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人名皆為化名
一沃爾瑪副總辱罵維權女工是沃爾瑪養了四年的“白眼狼”,現在我們看看這為被沃爾瑪辱罵為“白眼狼”的沃爾瑪女工,到底是經歷了何種遭遇?……
初來沃爾瑪新店開業
早在10年前我在央視新聞中就看到沃爾瑪的成就,很是敬佩沃爾瑪的創始人,期盼何時自己也能成為沃爾瑪的一員學習它的企業文化。
之后,一場突如其來的婚變,讓我有了這個機遇,最終我幸運的被沃爾瑪煙臺某店錄用。
當招聘人員面試我的時候,我說:是的,我喜歡這個行業,離婚前我是自己是開蛋糕店的小老板,我曾經去上海浦東國際培訓中心自費學習西點制作技能和這方面的管理經驗,現已掌握西點所有的實際操作技能和管理經驗。
于是,2010年10月18日我正式成為沃爾瑪大家庭的一員,此后我每天起的都很早,要倒兩班車到另外一家店里去培訓學習,雖然很辛苦,但是很開心。
培訓十天后,我們第一批錄取了人員都開始到自己的店里去報道上班了,此時還沒有正式開業,我們也主要是打掃衛生、按陳列圖整理各自區域。
當時我和其他同事一起跟著自己的領導張、楊愛國忙活著,新店衛生不好搞,地面很多污垢,要用壁紙刀和小鐵鏟一點一點的刮,再用清洗球刷干凈,那時我就是自己去買這些東西來收拾衛生,楊愛國從沒說過這些可以費用報銷,部門同事都說我傻,巴結領導。
嘴長在她們身上,我坦坦蕩蕩,身正不怕影子斜,隨她們說吧!
辛勤勞動受工傷沒有休息一天班
我每天早起晚歸,考勤表上可以體現出我上班打卡時間。
我下班是打完下班卡再回去白干2至3個小時的黑班,我真是把沃爾瑪當成自家開的店來認真對待,很認真很認真的工作每一天。
我的主管楊愛國(現在職)給我安排的工作是最多的,因為副總張富告訴我,要我扶持楊愛國的工作,我和楊愛國一個唱紅臉一個唱黑臉,從而讓楊愛國的工作順順利利。
楊愛國曾經在沃爾瑪供應商家做過,是張富請楊愛國來福山新店做面包房主管,屬于外聘人員。
張富就是在沒有經過我同意的狀況下,給予我一個“領班”的空頭銜,所謂的領班,跟“指導”崗位一樣,收入跟普通員工一樣,不過是糊弄著你多干活罷了,就這樣,我擔負起又累又多的工作。
不管什么,楊愛國都是要我先做,楊愛國讓我把貨架整理出來,按公司貨品擺放整理,一件原料貨品按生產日期從左往右從前往后擺放整齊,他自己卻做甩手大掌柜的在一邊觀看。
2010年11月24日15:35分我在整理加工間貨架時,西邊的一個大的貨架的第三層的一個貨箱,掉下來重重的砸到我的左手中指同時,又被距離很近的包柱子的不銹鋼角鐵割傷,我急忙快速跑去收貨部找急救箱。
當時是收貨部同事李某給我包扎的,把她嚇壞了,說:“老任啊,你快找你家主管楊愛國去醫院吧!”。
我捂著手指,找到正在按陳列圖整理貨架的主管楊愛國,當時莫大姐(現面包房技工)也在,楊愛國見我跑過來,問我怎么了,我告訴他說:‘剛才整貨時,貨物砸到手,正好被旁邊包柱子的不銹鋼給割傷了”,聽到這個,楊愛國就讓旁邊的莫大姐陪我去附近醫院包扎一下。
在店門口打的出租車,我們去了最近的醫院,醫生說清理傷口要縫針,莫大姐去辦的手續,我不敢看,莫大姐說:‘割的太深,看到骨頭了縫了六七針’。
回來路上,大姐還對我說:“老任,傷的不輕啊!”。
回到公司,還不到下班的時間,我看到楊愛國、張富、老侯在干我沒干完的工作。我是第一次打工(之前我從沒上過班,都是自己開店做生意),把店里的生意當成自己的生意,真的很用心的在做。
新店要開業很多工作還沒到位,我又是領班,不能沒有責任感,對待工作一定要認真負責!于是我用另一只手幫忙干我能干的,我按時上下班,沒有休息一天班。
為了零事故率,沃爾瑪拒絕給我報工傷
我找過主管楊愛國,對他說:“我的手是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的傷,公司應該給我報工傷吧?”
