“蜂窩式”狀態(Lee,2007)。
李靜君的研究的田野資料是在1995至2003年間收集的(Lee,2007:263-264),新工人的抗爭政治在近十年中有了新的發展,大規模的抗爭浪潮不止一次出現,《以法之名》中的很多判斷也因此受到質疑。一些學者基于近些年新工人群體的集體行動案例對該研究提出了批評。批評的一個焦點在于對新工人團結文化的性質判斷。李靜君認為新工人的抗爭是基于公民身份的、缺乏階級意識的“守法主義”行動(Lee,2007)。而陳敬慈、潘毅等人則認為,應該從歷史的角度理解新工人的階級形成趨勢,工人的集體行動進程說明“階級團結”的浮現,他們力主重新“將階級帶回分析的中心”(Chan & Pun,2009;Leung & Pun,2009;Chan,2010;Pun & Lu,2010)。
在他們的研究案例中,新工人的維權行動并不會被法律話語和司法途徑束縛。工人在進行維權時,既有可能選擇法律途徑和集體行動并舉(Leung & Pun,2009),也有可能直接繞過法律程序,采取如集體罷工、堵路等抗爭方式(Chan & Pun,2009;Chan,2010)。在他們看來,法律僅僅是一種工具,可以被工人用來號召、鼓動其他工友的反抗行動。一旦法律被嚴格執行,工人就有可能提出其他額外的利益訴求(Chan,2010)。為了更有效地實現自身權益,他們也可能動員其他兄弟關聯企業工人的參與。而且,大規模的、有效的群體罷工事件,也很有可能刺激周圍或關聯企業后續的行動(Chan & Pun,2009;Leung & Pun,2009;Chan,2010)。
工人內部存在著各種促進抗爭的動力和資源。和李靜君一樣,陳敬慈等人的研究也發現老鄉關系在行動中動員的潛力(Lee,1999; Chan,2009)。他們的宿舍居住形態,可以無形中強化和擴展工人原有的性別、血緣和地緣關系網絡,并為工人建立共識、發展策略以及采取集體行動提供條件,是動員工人的社會和空間基礎(Chan & Pun,2009;任焰、潘毅,2006b)。③同時,“階級團結”論者尤其強調代際轉換帶來的影響。“80后”的年輕工人,和父輩有著完全不同的生活經歷。他們對城市消費主義、個人自由和發展等方面的認同,將不可避免地與“世界工廠”的殘酷現狀形成反差。這種巨大的沖突和對立,不僅造就年輕工人的情感傾向由焦慮、沮喪向怨恨、憤怒的轉化,也由此形成更為頻繁自發的集體行動。以前廣泛存在的地域、性別、技術等多元認同,和新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壓抑集體認同的努力,被認為會在生產關系中的利益對立無法緩解的情況下,很容易在特定的時刻統攝于階級認同中。經濟基礎因此具有“最后的決定性”作用(Pun & Lu,2010)。
他們部分贊同李靜君對國家角色的分析。集體議價權利受到抑制,以及階級話語從官方意識形態的淡化,妨礙了工人團結的形成(Chan,2010;潘毅、陳敬慈,2008)。但是他們提出,國家在勞動力再生產領域和社會保護領域的缺位,既造就了工人半無產階級化的現狀,又不能有效地通過制度途徑疏導矛盾。在他們看來,近幾年工人激烈的維權行動與此有很大關聯(Pun & Lu,2010)。
至于工人維權行動中很少出現階級話語,他們認為,并不能由此就判定工人缺乏階級意識。工人對老板的各種稱呼,如“臺灣佬”、“德國人”,并不能否認其含有反對資本所有者的實質。工人使用“大陸人”、“四川人”等概念也是為了建立更為廣泛的團結。近些年工人抗爭的歷史性變化被認為進一步展示了階級形成的趨勢:工人的要求越來越激進,經驗逐漸豐富,行動策略由此也更為復雜(Chan & Pun,2009;Chan,2010)。因此,只有從歷史的角度,才能理解階級的形成(湯普森,2001)。
關于新工人團結文化的爭論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法律是否是新工人維權行動的必要話語和必經之路?是否存在充分的打造工人團結的基礎?他們能否形成超越企業范圍的更廣泛的團結?更重要的是,這種團結文化的實質是什么?以筆者近兩年在珠三角的田野調查為基礎,本文提出,新工人的抗爭行動既非李靜君的“守法主義”所能概括,又并不必然意味著“階級團結”的出現。在本文看來,新工人的集體行動實際上反映了一種“實用主義”的團結文化。
這種實用主義主要表現在兩個層次。首先,在官方意識形態中,存在著各種可供利用的話語和巨大的運作空間,工人能有效地將其為己所用。李靜君注意到了工人的這種實用主義態度,但是田野材料的限制,使她低估了官方話語能夠提供的空間和工人對其創造性地利用的能力。其次,工人的反抗并不挑戰抽象的全球資本體系和國家體制,而是權宜性地選擇具體可行的目標。生活壓力的緊迫性、行動的風險性是影響工人行動選擇最為重要的因素。工人的行動盡管存在著個體/集體之分,其訴求也包含權利/利益/制度幾個層面,但本質上他們都是作為市場參與者爭取自身的利益。他們的行為與其說是反抗不如說是進一步確認合理的市場運作規則。
