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維權,之前的記過處分被取消,本以為這事就這么結束了。可沒想到,富士康根本沒有給我取消處分,而且還導致2014年底我被罰一千多元的獎金。
于是,2015年1月開始,我繼續堅持要求富士康糾正對我的錯誤處罰,但是富士康推諉扯皮,就是不給撥亂反正。
見我繼續堅持維權,他們就趁安裝監控的機會,把攝像頭調整角度,專門監視我工作的崗位,從此我每天工作在監控之下……
男性安管員借機性騷擾
安管員鄭春君(男性)利用職務之便,對我進行盯梢、恐嚇,要求我不得繼續維權,見到我沒有屈服后,接下來他又借機對我進行性騷擾!
2015年9月8日上午10點20分,在富士康規定的員工休息時間里,我聽到手機響了一下,就看了看手機,這時早已盯梢我多時的鄭春君突然躥過來給我拍照,并得意忘形的說“我終于逮到你了”。
我擔心鄭春君會曲改拍照時間,污蔑是我上班時間玩手機,我就要求查看鄭春君的拍照時間,但是他不但不給我看,反而用手使勁推搡我,并趁機用手不斷觸碰我的腹部。
在遭到我的嚴厲警告、呵斥后,他竟然惡人先告狀,說我拿他的手放在我的肚子上,并打電話報警,又指控我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警察趕到現場后,得知我們雙方之間的爭執沒有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因而屬于富士康內部事件,警察就撤離了。
為了給我制造莫須有的“罪名”,鄭春君威脅、利誘一個拉料的年輕工友,要求做對他有利的偽證,那個工友告訴我說: “安管(鄭春君)找我,說是如果我出來作對他有利的證據,就把我之前的小過(處分)去掉,否則后果自負”,那個工友拒絕做偽證。
事后,鄭春君就在富士康內部散步謠言,企圖混淆視聽、掩蓋真相!比如他曾經對他的課長孫樂安就如此說道。其實關于鄭春君以往對女工的不良行為,在富士康工友當中也早有傳言。
真不明白富士康到底是怎么了,我一個弱女子到了富士康就仿佛擁有了超能力:先是毆打富士康的男領導,現在又被誣陷為限制男安管員的人身自由……他老板的,你們富士康男人都是爺們兒嗎?
樓頂維權
就鄭春君找人做偽證誣陷我上班玩手機以及性騷擾一事,我要求富士康能還我一個公道,卻被富士康告知這段時間太忙,沒人處理我的事情。
作為世界五百強的富士康,發生了愧對員工的事件后,不但不積極糾正彌補,反而采取安裝攝像頭、保安員誣陷、借機性騷擾女工、找人作偽證、逃避拒不處理等種種無恥伎倆,讓人心寒和憤怒!難道我們底層的員工就沒有人權了嗎?
在我的堅持不懈的追問下,2015年10月19日,富士康安全管理部主管吳東課長終于答復我對事件的調查處理結果:胡朝欽有錯,鄭春君有錯,但他們是領導,不可能因為我處分他們,因為富士康還要靠他們,并讓我想開點!
如此荒誕處理結果怎能讓人接受?富士康領導犯錯不能受到處分,理由是富士康要靠他們,難道富士康就不靠一線員工嗎?我到底錯在哪?我哪一條違反富士康規定,難道我要一個公道錯了嗎?
當天下午一點半左右,我幾次打富士康副總鄭光杰的電話,他都不接,我大腦一片空白,手舉“請還我公道”的標語站在倉庫樓頂,我想讓更多的人知道我的冤屈,我想讓富士康領導幫幫我,還我一個公道。
2015年10月7日與鄭光潔副總的短信
想起這一年多的不公平待遇,我淚如泉涌,放生痛哭,我也真正悟到了為什么會有那么多的富士康工友選擇了跳樓!
領導發現我站在樓頂,就勸我下來,警察隨后也趕到現場來。我說根本就沒想跳樓,只是想討個公道。
此時部門主管王佳課長(女)爬上樓頂摟住我對我說:“要相信領導,一定會公平、公正解決我的問題。”。
企圖掩蓋,竟想誣陷我有精神病
在警方的幫助下,我安全下樓,但手腳冰涼,身體虛脫,急救車把我送往煙臺業達醫院,我的家人先期墊付1000元住院押金,住到神經一科病房。
2015年10月20日早上,醫生查房,該醫務部門主任(女)當著醫生和病房的病人面對我說:“你什么事都沒有,你快出院吧”。
我一愣沒吱聲,主任又說:“你一點事都沒有,快說你什么時候出院?”。
我回答說:“難道我死了才叫有事?”。
主任馬上告訴其他醫生,說我不適合住到神經科,應該轉精神科并讓心理醫生來檢查我。
心理科的主任醫生經過和我交談,知道了我的冤屈,理解了我的苦衷。由于左肘工傷疼痛,我被轉到康復科治療。
事后心理科主任告訴我,富士康有人找她,想把我轉到精神科,是她認為我精神沒問題,是她建議我進行康復科治療左肘,這樣我才沒有被轉到精神科。
此時我才知道富士康極其惡毒的險惡用心,妄圖詆毀我為精神病人來掩飾富士康一系列的齷齪行為,試問一個精神病人的言論誰能相信呢?
