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村建設研究”公眾號編者按:
2015年是中國提出男女平等基本國策20周年,也是“全球千名婦女爭評2005年諾貝爾和平獎”活動的十周年。如今轉眼已是2017年。十余年來,我們不斷地推動知識分子與基層婦女的互動及相互支持,致力于促成有力的社會行動與新的知識生產。近年來,我們還聯合更多伙伴機構及志愿團體發起了“百萬和平婦女計劃”,通過分享會、工作坊等活動,發動公眾參與搜集、分享和書寫自己與身邊婦女們的生命故事。在這個急劇變化的時代,不管我們今天身處何方,我們職業、身份、年齡有何不同,“多彩的和平”仍然是我們共同追求和堅持的信念。讓我們在不斷地生命對話、行動反思與社會實踐中開啟新的十年、二十年、三十年……
從5月6日起,鄉村建設研究公號將以“和平婦女”為主題推送專題系列文章。文章選自“和平婦女”十周年紀念文集《踐行和平 歌吟生命》(主編為香港嶺南大學劉健芝教授)。敬請關注!
1993年的致麗大火,曾經震驚了全世界、震動了中國政府高層。這場大火傷亡之慘重,引發了國際社會對于中國勞工權益問題的關注;由于致麗是一家出口加工企業,在追究責任過程中,一個全球化生產的利益鏈條也被清晰地展現出來。當時國內外的反映可分兩條線路,一是國內政府和官方組織,追究相關者的法律責任,開展大規模的消防安全檢查;另一是國外包括香港的民間組織和志愿者,關注和幫助受害者,并將矛頭直指跨國公司的責任。
我本人正是在同年開始做農民工研究的。1995年有機會隨學者常凱到致麗舊址,并訪談了保外就醫的致麗原中方廠長黃國光,而后得到常凱在火災現場收集的各種文件、信件,寫成《打工妹的內部話題》;事件6周年前夕,組織了北大、人大的學生分四次在重慶和河南尋訪致麗受害女工和死難者的家庭,其中我本人與AMRC的調查員一起在重慶做了調查。這幾次尋訪的名單交給持續幫助致麗受害者向上游的跨國公司索賠的香港民間組織,并將尋訪經歷寫成報告《泣血追蹤》。對致麗的調查是我十余項農民工調查和項目中震動最大的一項。十幾年來,我無數次打算再去重慶,重訪那些受苦受難的致麗姐妹兄弟,可是終未如愿。
如今致麗劫難已經過去了20年,死者已已矣,傷者也回歸日常生活。這20年,世界和中國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80后、90后農民工的新生代成長起來,他們面對的問題與當年致麗女工一代有很大的區別。與致麗女工同樣作為第一代的農村外出打工者,相當數量已經返鄉,成為“后勞工一代”。然而回鄉,并不意味著打工生涯影響的結束。特別是那些因傷殘而返鄉的打工者,他們的傷痛跟隨他們伸延到家鄉,給他們自己的生活和他們的親人帶來持續的影響。而且,隨著時間推移,傷殘返鄉打工者的數字也在不斷增加,他們已經構成農村一個最弱勢的群體。
以我的調查為例。2004年我在四川一個外出大縣組織了一項傷殘返鄉打工者的調查,包括外出期間受到各種傷害致病、致殘、致死的情況,共登錄了346人,其中死亡113人。而該縣一個外出比例最高的鎮,當時常年在外者1萬多人,調查到的受害者就有242人。再如2000年底和2002年底我們在不同范圍曾做過有關調查,顯示受過工傷的比例分別是11.9%和25.3%,曾有過職業病的情況分別是1.7%和9.8%,均遠高于四川調查的比例。以后我在設計和參與的各種調查中,都加入了詢問在外期間有無受到身體傷害的問題。結果是只要詢問到的村,無一例外都有外出傷亡的事情,工廠的情況也是同樣。目前還沒有見到官方的全國性數據,但僅就以上零星的調查已經令人不安,一些媒體報道的典型案例更是觸目驚心。官方認可:農民工、外來工成為傷亡事故的主體,約占傷亡事故總數的80%以上。
外出打工卻遇到傷亡事件,今后個人的治療和家庭生活將面臨沉重壓力,保險或賠償至關重要。這方面,致麗受害女工還算幸運的。一則這場事故震動高層,被當地各級政府作為專項處理,盡管補償數額不高且不公開,但基本到位;二則作為全球生產模式下亞洲地區的第二場大火,得到國際社會的關注和香港市民的捐助。特別是香港勞工組織AMRC和基督教工業委員會持續的關注和幫助,為受害女工和他們的家庭爭取到CHICCO的賠償,成為向跨國公司索賠的成功案例。
但對于更多的傷殘打工者來說,索賠是一件極為艱難的過程。在21世紀初國家職業病、工傷保險等法規及高層一些安全生產的文件出臺之前,農民工工傷的索賠基本以私了為主。從前述四川的調查得知,因礦難死亡者多得到賠償,但2001年以前賠償數額低且差異大,最低僅2千元,最高3萬元和5萬元各一例,其余呈正態分布。2002年至2004年,賠償數額增加,都在2萬以上,但最高也止步于5萬。工傷者索賠更為復雜,有近十分之一完全沒有得到賠償,其余從千元以下到15萬元不等。由于沒有保險,私了的數額往往是資方說了算,如果有爭執,傷殘者就會被趕出廠,生活無著。1999年在周立太律師幫助下調查傷殘打工者時,親眼見到他們的絕望和無奈。進入21世紀以后,一個看似完備的針對農民工的勞動法律保護和政策體系建立起來,但是實踐過程中維權之路依然舉步維艱。從工傷的發生到獲得賠償,即使完全按照制度走,也是一個復雜的過程,何況每一步,工人都處于弱勢地位,因此索賠不能到位是經常的事情。