新工人的這種實用主義態度與斯科特筆下農民的底層政治非常類似。東南亞的農民能夠一定程度上洞察并利用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但是在家庭生存的壓力、被打壓的危險、復雜的階級結構面前,他們的行動往往旨在使制度的不利降至最低。“日常的脅迫”是左右農民和工人階級反抗政治的最重要情境。他們對中產階級和知識分子改變宏大國家結構和制度的愿景往往缺乏興趣(斯科特,2007)。
當然,工人的行動也不會僅限于誹謗、謠言、磨洋工等“弱武器”,考慮到全球工業體系相互依賴的分工與合作模式,集體撤退的行動模式是一種更具威力的反抗方式。這也涉及本研究對新工人抗爭政治另一方面的概括。即便缺乏獨立的正式組織,存在于工人生活中的同事、老鄉、同學關系網絡和互聯網等信息媒介,也能促進工人的團結和認同。在特定的工廠體制下,工人日常的互動可以形成有機的團結紐帶。借助互聯網等媒介的傳播,工人的行動甚至可以很快跨越地域的限制,形成更大范圍的聯動(汪建華,2011)。
二、個案選取與集體行動類型劃分
本研究的經驗材料主要來源于筆者在珠三角5個城市(廣州、深圳、東莞、佛山、中山)的田野調查。珠三角作為典型的代工廠聚集區域,吸引了許多海內外勞工研究者的目光。上述關于新工人團結文化的爭論,也都是基于這些學者在珠三角收集的田野材料。筆者正是借助相似背景下的經驗資料,與上述研究展開對話。
筆者分別于2011年1-2月、7-8月和2012年2-5月、8月在珠三角進行田野調查。資料收集主要以訪談和民族志為主,共涉及13家企業的集體行動案例。其中,正式訪談逾80例,訪談對象涉及行動的普通參與者、積極分子、各級管理人員和少數介入到這些事件的NGO工作人員和律師。筆者還在兩家企業和一所職校(2012年7月)分別進行了一個多月的民族志作業。此外,筆者還收集到相關案例的一些一手材料,包括工人的QQ聊天記錄、微博、博客、論壇發(回)帖、現場錄像和資方處理罷工事件的檔案資料等。報刊媒體的相關報道也和這些一手材料一道納入本研究的分析,以資與筆者的田野資料相互印證和補充。
基于典型性和資料翔實性的考慮,我從中挑選了4個案例進行分析。對這些案例的類型學劃分基于工廠政體和工人代際兩個維度。在以往的勞工研究文獻中,它們被認為是塑造新工人集體行動最為重要的因素(Gallagher,2011;Pun & Lu,2010;郭于華等,2011;潘毅等,2011)。在這些文獻中,兩代農民工被認為在生活機遇、社會化過程、受教育程度、信息技術使用能力、消費方式、社會關系網絡、發展期望、身份認同、情感傾向等方面有著巨大差異。④這直接影響了他們各自的團結紐帶、訴求指向和行動方式。
至于工廠政體對于工人行動方式的影響,布洛維已經專門進行過系統的討論(Burawoy,1985)。基于自己的田野觀察和前人的研究(Chan,1995),⑤我將工廠劃分為專制與準專制兩種政體。這兩種工廠一律盛行著“拆分型”的勞動再生產方式,工人在城市的打工收入只能維持自己在城市的簡單生活,難以承擔整個家庭在城市的生活成本。兩者的差異主要體現在勞動過程方面,專制工廠政體往往以高強度的勞動和非人性的管理為特征。相比較而言,準專制工廠政體可能具備以下特征:各項制度基本合乎法律標準,管理制度一定程度上考慮個人的尊嚴和感受,工人有一定的意見訴求渠道,勞動強度適度,以及注重對工人的勞動保護等。除了在生產過程中造就工人不同的社會關系和體驗,我的田野研究發現,企業的招聘方式、薪資待遇、生產組織方式、管理制度、居住安排、集體活動還將以各種方式滲透到工人日常的生活安排中,延續或中斷工人原初的生活方式,擴展或消解工人的社會關系網絡,促進或阻礙非正式領袖的產生,激發或瓦解工人的團結。
工人代際與工廠政體的組合造就了形態各異的集體行動。如表1所示,本文選擇的四個案例分別代表了四種不同的集體抗爭類型。老一代工人的抗爭訴求基本都以法律的明文規定為基礎爭取自己應有的權利(“底線型”訴求)。而新生代工人基于自身的發展期望、議價能力、信息知識,可能在力爭維護自己法定權益的基礎上,要求進一步分享企業發展的成果,并重視建立常規性的組織和議價機制(“增長型”訴求)⑥。在專制工廠政體下,頻繁流動的工人很難和自己的工友發展關系、建立默契,因此新老兩代工人的抗爭絕大多數都是“原子化”的,即工人在抗爭過程中缺乏交流意見、協商策略、傳遞信息的途徑和紐帶,組成集體行動的是一群缺乏協調的個體,當面臨資方的壓力或分化時,集體行動很容易被瓦解。但在準專制工廠政體下,對企業有限的忠誠使得工人群體有一定的穩定性。在一種相對穩定的環境中,新老兩代工人帶進各自的生活方式和社會關系網絡,并在日常互動中進一步發展這些網絡,兩代工人的抗爭可能分別以“地緣—同事關系”和“同事—同學關系”為團結基礎。
老一代的工人,由于他們很少期待在城市有進一步的發展,外出務工只是為補貼家用,加上年齡和人力資本的劣勢,他們幾乎很難提出法律規定之外的經濟訴求,重組工會這一類長遠的制度訴求也很難得到他們的積極回應。他們將自己的老鄉關系帶入到企業中。如果工廠環境尚可(準專制工廠政體),他們傾向于穩定下來,逐漸開始在周圍的社區中建立自己的獨立空間,并介紹更多的親友老鄉到企業工作。長期穩定的生產和生活交往,會擴展并強化其老鄉關系網絡,并和車間的同事建立默契。為了維護共同的權益,他們可能發起“地緣—同事關系為基礎的底線型抗爭”,區別于專制企業中“原子化的底線型抗爭”形態。