醫療期內非法辭退
2015年10月22日,關愛中心的專理鄭松女士、事業處課長邢娟女士、部門課長王佳女士、路廣超組長代表富士康來醫院探望慰問我,叮囑我要安心養病,并再次要我相信富士康會公平、公正處理一切事情,住院費用富士康會解決。
可是后,當醫院通知我續交醫療費時,富士康又拒絕給支付醫療費,醫院就停止了對我的治療。2015年11月12日,我被迫離開醫院,醫生建議我休養1個月。
13日,我接到匿名的電話,稱我采取非理性方式表達訴求,富士康已經決定與我解除勞動合同。19日,我續病假,卻被告知富士康已解約,醫療期無法再繼續延請。
我真的懵了,難道這就是在我苦苦維權一年等來的最終結果?我的事情拖延至今一年多了,每次都是層層匯報,合理訴求,得到的卻全是推脫扯皮,我依法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有過錯嗎?
富士康從未告訴我何為理性表達方式,我之前的維權方式難道不理性嗎?富士康是如何待我的?!
我現在的處分大過未去,獎金未補,胡朝欽、鄭春君濫用職權,騷擾女工,又企圖指使他人做偽證,現在富士康惱羞成怒的用強行跟我解除合同這一卑劣手段就可以掩蓋一切嗎?
富士康工會不作為
2015年11月24日,在關愛中心的會議室,就富士康在我醫療期內單方強行與我解除勞動合同一事,我請求富士康就我的不公正遭遇給個說法,并就富士康辭退我一事,我詢問富士康工會副主席宋德志:“你們工會是什么態度?”
宋德志極其蠻橫的告訴我:“工會同意富士康辭退你,你不服可以到勞動仲裁去告富士康!”
之前富士康針對我的情況曾經成立過一個以宋德志為首的由多人組成的調查組,宋德志對我的事情的前因后果是再清楚不過的,但是身為工會主席的他卻沒有依法履行工會主席的職責,實為黃色工會的典型表現。
人資主管只是拿出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復印件讓我看,我要查看原件遭到拒絕,我只能在會議室呆了一天一夜,富士康派人24小時看著我。
第二天下午六點多鐘,有警察來找我稱:富士康報了警,說我擾亂富士康正常辦公秩序。我只是一人靜靜的坐在那兒,怎么擾亂富士康秩序了?
警察耐心聽我說了我在富士康的委屈,表示理解。但是富士康報了警他們又不能不管,還是勸我離開富士康,并勸我到勞動仲裁去申訴。
我問警察:“勞動仲裁會秉公辦事嗎?”。
警察說你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我們代表的是國家。
凌晨1點多警察才離開。我問警察,如果仲裁不公平,我是否可以用我的方式去維權。警察告知,只要不違法,允許維權。
男保安暴力拖拽,導致我流產
我在富士康關愛中心呆了三天兩夜,富士康未有任何說法,卻逼迫同在富士康上班的老公帶我回家。有的人會說:既然你感覺富士康對你不公,你可以選擇離開,何必讓自己如此痛苦,值得嗎?
富士康領導也曾問我:我就不明白了,別人如果遇到你這么多的不公,早離開了,你為什么不走?
我的回答是:
人活一口氣,如果每個人遇到不平之事都選擇逃避,那這個社會會變得黑暗。
我認為每個人或者生來就是地位不平等的,但是每個人的尊嚴卻是平等,雖然生活在社會底層,我也是有尊嚴的,所以我絕不會輕言放棄的!
此后,我到富士康門口打橫幅要求公司還我公道!富士康就安排一些惡保安來推搡我,這些保安本來跟我一樣都是出來打工的人,但是他們卻手持利刃把我的橫幅都給割毀了。
富士康保安手持利刃割破橫幅
最后只能這樣維權
在2015年12月25日我在富士康門口維權要求討還公道時,富士康的保安組長史立東突然惡意把我拽倒在地,我受到猛烈撞擊后當時下身出了點血。
雖然當時報警,但是我羞于出口并沒有向警方說明下身出血的事情,事后由于肚子一直不舒服,就到醫院檢查后發現已經不適宜再留住胎兒,只好做了流產手術。
丈夫受到株連
我丈夫是一個老實巴交的在富士康干了十余年的老員工,曾經于2007年1月榮獲“年度個人突出成就獎”、2009年6月榮獲富士康“關愛生命、安全發展”提案改善發表會一等獎、2009年12月榮獲“第三屆煙臺市有突出貢獻的技師“稱號獎、2011年1月榮獲煙臺市首席技師稱號等,可見他對富士康的忠心。
他雖然也看不慣富士康如此非人道的對待自己妻子,但是每次也總是勸我要學會忍受這一切,但是我做不到。
可是,因為我的事情,他也收到了的富士康的警告處分,并被限制加班。
后續:
之后,我堅持維權,富士康卻惡人先告狀,把我告到法院,要求我恢復名譽、賠禮道歉、撤掉網上揭露富士康的文章,后來富士康敗訴。
我也把富士康告到勞動仲裁,訴富士康違法解聘,后來打贏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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