而傷殘打工者一旦回到家鄉,就基本上遁出人們關注的視野,成為沉默的群體。但是他們的苦難并未停止。對于那些落下嚴重殘疾的打工者,身體的痛苦往往要煎熬他(她)們的一生。《蘋果日報》報道,致麗四位傷最重的女工,“燒傷的皮膚、筋骨,破了又合,合了又破。不時仍要想法子支付無盡的手術、治療及更新義肢的費用。”作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供給者,一旦喪失了勞動能力,或者勞動能力下降,給家庭帶來的第一個沖擊就是經濟情況的逆轉。四川的調查顯示,被調查的傷殘者(沒有包括死亡者)家庭,經濟狀況在本地為“上”的鳳毛麟角,為“下”的占到一半,還有六分之一成為特困戶。而對于傷殘者來說,心理的壓力一點也不亞于身體的病痛和經濟的困境。從健康人淪為殘疾人,從支撐家庭的主要勞動力變成需要照顧的對象,每一件對于傷殘者來說都是非常殘酷的,他們的挫折感、困頓感要比欠薪、超時加班更為嚴重。四川調查發現,有1/3或強的傷殘返鄉者精神狀態屬于比較好一類,1/3不太好,1/4精神狀態非常不好,還有少量精神不正常;在外的人的精神狀態與返鄉者差不多,良好的比例占1/3,其余都屬于“不太好”和“很不好”。值得注意的還有大齡未婚和離婚的傷殘者。這些年無論在何處調查,都遇到這樣的人和事。傷殘無奈返鄉而又沒有婚姻的支持,這些可能是一些從身體到精神都非常痛苦的人群。傷殘的大齡未(離)婚女性比男性少,但是我們調查中也屢屢遇到這樣的案例,她們比男性處境更為窘迫。因為按照中國傳統性別分工,照料家人本來就是女性的責任,如果家中的男性有了健康問題,女性理所當然要承擔日常的照料。而女性特別是已婚女性一旦喪失勞動力,她不僅不能承擔原本屬于她的家務責任,還要他人照料,這就需要家庭角色的轉換。問題不是每個家庭都能作到這樣的轉換。女性的身體對于她履行性別角色所賦予的責任,比男性有更重要的意義,而這是金錢所無法補償的。
傷殘返鄉者能得到哪些支持?按照現有的制度,可能包括:民政部門的低保和困難救濟,工傷的康復制度,殘疾人在就業、工商稅收等方面的優惠政策、減免農業稅方面的政策,等。但是上述政策在設計時,主要還是針對農業勞動者和本地企業的工業勞動者,沒有將大量外出勞動力可能的風險考慮在內,邏輯上認為外出者的工傷風險應當由輸入地解決。四川調查中發現,傷殘返鄉者中有幾人得到民政部門的救濟,但是據說當時一個鄉鎮一個月的救濟金數額,僅幾十元而已。再如殘疾人就業基金,是通過向本地企業收繳的,但是本地企業能力有限,所繳納的基金連縣城里的殘疾人就業也不能都解決,對于這樣一個更大數量的農村殘疾人無能為力。
2011年,農工黨中央進行了“全國十省市傷殘返鄉農民工生存狀況調查”,報告顯示,傷殘農民工基本都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和新型農村合作養老保險,但幾乎所有人都沒有獲得社會救濟、廉租房、低保、托養、五保等社會保障。同年,國務院批轉了《中國殘疾人事業“十二五”發展綱要》,根據這個綱要,“十二五”期間將殘疾人普遍納入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并予以重點保障和特殊扶助。除了政府在社會保障、康復、教育、就業等方面的職能外,政府還將通過各種扶持措施鼓勵各類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參與發展殘疾人服務業。將志愿助殘工作納入國家志愿服務總體規劃,鼓勵和幫助殘疾人參與社會生活,充分發揮殘疾人在殘疾人事業中的作用。說明一個殘疾人的社會保障體系和服務體系正在逐步建立。
而致麗女工小英創辦的“自強殘疾人服務站”就是這樣的一個先行組織。10年來,通過這個草根公益組織,原致麗傷殘的工友們之間保持著聯系,相互鼓勵和安慰;2003年——大火后的10年,她/他們還有過一次聚會和回顧;服務站還把視野投向由于各種原因殘疾的朋友,開辦了傾訴熱線、接待來訪,聯系各種社會資源,給予困難者以可能的支持。小英和服務站的經歷,說明一個普通的打工妹,完全可以成為助人的社會工作者。相對于學者批評的“殘疾人組織行政色彩濃厚、組織發展動力不足、組織功能薄弱”的現狀,這樣的草根組織更具真誠、更有活力,應當得到更多的肯定和支持。
致麗20年,在農民工數不盡的生命逝去和艱辛的維權過程中,中國經濟迅猛發展,成長為了強大的經濟體。如何善待那些為經濟增長付出血汗、做出犧牲的傷殘農民工,考驗著社會的良知與正義。他們不應被遺忘,他們的權利再不能被漠視。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