年輕的工人在面臨簡單枯燥的工作環境時,大多傾向于頻繁換工。不過他們開放的生活方式蘊含著迅速建立廣泛的團結紐帶的可能性。與老一代相比,他們的社會交往方式更為開放,借助頻繁多樣的群體性休閑消費活動(如聚餐、唱K、打牌、串門、逛街購物等),他們很容易彼此熟悉并建立默契。這在有過中專、職校、高中甚至大專教育經歷的年輕工人中(這類教育本身就在城市中進行,他們的都市生活方式在學校就已經開始養成)表現得尤為明顯。在準專制工廠政體下,工人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穩定性,他們的同事與同學關系網絡在共同的工廠生產和社區生活中得以逐漸培育、穩固、擴展及相互滲透。他們的生活也同時面臨著高消費、高人力資本、高發展期望與低工資、低回報、低發展機會的矛盾。他們的訴求既來源于這種生活的困境與沖突,又混合著互聯網提供的信息支持和生活經驗的增長。因此,在專制和準專制工廠政體下,他們可能分別形成“原子化的底線/增長型抗爭”和“同事—同學關系為基礎的增長型抗爭”模式。
三、案例簡介
在這一部分,我將簡要描述4個罷工案例的基本背景和發生過程。我們既能從這些案例中發現工人抗爭行動的復雜性,又可以借助這種多樣性抽象出其團結文化的實質所在。
(一)聯電廠⑦罷工:原子化的底線型抗爭
聯電廠是深圳一家生產小型變壓器的臺資企業,產品主要出口澳大利亞和奧地利。罷工前該廠有600多名員工,以女工為主,學歷主要在初中以下。
在罷工前,公司在很多方面都有違法之處,如不執行深圳市2010年最低工資標準、以推遲工資發放的方式阻攔工人離職、工人請假以加班工時相抵、社保繳納不到位等。工廠的勞動強度很大,每一次底薪上調都伴隨著單位時間產量的增加。工人的離職率因此非常高。
工人的不滿終于在2011年6月份的某個晚上爆發。當公司宣布將加班工資改為超量獎金時,⑧工人紛紛開始起哄。公司迅速開除了幾名拒絕開燈工作的廣西工人。很多工友準備提前下班,但被保安和組長阻攔。
第二天上午,一些工人開始了自發的罷工。看到許多工人膽小怕事,幾位工友攔在門口,勸阻大家為了共同的利益加入罷工。最后廠門口聚集了大概2/3的工友,一小堆一小堆地圍在一起。公司組長以上的都沒有參與罷工。以前也是為了工資待遇問題,組長曾發起過一次罷工。這次公司的政策沒有影響到他們的利益,他們反過來不斷勸阻工人復工。年齡大的或和管理者有關系的工友一般也不參加罷工。
企業剛開始對罷工采取不予理睬的態度。在焦急等待中,一些工友開始提出打橫幅、攔馬路或游行之類的方案,但都被村委的治安隊阻止了。聯系媒體也沒用。不過倒是有工友聯系上了一家為工人提供法律援助的NGO機構。
第二天下午,公司管理層終于決定和工人對話。不過在談判形式上,雙方出現了很大分歧。廠方提出,工人選代表到辦公室談;工人則要求資方在食堂與全體工人協商。最后公司答應讓所有罷工的工人到辦公室去談判。不過最后只進去了七八個工人。他們也沒說什么,很快就出來了。NGO工作人員下午也趕了過來,但被公司拒絕參與談判,他們只能在外面給工友提供法律援助,并進行了現場拍照和錄像。從當時的影像資料看,工人的行動表達都很羞澀。
最后,公司經過內部協商,宣布取消超量獎金,上調底薪到最低標準并補發前兩個月的工資差額,限制工人請假和離職的做法也被修正。由于取消了超量獎金,工人的加班更少工資更低了,加上離職就可以結清所有工資,大批工友選擇離職。一個星期后,同一工業園的兄弟廠也發生了罷工事件。
(二)表辰廠罷工:地緣—同事關系為基礎的底線型抗爭
表辰廠是某日本知名鐘表品牌下屬的一家深圳子公司,專門負責為該品牌生產表鏈、表針。2011年罷工時共有員工1100多名,平均年齡在30歲以上。公司普通員工月收入在2400元左右,相對同行來說并不高。不過公司產量任務和加班時間比較穩定,勞動保護也還不錯。因此,員工的離職率比較低,很多員工的企業工齡都在10年以上,工齡最長的甚至已有22年之久,此外,夫妻都在廠里工作的情況也不少。在長期的打工過程中,他們也會介紹一些老鄉親友進來。絕大多數工人都在周圍租房居住,老鄉之間的日常交往更加建構了他們的歸屬感,很多工人都很珍惜這種家庭和社區生活。他們和同事、上司也在這種穩定的互動中建立了良好關系。
罷工事件主要起源于化學部和表針部工人害怕被公司裁掉且不給予相應賠償。因為之前開關部的員工就被工廠突然解散,很多員工被刁難走人,或以0.5n⑨的賠償打發走人。化學部的工人前前后后利用下班的時間,在企業里頭開了五六次小會,討論罷工策略。最后決定以工廠在2005至2010年間未計入工資的40分鐘休息時間為利器,動員全廠員工參與罷工(這得益于他們在東莞的兄弟廠的成功先例的啟發和鼓舞),以后再談解雇的問題。他們集體向工廠提交了聯名信,要求廠方在10月17日前給予答復,否則全廠罷工。他們還事先通過老鄉關系,在各部門間進行了溝通,其他部門的態度他們都是有把握的。