楊愛國告訴我,店里因剛開業要爭取安全運行零事故,暫且報不了工傷!
我又找鮮食副總張富再落實一下(因為沃爾瑪文化講誠信、尊重個人!再找副總問問這事兒,他們是領導就代表著公司),我問副總張富,張富也說現在2155店因為剛開業必須要追求安全運行無事故標準,所以等以后過了這段時間后店里再給你申報工傷吧!
既然領導都這么說了,先工作吧!
開業期間很忙,我一天也沒休息,帶一次性手套工作,這期間主管楊愛國從沒詢問過我的傷勢,我每天下班第一時間去醫院清理傷口換藥,中途感染過,領導批準我回家養傷,要養好傷口再回崗工作。
我在門口診所打了4天消炎點滴,一直口服消炎藥,大夫說不要沾水,問題不大,差不多了,炎癥消了,我也沒那么嬌氣,上班去!
回到單位,主管楊愛國讓我補假單,于是我就去醫院說明了情況補了四天病假單(沃爾瑪第一張病假單,考勤記錄上能體現這一點)。
然而,我的傷口卻一直隱隱約約的痛,同事都告訴我十指連心,過過伏(北方人稱三伏天)會好些,就這樣我馬大哈的干著,一直沒把這手指當回事,直到后來我發現問題的嚴重性,開始了與沃爾瑪的維權斗爭!
工傷復發,沃爾瑪拒不承擔責任,自己獨自承擔病痛折磨
從2013年開始,我手指的傷口處就開始慢慢變形凸起了,并且越來越大似的,不小心碰到了就錐心的痛。
慢慢的,今年負傷的手指上半截一點,我都不敢碰了。工作一天后手指就開始麻木。
我知道,自己的傷情不能再拖延了。
2014年4月中旬初,我去醫院檢查我的手指。
醫院診斷我的左手中指是創傷性神經瘤。醫生告訴我,神經瘤長的非常慢,所以我現在才感覺疼,早做手術比晚做效果好。
醫生問我怎么受的傷,我如實講述了,醫生說:“你這屬于工傷呀。做這個手術的話,對你個人來說醫藥費會很貴的。你還是回公司問問吧,報了工傷之后這些醫療費用你就不用出了,可以報銷。”
回店里后,因為主管楊愛國休年假,我就直接找到鮮食副總張富,告訴他說:
“我的手指當年因工受傷受傷,現在創傷處長了個神經瘤,需要二次手術。當年你們說要給我報工傷,我現在要手術,我要求享有工傷待遇!”
張富找人力資源部經理魏仁義商議后,回復我說:
“你已經過了一年的工傷認定時間了,現在報不了工傷了!”
聽到這樣的答復,我感覺自己受騙了!
張富當時告訴過我,說要在以后給我報工傷,這么大的事,現在你告訴我沒給我報,你說就因為你們的私利,來犧牲我的身體健康,這就是沃爾瑪所謂的尊重個人,誠信為本嗎?
我找到店長賈道德,向他說明了我的工傷以及需要二次手術的情況。
賈道德的答復是:“公司對這個事沒有責任,有責任的是主管楊愛國、副總張富、離職的常務花菊,附有連帶責任的是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經理魏仁義,要告就告他們。”
店長說的這個自相矛盾的話不是說的廢話嗎?他們不就是代表沃爾瑪嗎?我到底是因為給沃爾瑪打工而受傷的、還是因為給他們打工而受傷的?
見到店長如此狡辯抵賴,我立馬回答說:
“我是找店長解決問題的,不是來無理取鬧的,我任夏鳳的手千真萬確是工作中受的傷,實屬工傷。現如今因為我當初受傷處病變,要二次手術,醫藥費很貴,我的手指功能還會受損,我有權享有工傷。事情變成現在這樣,是我的直系領導面包房主管楊愛國和鮮食副總張富不誠信,致使我現在身心受到這么嚴重的傷害!總要給我一個滿意的答復吧!”
