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的呼喚修鐵路的血汗錢何時能到手
——湖南討薪農民工被陜西中鐵建十七集團二公司
衛生清潔工欺騙三天,驚動西安公安局
[梁倫生按] :討薪,是特色社會制度的社會問題;欠薪,是資本主剝削勞工的典型伎倆。討薪是要付代價的;而欠薪是有銀行利息的!資本主是以投資的方式來達到一本萬利的目的;權力主則是利用資本主投資的錢來達到空手套白狼的目的!而利用他人的錢來賺錢的理財主都是資本主義制度的三大財富要素!因此,錢是萬能的!沒有錢是萬萬不能的!欠薪,就成了理財主的生財之道!欠薪越多;欠薪時間越長。生財就越多!所以,欠薪就是資本主義制度中的生財之道。
中鐵十七局就是如此,他們不但利用國家的資源來剝削勞工,還偽造鐵路工程定額單價欺騙勞工!他們將鐵道部頒標準僅僅10%多的定額單價承包給農民工,來為他們完成工程,幫助他們來賺90%的錢!如:將鐵道部頒標準,修鐵路的石方是100多元一方的,被之偽造為10多元一方的豆腐渣價格,承包給農民工!并還要長期間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包工頭姚伯榮知情后,要求提高工程單價,中鐵十七局就串通鐵路公安、當地派出所、當地公安局幾百人,對農民工包工頭進行強行清退!并將大型挖掘機等機械設備,用氧割割爛,當廢鐵拖出施工工地!
農民工包工頭姚伯榮就此起訴到婁底中級法院后,又偽造合同單價,串通法院系統進行枉法裁判!官司從起訴、上訴到再審,直到湖南省檢察院,經過17年的法律程序,政法部門都一直是支持偽造單價和剝削農民工的!至今,法律程序已經走到了盡頭,但是農民工工資170多萬元還是不能到手!因此,梁倫生通過北京中鐵建總公司的要求,去陜西西安討已經拖欠了17年的修鐵路的工資。中鐵十七局二處卻還是不當回事來處理,竟然打發公司一衛生清潔工來應付討薪的農民工!被欺騙三天后,討薪農民工身無分文,就報110警求助:要求出警幫助領討薪農民工進入中鐵十七集團二公司辦公室。]
2016年11月21日,星期一,湖南省婁底市農民工鐘才斯,梁倫生,到陜西省西安市中鐵建十七集團二公司討薪。梁倫生撥通了該公司一個辦公司的電話,從辦公樓上下來了三個人,其中一個年輕女人問說:“你們是湖南來的姚伯榮等人嗎?”
梁倫生回答說“是的”。“我是委托代理人,他是農民工討薪代表鐘才斯。”
女人指著下來的二個男人介紹說:“他是我們公司的法律顧問,他是黃經理。”
梁倫生從包里拿出來一封信,說:“這是北京中鐵建總公司給你們的一封信,交給你們。我們到辦公室去具體談。”
經理說:“我們公司沒有辦公室,只有大會議室,正在開會,這里就是接待來訪的地方。
梁倫生驚說:“真是這樣嗎?”接著就把所有相關拖欠工程款的依據拿出來。
那女人說:“請將委托書和身份證給我。”
梁倫生拿出身份證原件,委托書原件交給她看。那女人就要拿去上樓去復印。
梁倫生說:“我的身份證只能隨人走,我可跟你一起去復印”。
女人說:“你不能上樓”。
梁倫生說:“為什么?那么,請把我的身份證還給我。”
女人說:“你是代理人,我們有權力讓你提供身份證明”
梁倫生說:“我已經把身份證等給你們驗證了!至于要復印,你們又不讓我一起去,我的身份證就不能給你們拿到樓上去亂來!”
爭論一會后,他們將梁倫生的身份證用手機拍照后,還給了。接著就談具體問題。梁倫生將欠農民工工資的事說開了。他們對著梁倫生說:“你說的話我們聽不懂。”
梁倫生就將說的話用筆寫出來:
一、確認貴公司是否拖欠我們農民工工資170余萬元;
二、核實法院至今已經執行了多少工程款?是按照哪個單價計算的?
三、被拖欠的工程款如何處理?
他們看了后說:“好,你們就到這里等,我們上樓去找領導研究一下,三個小時給你們答復。”
我們在一樓大廳等到天黑時,梁倫生打電話后,才下樓二人說:“明天上午10點才能給答復。因為有關領導正在開會沒有時間。”
梁倫生說:“我們是農民,沒有帶錢,能否安排我們食宿等問題?”
黃經理說:“我們只接待,不負責招待!”
女人說:“你們到街上找個便宜的地方住下,明天10點就可拿到答復回家了。”
第二天天下大雪,天氣很冷,我們清早就到辦公樓的大廳,等到10點鐘,梁倫生打電話后,下來了黃經理和女人二人,解釋說:“我們的法律顧問出庭去了,今天不能給你們答復了,要到明天才能答復。”
梁倫生問:“你的大名是?”女人說:“他姓黃,你就叫他黃警官。”
梁倫生說:“姓黃的,你們公司不止一個吧,還是將大名告訴我們。”女人說:就叫他“黃警官,我們公司就他一個人姓黃。
梁倫生問:“你的大名?”女人說:“我是張云。”
第三天,星期三下午我們踏著紛紛大雪趕到了中鐵十七集團二公司辦大樓。直接等到下午5點多鐘才下來一個女人,就是張云。她手里拿著手機在對著我們錄相,對著手機說:“這事有這么長時間了不是一時半伙能解決的問題,你們已經等了十多年,還是回去等,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我們是不能給你們任何答復的。”
梁倫生說:“請不要把你們應當承擔的責任推向法律!我們已經走了17年法律程序了,并且,法律程序已經到了盡頭!我們的農民工工資還是不能到手!我們只要你們將賬目算清就行了!”
張云又說聽不懂我們的話,又要梁倫生將所說的話用筆寫出來。梁倫生在一個作業本上撕下一頁紙,寫下:“你們公司太不講誠信了!星期一,我們到這里,你們說等三個小時,給我們答復,三個小時過后,你們說要第二天才有;第二天,你們說,要我們再等一天;今天下午,我們已經等了三天了,你們還是沒有一個字的答復。那么,你們就出示一證明,證明我們來找過你們,蓋個你單位的公章就行了!”
張云又說要拿上樓去與領導研究一下,才能給證明。接著就上樓了。半個多小時后,張云下樓對我們說:“我們不能給你們蓋章!”
梁倫生說:“你是衛生清潔工吧!怎么開個真實的證明都無權做主呢?請不要這樣欺騙我們!”
鐘才斯就提著行禮包準備沖上樓去,幾個保安就立即攔住“不能上樓”!保安就阻止我們上樓。梁倫生就撥打了報警110電話,想要公安出警,帶到辦公室去。西安公安局回了三個電話。說:“我們不管欠薪的問題,你們沒有錢了,只有找二公司解決!”……
2016年11月28日
梁倫生日記摘錄
發起辯論:
正面意見:
通過法院判決的修鐵路工程款,也應當要賬目清楚,有賬目可查!
農民工做為勞動者有權查閱欠薪單位的財務賬目!
討薪農民工討薪應當要有財務主要人接待;應當以數字答復欠薪多少和償還時間!
反面意見:欠薪單位的衛生清潔工也可以接待討薪農民工!
討薪農民工外省討薪,人身安全是無保障的!
法院判決了,農民工工資就自然清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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