17日工人開始了預定的罷工計劃。員工打出了自制的標語,如“表辰血汗工廠”、“還我血汗錢”等。剛開始幾天,工人只是待在廠區里,打卡之后并不工作。公司在21日做出一點妥協,將工人的餐費補助從100元提到300元。工人不接受這個方案。他們開始試圖沖破廠區的封鎖,趕來采訪的記者則被攔在路口。當化學部的工人敲鑼打鼓準備和其他部門工人匯合時,與日方管理層發生了一些沖突,幾名員工還受了點輕傷。
27日,廠方不得不再次做出讓步,即以“300+100n”補償工人的加班損失。這意味著工齡最長的員工也只能拿到2500元補償。工人再次堅決拒絕了公司的方案,并于次日沖出廠門外。到31號,工人終于在暴力威懾和管理者的人情關系下,回到工位,被迫簽署《復工意向表》。
但工人并沒有停止行動,他們一致以怠工回應廠方。也有工友在網上通過微博、博客與外界互動。一位湖南籍的工友聯系到了一家專門致力于勞動者權益保護的律師事務所。12位工人代表被選出來與該律所接洽,其中9位是湖南人,他們大都也是罷工中協調工人行動的骨干力量。在收集了584名工人的簽名和6000多元的辦事費用后,他們在11月6號向該律所正式遞交了聯名委托書。廠方在工人集體怠工的壓力下,不得不答應與工人談判。
談判共進行了三輪,但一直沒有實質性進展。此前一直怠工的員工在談判期間再次以拒絕加班的方式向廠方施壓。這期間談判代表也面臨著一些工人的質疑,懷疑他們是不是被收買。談判代表只能在最后的僵持階段,告知資方,他們的代表權即將失效,再沒結果,只能回到以前的混亂狀態。公司最終只得答應,以2011年的加班工資水準,乘以70%,賠償工人的40分鐘損失。
(三)松電廠罷工:原子化的底線/增長型抗爭
松電廠在罷工前是日本某電子品牌的關聯企業,成立于1996年。公司在很長一段時間發展還可以,那時招進來的工人,很多受過中等教育。2010年以后,公司效益一直不好,工人的福利待遇也開始明顯降低。除管理層,老員工基本都走了。罷工前公司有員工850多名,平均年齡約20歲,以女工為主。由于公司是站立式作業,加上要上夜班,很多年輕人難以適應,離職率非常高。
引起罷工的主要原因是普工底薪隨著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但班組長的工資沒有相應上調。在班組長代表和公司協商三次未果之后,2012年3月29日,班組長按原計劃發起了罷工行動。員工原本并沒有什么太大的不滿,但班組長說要罷工,他們也不好去上班。
罷工之前就有工友通過微博預告了29日的罷工。罷工開始時,所有參加罷工的員工人手一份《問題訴求總結》,里面主要涉及的訴求有:改選工會、給班組長及中層管理人員調薪、員工生活費補貼上漲200元、取消30元住宿費、依法繳納社保等。工人打出“維權”的條幅,并在廠區靜坐。勞動站官員、公司高層、工會主席的勸說和安撫均被工人以起哄的方式回應。工人照常打卡、吃飯,秩序良好。工友也不斷地通過微博向外界直播罷工情況,并發表了《松電工人致社會公開信》。松電工人內部在微博上也有一定的交流,盡管他們大多彼此不認識。
第二天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原本組織48名員工代表與公司高層座談,但是由于公司態度強硬,代表集體拒絕座談。第三天,事態開始轉向。公司一方面嚴令員工復工,否則重新招人,并拆除了打卡的卡鐘,要求工人登記考勤;另一方面分化班組長和工人,許諾答應班組長的調薪要求,并和工人說,班組長已答應復工。事實上,很多班組長確實開始動搖,工人也開始懷疑他們的班組長被收買了。分裂已經很明顯。公司趁機宣布了清明放假4天的決定。假后第一天,盡管仍有一些工友試圖堅持,但大勢已去,只能無奈復工。4月6日,員工還被迫簽了誓約書,承諾不再罷工。⑩
公司最終只答應給班組長調薪,同時象征性地取消了員工30元的住宿費。不過,這之后,公司被深圳市作為改革基層工會的樣本,進行了工會直選。
(四)汽新廠罷工:同事—同學關系為基礎的增長型抗爭
汽新廠是日本某著名汽車企業在佛山汽配園區投資的獨資公司,2007年正式批量生產,主要生產變速箱、傳動軸、曲軸、連桿等汽車配件。2010年罷工發生前共有員工2000多名,普工的工齡都在3年半以下。公司員工基本都從中專職校招聘過來,很多工人之間有同學關系。工人進廠前大多對這家全球500強企業抱有很大期待,但是來到企業后卻發現待遇很低。不過,他們期待公司的經營業績上升、投資成本收回后,自己的待遇也能夠逐漸提升。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工人越來越感覺這是種幻想,同時開始成批地離職(當然還是有很多老員工“半死不活”地留下來)。
不管怎么樣,工人彼此間的感情還是很好的,這也是很多人留下來的重要原因。他們的日常生活中盛行著生日聚會、唱K、聚餐等各種群體活動。任何人,據說只要性格不是太孤僻,都可以融入到這個活潑的群體中(通常以班為單位)。變速箱組裝科的員工由于流水線上共同的協作和部門內部的各種活動,相互之間尤其熟悉。
