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咱們外聘的一個,咱們那個巴新的項目上……他在現場做測量,當地土人呢,車陷到這個軟基里邊,就出不來,他們就很氣憤,沒有任何征兆,就是覺得這個路還不通啊,就用木棍把這個林東(化名)給打了……實際上跟他們一點關系都沒有。”
△巴新是位于太平洋西南部的一個島嶼國家,主要涵蓋新幾內亞島東半部,西鄰印度尼西亞的巴布亞省。
“醫院說頭部跟頸錐連的第一根關節脫位,如果要恢復原位的話,就必須得做手術……走路一段距離以后,頭疼,還不敢提東西,什么東西都不敢提,一提就走不了,頭疼得就坐在那……”
從85后海外工人林東西北內陸的故鄉到工作地,直線距離超過6200公里。2014年5月發生在巴新的一場“短兵相接”,直到整整四年后才由北京市一中院的二審判決告一段落。
央企與勞動法
2013年4月,林東入職中國海外工程責任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中海外巴新公司,在門迪至坎德普公路工程項目擔任測量員。相比通常海外工人的勞務派遣關系,林東供職的央企用工相對規范,與他簽署了書面勞動合同,而不利的是,用人單位是以海外注冊的獨立法人主體的名義訂立合同的。在勞動合同中,雙方約定公司為林東在國外期間投保保額為五十萬元人民幣的人身意外險。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中國境內的企業必須為本單位全部職工繳納工傷保險,如未繳納,發生工傷事故后則由單位按照工傷保險待遇項目和標準,向工傷職工支付費用。中國海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和中海外巴新公司均未為林東在國內繳納社保,他的社保關系仍然在原單位,離職后也一直沒有接續。由于中海外巴新公司是外資企業,為爭取國內工傷保險待遇的權利,林東必須證明中國海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實際上才是他所在的用人單位,有責任為他繳納工傷保險。
2015年,林東在勞動法援助NGO的幫助下提起勞動仲裁,要求確認勞動關系,但因勞動合同的簽訂主體是中海外巴新公司,林東的請求被駁回。同年9月,在律師幫助下,林東準備了更充分的證據材料,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訴求仍然是要求確認勞動關系。
△基礎設施建設是中資企業在巴新的重要業務領域。圖為2011年時任中方參贊參觀中鐵建設集團巴新公司在建項目。
在庭審過程中,律師主張根據國務院《對外合作管理條例》規定,國外企業、機構和個人不得在中國境內招收勞務人員赴國外工作,因而巴新公司作為外國企業并無資格在中國境內與中國勞動者直接建立勞動關系。以巴新公司的名義與林東簽訂的勞動合同違反了法律的效力性禁止性規定,應屬無效。同時,公司關于林東所在巴新項目是由中海外公司分包給巴新公司,因而巴新公司才是林東的用工主體的主張,律師也指出,國務院《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明確規定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不得將工程項目分包給不具相應資質的單位。
分別在2018年1月和5月作出的一審、二審判決均支持了林東一方的主張,認定中國海外工程有限責任公司與林東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二審判決書中,法院還強調了《對外承包工程管理條例》要求對外承包工程的單位為外派人員購買境外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而證據顯示林東的保單是由中海外公司投保,可以佐證其確為用人單位。
確認勞動關系只是相對輕松的一步,接下來,林東還要面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向單位要求待遇等漫長的程序,接到判決的他心情并不輕松。
“掙到的錢還不夠看病的。”他說。
頸部的一擊
如果打開旅游網站,巴布亞新幾內亞被驢友們用略帶夸張的文筆、展示自然風情和土著人民文化的斑斕照片,刻畫為“冒著生命危險神游”、“神秘食人族”、“地球上最后的原生態天堂”。
而如果翻開商務部對外投資和經濟合作司2017年發布的《對外投資合作國別(地區)指南·巴布亞新幾內亞》,更冷靜的敘述告訴我們,該國“政府管理能力相對較弱”、“失業和半失業人口占就業適齡人口的93.1%”、“97%的土地被各個部落占有”、“各部落間沖突不斷,經常發生數百人的械斗”、“沒有連接全國的公路網,也沒有鐵路”、“治安惡劣全球聞名”、“2016年末中國對巴新直接投資存量18.70億美元”,且主要集中在鎳鈷礦、液化天然氣、金礦和基礎設施援建等。
顯然,林東和他的工友們前去的是后一個巴新。