賈道德說他再聯系休假中的人力資源部經理魏仁義,商討一下,看看有什么可行的辦法幫到我。
但他最后還是說,由于我過了工傷認定時間,報不了工傷,讓我用職工醫療保險先去住院治療。
這是個什么事啊!我的手是工作中意外受的傷,我的領導副總張富當時跟我說“等過了開店期間就給我報工傷”。
現如今,我才知道,他們根本沒有給我報工傷,讓我自己承擔這個后果,這也太沒天理了吧?!
為了治療,只能繼續工作!這到底是屬于誰的身體?
因為我的手指疼,不能上班。
醫生還說我這病只能手術治療,休息是養不好的,所以只有做手術。可我哪來那多醫藥費呢?
我的主管楊愛國甚至還趁此機會,讓我用掉四天帶薪年假。無時無刻都在想著怎么扣掉員工的福利,這就是主管楊愛國的為人處事風格!
這哪兒行啊:不上班屬曠工,上班這手又不能操作;治病,又沒那么多醫藥費;而且我母親去年動手術花掉十萬,我妹妹去年又結婚,今年母親醫藥費每個月三千塊左右,我還是離異的,我能去哪兒湊醫藥費啊!
于是,我只能硬著頭皮找店長賈道德協商,問他能否暫時在公司給我安排一個我能做的工作,讓我能掙藥費去做手術。
店長賈道德告訴我,他可以想其它辦法幫助我,問我需要多少費用,報個數字給他。
但我自己也不知道后續需要多少費用啊,就像我不知道傷口還會病變一樣。
我只希望享有法定的工傷待遇,店長為什么還要想其它辦法來幫助我?
我們談過N次話,他們就是不愿意為我申報工傷,都說用其他辦法幫助我,弄得好像我倒過來欠了他們天大的人情一樣!
后來我被安排在店里賣福利彩票的柜臺,工作兩周,開了一個月的工資,再加上銀行卡里的一萬四存款,我就有錢要去做手術了。
這是我自己的身體,我要治好我的身體!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又時時問自己,我的身體真的是屬于我的嗎?!
沃爾瑪副總罵我是他養了四年的“白眼狼!”
2014年7月6日,我跟店長賈道德、鮮食副總張富、人力資源部主管兼工會主席李珍、面包房主管楊愛國等人,通通打了招呼:我要去做手術,我的手是在工作中受傷的,我有權享受工傷待遇!
2014年7月7日,我終于入院了。7月10日上午10:54進行手術。
從我入院到出院,店里的管理層沒有一個人看望過我,我真的對沃爾瑪很是寒心!
這就是五百強之首一貫標榜的以誠信為本、尊重個人、員工是最大財富的口號嗎?難道你們的財富就是建立在我們這些弱勢群體的身體健康之上嗎?
現在看來都是些扯淡騙人的口號。管理層男盜女娼,與供應商勾結損害沃爾瑪的利益;使用過期原料來加工糕點食品來損害消費者利益……這些東西,在沃爾瑪里發生過太多太多了。
出院時,醫生告訴我,這個神經瘤是做掉了,神經也給我修復了,但不保證會以后會不會再出現其它癥狀。
現在只是我的手指不會疼了,但也不保證今后不復發,再復發的話還要做手術。我的手指功能只是恢復著看,肯定不如從前!
甚至以后我的手指麻木感可能會加重,而且神經生長因子肌肉注射還會很疼……
2014年7月20日,同事讓我去交假單,我就填了2014年7月14至2014年8月13日的病假單。
但我要求從入院至上班日期間享有工傷待遇。
當我去找主管楊愛國和副總張富簽字,說到這個問題時,副總張富惱了,侮辱我的人格,說我是他養了四年的白眼狼!!
就是這個拒絕給我上報工傷的張富害慘了我!要不是他一直沒有給我報工傷,我現在還需要一直為手指的治療而煩惱嗎?
這就是代表我們店的鮮食副總張富,給因工負傷二次手術還沒康復員的答復!!!寒心啊!這是我任夏鳳在沃爾瑪第三次受到的人格侮辱!!!是誰給你們的權利可以這樣放肆!
現在看看自己來沃爾瑪這三年半,是多么不堪回首的三年半!我曾經以在沃爾瑪工作為榮,現在看來卻是讓我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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