實際上,在2010年前工人就發動過很多小型的罷工或請愿活動。5月17日的罷工,始于幾位將要離職的工人為同事爭取權益的想法。直接導火索是,4月份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上調,但公司并沒有相應地給員工漲工資(前幾年工人工資的漲幅就很小),而只是將工人的一些福利劃到底薪當中。在一些工人幾次聚餐謀劃之后,他們在17日(周一)清晨,按響了兩條組裝線的急停按鈕。(11)工人沖出車間,到其他生產科游行。但是只有軸物加工科的一些工友加入他們的隊伍。他們同時也迅速啟用了QQ群和論壇等互聯網工具。在管理層的承諾下,工人復工了,等待公司一個禮拜后給他們答復。但工人很快在周五晚上重新發起了罷工,因為有傳言說廠方正在外面招人,以替代罷工者。罷工一經發起,就立馬席卷全廠。工人除了在現場游行示威、接受記者采訪,在網上的QQ群和論壇中也極其活躍。公司情急之下開除了2名帶頭罷工的工人,這反而更進一步激發了工人的憤怒情緒。當日本人拿著相機到示威的人群中拍照時,他們一致戴起了口罩,并反過來拿手機拍日本人。當資方律師指責工人違法時,工人通過在網上查找法律文獻,發現他們最起碼“不違法”。重組工會的訴求也直接來源于一些工友對《工會法》的查閱。工人情緒的高漲也伴隨著他們訴求的提升。根據罷工的影響和公司的利潤情況,他們提出加薪800元以上的訴求,公司加薪355元的方案直接被他們忽略。
31日又是一個轉折點。公司原本通過把工人分割在各科車間,基本控制了他們的罷工行動。怎料組裝科的一些員工不甘心就這樣失敗,溜出了車間,并和外面的鎮工會官員發生沖突。車間的同事聽說有工友被打,很快沖了出來。原先一直堅持文明理性罷工的工人,有些直接從生產線抄了家伙出來。鎮工會官員只得落荒而逃。第二天早上,幾乎三個勤(12)的工人都來到了廠里,準備大干一場。工人還在網上發公開信,譴責鎮工會的行為,請求社會各界給他們支持。
經某人大代表出面調停,勞資雙方重新回到談判桌。工人也請來了一位知名勞動關系學者加入他們的談判。最后,資方答應加薪500元。之后也按約定重組了工會,并落實了集體工資協商制度。汽新廠的罷工引發了一場全國范圍的罷工潮。
四、實用主義的團結文化
盡管工人的維權行動方式各異,但是本研究認為,在這些行動類型背后,隱含著工人一整套共同的團結文化:靈活地運用并定義官方意識形態、審慎地選擇行動策略、借助日常生活的資源構造團結形態。工人的這一套團結文化實質上貫穿的是市場邏輯而非階級邏輯。
(一)靈活運用官方意識形態
李靜君注意到了工人實用性地選擇官方話語的態度,但田野材料的限制;使她低估了官方話語能夠提供的空間和新工人對其創造性地利用的能力。她認為,在被抽空了階級話語之后,新工人似乎只能牢牢抓住法律的救命稻草,頂多再加上底層話語,要求國家關注弱勢群體(Lee,2007)。
其實在階級、法律、底層這幾種話語資源之外,市場和民族主義也是國家長期以來構建的重要話語。在工人無法依賴法律爭取更多利益的情況下,市場其實是一種更有效的話語資源。資方通常難以反駁工人基于自身人力資本、管理層級、行業工資水準、企業利潤、物價漲幅等因素提出的合理訴求,因為依據這些標準調整薪資待遇本身是符合市場運行規則的。資方可以不理會這些要求,因為他們這樣做并不違法。但是工人也同樣可以通過罷工這種集體撤退行為,讓資方重新評估他們的市場價值,汽新廠的工人就通過罷工有效地展示了自己的力量和價值。因此,在行業/企業利潤較高的情況下,工人往往可以有效地利用市場話語爭取自己的利益。即便在行業利潤比較低的電子業,如松電廠,物價的漲幅也構成他們向資方施壓的有力依據。民族主義話語同樣能促進工人的行動,尤其是在很多日資企業,這種話語既可以在工人之間建立與資方對立的認同,又可以給脫離甚至背叛他們的管理者施加巨大的壓力。
法律話語本身也蘊含著巨大的動員潛力。它本身可以成為工人行動的動力。上述4個案例,幾乎每一個行動背后都以一定的法律政策為支撐。幾乎每一次地方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都要引發一系列的集體行動。在聯電廠,地方最低工資標準的上調使得他們再難忍受公司的各種違法行為,尤其是底薪連最低標準都達不到這一條,有力地將工人團結起來。而在底薪達到基準線的企業,工人則可能期待工資相應的上調,松電廠和汽新廠的員工發起的罷工,都受到地方最低工資標準上調的刺激。又如,法律對離職賠償的規定,使得工齡長的工人敢于積極參與罷工。他們并不擔心被公司解雇,因為如果公司找不到合適的理由,就必須付出一大筆賠償費。表辰廠的工人就很好地抓住了這一點。十幾年的工齡可能帶來的賠償抵消了他們因自己年齡大失業后可能找不到工作的憂慮。
法律也可以為工人的制度訴求提出依據。重組工會和落實集體工資協商制度都可以在法律和政策文本中找到合法依據。法律本身也是被不斷爭奪和界定的。即便是在無法可依的情況下,工人也可以巧妙地實現由“守法”向“不違法”的轉換。法律雖然沒有明確賦予工人罷工的權利,但是也沒有明確說明罷工是違法行為。很多被訪者反復強調,正是確信這一點,使得他們敢于繼續和資方對抗。違反法律在他們看來是很可怕的,他們在行動中也盡量注意這一點,文明理性罷工因此成為很多罷工的行為基準。他們也盡量避開一些敏感議題,例如,汽新廠的工人在QQ群中就呼吁不要談論政治。基于安全的考慮,工人有意識地將自己的罷工行動界定為純粹的經濟行動和市場行為。
