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對黨“依法治國”的殷切期望!
顧凌英
2014年12月13日山西太原,農民工王友志等人去工地討薪時遭遇工地保安阻攔,雙方發生爭執,這本來完全是人民內部的矛盾。而小店區龍城派出所民警王文軍在處理中,卻因蠻橫對待討薪民工,粗暴執法,草菅人命,而將矛盾激化,釀成命案——把民工王友志妻子周秀云脖子擰斷倒在地上之后,還踩住頭發長達23分鐘之久,致使周秀云悲慘死亡,情節十分惡劣。而在場的其余四名警察又將王友志及其他農民工拘留、毆打,并致王友志6根肋骨損傷。這樣無法無天的執法,居然受害的農民工卻“投告無門”。直到網上曝光后,全國人民才得以了解事件的真相。但直到目前案件即將審理,某些輿論甚至官媒主持人,對此案件的所謂報道仍然隱瞞事實真相,故意把本來是“討薪”引發的惡性案件,極力歪曲成與討薪無關的“一般治安糾紛”;更有某種若隱若現的勢力,對此案件的采訪、取證層層阻撓,甚至試圖將犯罪嫌疑人王文軍吹捧為“英雄”,而將受害的農民工兄弟姐妹辱罵為“刁民”,這種惡勢力一手遮天的情況,就使問題的性質變得更加嚴重了。
本來這樣惡劣的事件根本不應該在我們社會主義的中國出現,它說明了,目前太原市的公安系統,執法政治水平極差,完全不能適應當前“依法治國”改革對他們的起碼要求。如果這次不給他們應有的教訓,那么相信以后更大的事件也會被他們“處理”出來的。“維穩”的公安卻總是破壞地方的安定、團結,給國家找麻煩,這樣的公安能適應形勢的需要嗎?!
人命關天,這件事由于死亡的是農民工,還關系到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國家的性質問題。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社會主義國家工農勞動者在國家的政治地位與一切公民包括公安局的王文軍都是平等的。這和在資本主義國家勞動者低人一等的政治地位是根本不同的。而這一社會性質就應當體現在對這一案件的審理和判決的過程之中。否則,何以取信于民!
退一萬步來看,即使我們今天還是封建社會,一個手無寸鐵的婦女,被官府無緣無故打死,也是一樁冤案啊!除非是在美國,他們的警察可以無緣無故的把一個黑人青年打死,而可以逃過法網,他們是種族歧視的國家。我們社會主義的中國也能允許這樣執法嗎?!
總之,中國的司法能不能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按照社會主義的法治原則,來公平的審理這個無理侵犯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生命的案件,是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依法治國”的真正考驗。
通過這次審判,我們希望國家和黨在人民心目中的威望是提高了,而不是降低了!我們工農勞動者正殷切地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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