因本土失業率很高,巴新對外籍勞工簽證控制很嚴,且在工作許可方面將中國列為“危險”國家之一,“只允許參與項目的中國專業技術人員辦理工作許可,并提出職稱認證和外語成績的嚴格要求(雅思4.0以上)”。
2016年底,中國籍在巴新勞務人員總共只有1069人。當地工人一般工資水平在800基納左右(按當下匯率約合人民幣1574元),技術工人月薪約1200基納。其《國民雇傭法》(勞動法)要求雇主為雇員繳納社保。當地“尚沒有勞動援助機構”。
如果排除高級管理和技術人員,以及通常在移民學上被稱為“僑民”(expatriate)的群體(指跟隨國際資本流動而從發達國家向后發國家流動的、從事較高崗位附加值的工作者),從外籍勞工權利保護的一般角度看,巴新的環境可謂一個集中化的代表:外來勞工與本地社群處于基本隔離的生活狀態,如果通過本地制度資源維護合法權益如果不是完全不可能,其使用成本也會十分高昂。同時,就業地的最低和平均工資、社會保險等待遇水平也遠不及國籍國。沒有當地成規模的同一國家或文化背景僑居群體做依托的情況下,個體勞工只能更深地依附于本國在當地的資本力量。
對于中國籍勞工,《工傷保險條例》規定應優先參加勞務輸出當地的工傷保險,同時國內的工傷保險關系中止,只有在不能參加當地保險時,國內的保險關系才會繼續。由于在非中方主導的海外投資項目工作的勞動者更多是通過對外勞務合作企業的勞務派遣到海外,除了林東所面臨的證明勞動關系的障礙(無勞動合同則證明負擔更沉重)以外,他們還面臨著當地醫療條件落后(巴新只有約400名醫生,平均每1.3萬人1名,被世衛組織認定為太平洋地區健康狀況最惡劣的國家)、對外勞務合作企業不幫助向境外雇主索賠、《對外勞務合作管理條例》規定的對外勞務合作風險處置備用金無法起到作用等更為嚴酷的挑戰。
根據商務部、國家統計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2016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截至該年度,共有4394家央企在境外設立企業,林東的用人單位也是其中之一。 2016年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分別占全球當年流量、存量的 13.5% 和 5.2%,流量承上年繼續位列按全球國家(地區)排名的第 2 位。與中國同列前十的國家或地區依次是美國、荷蘭、日本、加拿大、中國香港、法國、西班牙、德國和韓國。
△圖片來自商務部、國家統計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2016年度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公報》
通常來說,全球投資輸出主體是經濟社會較為發達的國家,其國內法對本國勞工的權利保護已經相當健全,而國內和國際法律、企業社會責任等社會建制,也會對其投資企業的外籍員工勞動權利狀況進行密切監督。相比之下,中國資本作為經濟體的頭部已經率先進入了世界領先的輸出行列,但頭部以下的勞動權利,無論國內法還是國際機制,都仍深陷于后發國家的低水準。
打在林東頸項的一擊,也打在所有中國海外勞工的權利上。
土人與木棍
與海外投資同步迅速增長的是海外勞工的規模和經濟貢獻量。在《2017年移民和匯款概況》報告中,世界銀行稱中國海外勞工總量已經達到1010萬人,僅次于印度、墨西哥和俄羅斯,居世界第四。而接收海外勞工匯款的總量全年共640億美元,排在全球第二位,僅次于印度的690億美元。
在國家層面上,國內法體系的不健全和對國際勞工法律和機制的參與程度低,致使海外勞工權益保障整體處于十分薄弱的水平,來自工作本身和所在地社會的針對中國工人的諸多侵害事件頻繁發生。
傳統上資本積累達到相當規模后進行大規模海外輸出的國家,其本國勞工隨著產業升級和教育、社會保障等制度完善,所從事行業、崗位的勞動附加值也會隨之提升,但這并不是中國的情況。幾年前的統計數據表明,在建筑紡織漁工類勞動密集型產業就業的工人仍占到中國海外勞工總數的80%以上(范姣艷、殷仁勝:《中國海外勞工權益保護法律制度研究》,中國經濟出版社,2013年,第340頁)。
輸出資本規模和質量相比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的差距,讓林東公司的管理者沒對把巴新本地人稱為“土人”沒有感覺到絲毫不妥,但“土人”們打在林東這位被誤認的庫爾茨身上的木棍,對中國工人來說卻的確稱得上“無情的邏輯做出神秘的安排”,讓海外勞工的身軀與本土民眾的車輪同陷在斷裂的道路上。
△庫爾茨是康拉德代表作《黑暗之心》中的關鍵人物,由馬龍·白蘭度出演的電影《現代啟示錄》即據此改編。
遠離母國導致的維權困難,加劇了中國海外勞工所承受的矛盾壓力。我們尚不能預測海外勞工群體將會以怎樣的具體方式更積極地應對重重困難,但可以肯定的是,對全球化就業的親身參與、國際化的視野,以及更豐富和直接的多元生命體驗,將使他們成為中國勞工群體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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