在上述案例中,無論企業存在何種違法行為,工人幾乎都直接越過了法律程序。長年在外的打工經歷,已經使他們很清楚地看到這種維權途徑的低效。珠三角各種性質的勞資糾紛案例,可能存在于他們周圍,也有可能出現在媒體的報道中。通過對這些案例的“學習”,他們變得逐漸老練:利用法律,但又不被法律話語和維權途徑所束縛。
(二)審慎選擇行動策略
工人的行動是靈活的,不被意識形態話語所約束。同時,他們的選擇又是審慎的,在可行的范圍內爭取自身的權益。文明理性罷工、不討論政治問題很好地說明了他們這種謹慎的特質。
從上述4個案例中,也能看出工人審慎的抗爭風格。聯電廠的工人缺乏有效的團結基礎,市場議價能力、法律知識和抗爭經驗都極其有限,因此他們在罷工時選擇圍成一圈,不出頭,不當代表,在集體抱團中尋求安全感。表辰廠化學部的工人,則選擇以全廠大多數員工都感興趣的“40分鐘賠償”作為動員手段,這樣他們既可能得到這些賠償,又能培養工人的團結意識和抗爭能力。松電廠的班組長,則選擇以200元生活費補貼來動員普通員工,同時抓住公司沒有按法律規定完整繳納“五險一金”的“硬傷”,以此增強自身行動的底氣。汽新廠年輕的變速箱組裝科工人,則根據自身的要害地位,引領了工廠的罷工行動。整個汽新廠的工人又在罷工中清楚地看到自身的車間議價能力,將抗爭行動進行到底。在這些企業,工人也開始不同程度地利用媒體來為自身爭取社會的支持力量。
但審慎的另一面則是保守。工人很容易基于利益算計而選擇觀望甚至背叛。如表辰廠、汽新廠的中低層管理者在罷工中也有利益,但基本都選擇坐收漁利。松電廠的班組長在實現自己的主要訴求后,轉過來幫助資方勸說、控制工人。工人往往在各種錯綜復雜的關系中搖擺,例如,很多員工在工人與管理者的親屬兩種身份之間搖擺。聯電廠的一些員工就是因為有親戚在管理層而不參加罷工。而表辰廠的員工最后的復工也是基于管理層的面子。左右工人選擇的除了利益、關系,還有議價能力。因此,在很多企業中,無技能、學歷低、年紀大的工人,往往在參與罷工時不是特別積極。
(三)借助日常生活資源構造團結形態
汽新廠的工人在互聯網、同事、同學等虛擬的和現實的關系網絡中協調彼此的行動,傳遞各種信息,分享彼此的經驗。而表辰廠的工人則只能借助老鄉關系在各部門間交流意見、協調行動,又經由有威望的工友在各部門組織和動員員工。而在聯電廠和松電廠,雖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著老鄉、同學、同事關系,但是很難在全廠范圍內形成有機的網絡。他們的行動很多時候只能是相互觀望,或者被其他群體左右。汽新廠和表辰廠展示的團結潛力盡管比較脆弱,難以對工人的行動產生強大的約束力并且依賴于特殊的工廠體制,但畢竟向我們展示了,新工人的行動并不一定就限于原子化,從他們生活本身,可以產生特定的團結紐帶和結社能力。正是在不起眼的、瑣碎的日常生活中,工人可能得以孕育出更為強大的攻勢。
借助互聯網等信息媒介的存在,工人的團結可以更進一步地跨越廠區和城市。除去抗爭本身的激勵性效果,工人還以互聯網為平臺,分享彼此的經驗。相比以前孤立的抗爭,現在工人可能逐漸在這種相互分享、學習和激勵中,形成共同的集體記憶和團結文化。
(四)市場導向的議價行為
無論是爭取既定的法律權利,還是要求額外的經濟訴求,本質上都是一種集體的市場議價行為。聯電廠和表辰廠的工人之所以只要求公司給予法律上應得的工資待遇,是因為他們看到企業利潤和自身市場議價能力(學歷、技能、年齡)都比較有限,因此,爭取到法定權利至少在現有情境下已經最大限度地實現了他們的利益。松電廠的班組長因為自身的人力資本(學歷、管理能力、工齡)要求更高的工資,同時又基于公司的利潤情況考慮,沒有進一步引導反而是勸阻工人爭取200元生活補貼的行為。這一行動充滿背叛的意味,但又確實是作為市場上的理性行動者在行動。大部分員工也看到了這一點,因此他們雖然心懷不滿,但也很快放棄了進一步的抗爭行動。汽新廠工人的加薪訴求更是綜合考慮了自身人力資本、企業利潤、物價漲幅等市場因素,他們重組工會和落實集體談判制度的訴求,也是為了進一步將市場議價機制常規化。
就罷工本身而言,也是作為一種討價還價的手段而存在的。當企業不答應他們的訴求時,工人通過集體撤退給企業造成更大的損失,讓企業重新評估他們的勞動價值和貢獻。
至少我們還沒有看到一個案例,表現出對替代市場運行規則的其他制度感興趣。工人的行為,并不試圖去調整抽象的市場自由主義意識形態、宏觀的全球資本組織體系和宏大的國家制度,而只是靈活地借助這些規則、制度和意識形態改善自己的生活困境。工人的抗爭確實如“階級團結”論者所言反對老板,但他們并不反對市場規則本身。
