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沃爾瑪的工資談判又要開始了。在別人看來,沃爾瑪有工資談判,看上去挺不錯的啊,但沃爾瑪的工友卻表示,NO!
這幾年,沃爾瑪的工資協商,一直維持在4%左右的低水平,而深圳最低工資的漲幅,則平均每次都超過10%,即使是2017年,近年來漲幅最低的一年,漲幅也近乎5%。由此可見,沃爾瑪每年工資漲幅到底有多低。
這些年來,沃爾瑪的工資談判到底是怎么談的呢?談來談去,居然就讓沃爾瑪員工的工資越來越接近最低工資水平,使得沃爾瑪的工資從原本的行業最高水平,“發展”為行業幾乎墊底的水平。
大家都知道,在一場談判當中,談判代表很重要,我們先來看看沃爾瑪的談判代表都是什么人吧。
這是深圳沃爾瑪近年集體合同談判的代表名單。從這份代表名單里可以看出,談判代表中雖然大部分是沃爾瑪的工會主席,但沒有任何一人是沃爾瑪基層員工。
而且,最底下的兩個工會副主席和主席,居然分別是深圳沃爾瑪的一個高級經理和總監。
在深圳市實施《工會法》辦法里的第十一條,很明確地說道:
用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同類職務人員和人事部門負責人及其在本單位工作的近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工會主席、副主席、常務委員、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會成員。
這不是明擺著違反了深圳市工會的相關法律嗎?而且他們倆還能做上談判代表?
在網上搜索這兩位“主席”的資料后,還能發現,早在2015年,沃爾瑪的工友們就質疑他們的代表資格。
沃爾瑪中國員工聯誼會在2015年發表的文章《沃爾瑪中國員工聯誼會向深圳市總工會投訴老板工會》中,就可以看到,沃爾瑪工友曾到深圳市總工會投訴艾榮剛、王英這兩個沃爾瑪高管在集體談判中擔任員工方的首席代表和代表職務,但該投訴至今仍沒結果。
在投訴中,工友們直接指出,深圳沃爾瑪常年的低工資,就是因為談判中的代表完全不能代表繼承員工的利益!
深圳沃爾瑪工友整理的深圳沃爾瑪歷年工資漲幅與深圳歷年平均工資、最低工資漲幅對比
深圳沃爾瑪一位老員工的工資條。他的基礎工資是2336,到手工資只有1660。
其實,先不說他們倆能否擔任代表,單就他們分別擔任沃爾瑪所屬公司的工會副主席、主席一事,已經明顯違法,更不要說他們以主席的身份來參加談判了!
在談判代表中有這樣資質違法的人來做代表,而且一個還是首席代表,這談判能反映工人意志才怪!
而且,有問題的代表不僅是他們兩人。沃爾瑪各門店是如何產生代表的,也是一個重大問題。
這是沃爾瑪一家門店產生談判代表過程,居然就在微信里號召一下,然后就搞定了?到最后,這門店的工友和工會代表都不知道代表究竟是怎么定下的。
連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都沒開,就可以定下誰是工會的談判代表了?這不是扯蛋嗎?
按照《工會法》和《工會章程》的規定,基層工會主席和委員會,要接受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監督,并且向其做工作報告。遇到重大事項,還需要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討論表決之后,才能通過。否則的話,工會就不是反映工人的意志,而只是在反映工會中個別人,甚至可能是資方的意志!
從深圳沃爾瑪這些年來工資漲幅的低水平,導致實際工資不斷下降的情況來看,深圳沃爾瑪的工資談判中,完完全全就是走形式,甚至可以說在這個談判中,工人一方的聲音完全無力,甚至完全沒有表達出來。造成這種局面的,重要原因就是深圳沃爾瑪的各工會都無法、無意代表工人,反映工人意愿。
為了使工會失去作用,深圳沃爾瑪各工會一方面由偏向資方的管理來領導,另一方面深圳沃爾瑪各工會又完全把工會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拋棄,把工會本應該有的民主程序運作成為資本管理下的一套命令式系統,來達到瓦解工會作用的目的。
有這樣的談判代表,這樣的工會,深圳沃爾瑪的工資談判又怎么可能使工人滿意呢?哦,錯了,坐在沃爾瑪高層管理辦公室的那些“工人”,絕對是會對這種談判滿意得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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