在汽新廠的民族志觀察進一步印證了上述看法。盡管這些年輕工人在罷工中的團結讓人印象深刻,但是他們的這種團結還是被市場邏輯所統攝。近兩年來汽新廠工會發展的困境展示了市場規則的根深蒂固。許多工人都期望工會能為他們在集體談判時爭取更高的工資和年終獎,但是在實際談判過程中,工會代表出于自己的前途考慮不敢在談判中表現得過于激烈,管理層出于自己的升遷考慮甚至不為工會提供有利的數據和信息,而工人更不可能以自身的集體行動來支持工會的談判。考慮到汽新廠現在的工資水準,工人認為可能也很難找到比這更好的工作。雖然他們認為企業的利潤很高,存在很大的爭取空間,但是要使他們再次團結起來,爭取這個空間,是很難的。
五、討論:新工人的團結文化及其根源
對近幾年珠三角代工廠工人的集體行動案例的分析表明,對新工人“守法主義”的判斷顯得過于謹慎。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不僅是工人進行維權的武器,它本身也會引發集體行動,并為工人進一步的制度訴求提供依據。法律的邊界本身也可以成為爭奪的標的,從“守法”到“不違法”的靈活轉變,能夠有效地消除工人對自身集體行動合法性的疑慮。工人還從改革的發展進程和歷史記憶中,成功地尋找到了市場和民族主義話語資源,并有效地借助這些話語,增強了抗爭的動員能力,拓寬了集體行動的范圍,提升了訴求的層次。在這些維權行動中,工人也有可能借助生活中的各種資源,在全廠范圍內,形成廣泛的非正式的團結。這種團結的文化,在互聯網等信息媒介的幫助下,可以穿透地域的限制,引發更大范圍的抗議浪潮。同時,在這種相互間的傳播、激勵、學習、分享的過程中,工人可能逐漸擁有共同的集體體驗和記憶。
本文對“階級團結”的判斷同樣持保留態度。本質上,工人的集體抗爭行動是一種市場博弈手段,他們經濟訴求的提出也是基于對自身的議價能力、企業利潤水準、物價漲幅等各種市場因素的綜合評估,而要求重組工會和落實工資集體協商制度也是為了能將市場議價機制常規化。工人的行動與其說是反抗不如說是進一步確認了市場規則的合法性。他們反對生活中最可見的“敵人”——企業老板及其代理人——但并沒有挑戰抽象的市場主義意識形態和全球資本體系。在這些抗爭行動中,我們也沒有看到工人提出過任何的替代性的制度設置。我們當然要從歷史的角度來看待工人團結文化的發展,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新工人能夠最終走向統一的階級認同。在良好或糟糕的經濟處境中,工人既有可能走向更大規模的抱團行動,也有可能各自為政,最大化地爭取自己或小群體的眼前利益。
基于筆者的田野調查,在對已有研究的討論和反思的基礎上,本研究提出,盛行在工人抗爭行動中的是一種實用主義的團結文化。表2概括了“實用主義團結”與前述的“守法抗爭”和“階級團結”在各個層面的差異。實用主義團結文化具體體現在四個方面,即靈活地運用并定義官方意識形態、審慎地選擇行動策略、借助日常生活資源構造團結形態、市場導向的議價行為。新工人的這種團結文化扎根于其日常生活中。可以說,工人的日常生活既激發又約束了其集體行動和團結文化的發展。
洞察并嫻熟運用官方話語的能力,來源于工人日常生活的互動、學習和經驗積累,以及近些年來互聯網等信息媒介給他們提供的認知支持。從農村或學校帶來的社會關系網絡和生活方式,在不同的工廠體制下以不同的路徑演化,或擴展、或丟棄、或加固、或中斷。從漫長的、瑣碎的日常生活中形成的團結紐帶和身份認同,最終與互聯網技術、市場環境、利益格局、企業發展狀況、資方和政府的行為方式形成復雜的互動關系,并造就多樣的行動方式和團結文化。但是,謀求生計的壓力和緊迫性,又使得他們將自身的抗議對象、訴求和策略的選擇限制在可行的范圍中。他們的興趣在于如何有效地在現有的制度情境和話語中,最大限度地爭取自身的當下權益,同時使風險和制度的不利降到最低。工人的團結行動本質上貫穿并確認了市場的議價邏輯。他們的集體行動本質上是一場務實的“生活斗爭”。
但我們也不能忽略工人生活形態和團結文化背后的系統性根源。資本在全球的不斷擴展,既要求生產領域尋求最優的資源配置和最低的成本組合,也需要最廣泛的人群在各個層面的消費,為生產的進一步擴張提供可持續的動力。新工人因此同時作為廉價勞動力參與生產,又作為龐大的消費群體,在大眾傳媒、廣告、時尚等介質的鼓動下,被吸引到工業、教育、信息等各種產品或領域的消費中。各種廉價商品和低端文化符號,很有可能在為工人提供感官物欲層面滿足的同時,瓦解工人的反思和批判意識。(13)但是,工人被激發的消費、發展需求和低人力成本發展模式之間也存在著內在的張力。在工業、教育、信息、餐飲等產品的消費中形成的團結紐帶、動員能力和認知洞察能力(如上所述)則在另一個層面為這種沖突提供生活領域的動力。系統性的安排因此既限制又激發了工人的行動,從而在更深的層次上形塑了工人的團結文化。
我們可以將新工人的實用主義態度放在一個歷史的視角中加以考察和比較。根據裴宜理等人的研究,民國時期的上海工人,尤其是半技術和非技術的工人群體,往往容易被吸引到強調經濟利益的幫會和國民黨的黃色工會中。地緣政治的廣泛存在進一步加強了上海工人的分裂。在缺乏技術工人的天津,工人的集體反抗不僅數量少、影響微弱,而且鮮有階級意識出現。在經濟機會極端缺乏的情況下,天津工人經常在幫派的斗爭中,與自己的階級兄弟短兵相接(參見裴宜理,2001;韓起瀾,2004;Hershatter,1986)。魏昂德的經典研究則揭示了社會主義時期國企工廠中“新傳統主義”的盛行:在上下關系上是實用性的互惠和效忠,在橫向關系上則是工人群體間的疏離。國企工人的團結意識在1990年代之后的企業改制過程中才被重新激發起來,在共同的命運面前,他們重新喚起了社會主義時期的道義經濟和階級話語,但是這種階級身份的重拾也被認為具有工具性的意涵,因其在老工人的集體行動中被反復證明是行之有效的(參見華爾德,1996;Lee,2007)。
雖然實用主義的態度相當程度上存在于不同時期的中國工人群體中,但我們需要注意到其背后系統性的制度安排和生活基礎的差異。這種差異由此導致了不同的團結模式。前工業時期生活經歷的巨大差異(體現在經濟條件、生活習慣、語言、飲食、戲劇等各個方面),導致了工人群體以地緣和技術為基礎的分化與團結,民國時期工人的集體行動最終體現為地緣和黨派政治的相互結合。國企老工人在改制過程及之后的集體行動,則滲透著社會主義時期的集體記憶、道義經濟倫理、階級話語、社區生活形態等各方面的影響。新工人的團結,雖然在老一代中隱約可見其地緣政治的存在,也偶爾出現國家賦予的階級話語,但卻與當代全球資本體系系統性的安排和技術發展更加密不可分。雖然缺少正式的組織基礎,消費主義與低人力成本模式的矛盾、互聯網的普及、職業教育的發展卻為新工人的抗爭提供了新的動力。在信息技術和教育經歷的影響下,新工人日常的團結紐帶和組織基礎相對民國工人和國企老工人而言,可能仍然是松散的、微弱的,但是其行動的擴散和相互間的呼應,卻可能具有時間上的迅捷性和空間上的廣泛性,而其訴求的產生和發展也有可能具有跳躍性。因此,不同時代的中國工人,可能在相當程度上共享實用主義的行動邏輯,但是其團結基礎和表現形態卻差異甚大。
注釋:
①在李靜君那里,“新工人”的“新”是相對于“國企老工人”(veteran state workers)而言,“新工人”指的是在改革開放之后從農村進入城市務工,從未經歷過改革之前的階級話語和工廠集體生活的農民工(Lee,2007)。本文所謂的“新工人”即沿襲李靜君的這個用法,而并非專指“新生代農民工”。
②底層話語也時有出現,但是效果遠不如法律話語。
③當然潘毅等人也承認,宿舍居住形態的高流動性妨礙了社區的形成和有效組織、制度的建立,同時它也被用來監視、控制工人(任焰、潘毅,2006a)。
④只接受過義務教育的新生代工人,在很多方面(如社會關系網絡、發展期望、身份認同等)與老一代有較大的相似性。考慮到中等教育在未來的普及趨勢,及其在塑造年輕工人生活方式方面的重要作用,當我們討論新生代工人時,更多地是指接受過中專、高中甚至大專教育的“80后”工人。當一個企業同時存在新老兩代工人,且新生代工人基本只受過義務教育時,我們在案例劃分時仍將其歸為老一代工人的維權行動。
⑤匿審專家建議本文采用陳佩華的產業關系模式對工廠進行劃分。陳佩華將外資企業的產業關系劃分為西方(包括日本)的人力資源管理模式和東方的專制管理模式,這對本研究很有啟發。但是筆者認為,僅關注管理模式是不夠的。在管理模式之外,國家干預(如戶籍制度的存在、對勞工三權的態度、官方工會的下滲、司法和行政規制方式)、勞動力再生產(“拆分型”)、市場競爭(不同行業的利潤空間、上下游廠商合作方式),以及勞動過程(勞動強度、是否流水線作業、是否站立式作業、技術性崗位的存在與否)等維度都將極大地塑造產業關系,并再生產出政治(社會關系)與意識形態(工人的體驗)的效果。因此,筆者更傾向于借用“工廠政體”的類型劃分來概述這種差異。
⑥蔡禾(2010)最早區分了“底線型”和“增長型”利益訴求。他提出,“底線型”利益訴求是指勞動者在工資收入、工作時間、社會保險、勞動保護等方面為達到國家法規明文確定的標準而展開的利益訴求;“增長型”利益訴求則是指勞動者不滿足底線利益的獲取,要求自身利益的增長與企業利益增長或與社會發展保持同步。本文對這兩個概念的使用基本上與蔡禾的定義一致。
⑦按照學術慣例,本文涉及的企業和人物,一律采用化名。
⑧該廠加班工資為11.38元/小時,超量獎金標準為9元/小時。
⑨n指工人的企業工齡,0.5n就是指工人被企業解雇時,以0.5乘n,再乘當年的月基本工資當做賠償。這遠低于法律規定的賠償標準。
⑩本研究對新工人集體抗爭團結紐帶的考察主要是就普通工人而言的,因此,在松電廠的罷工事件中,雖然存在班組長之間的默契,但是普通工人是分散的。在面對班組長的背叛時,他們無力以自身的團結行動做出回應,因此筆者將其歸入到原子化的抗爭形態中。
(11)其實工人很明確組裝科的樞紐性地位,只要他們停工,其他科也沒法生產,因為很多科都是為他們生產組裝的零部件。
(12)公司普通員工上班一般分為早、中、晚三個勤,組裝科為了保證生產質量,只有兩個勤。
(13)對于消費主義的批判性論述,可參考馬爾庫塞,2008;鮑德里亞,2008。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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