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深圳歐姆公司直選工會主席的新聞引起媒體強烈關注。同時,深圳市總工會新聞發言人王同信表示,將陸續推動深圳163家千人以上的企業在今年工會到期的,進行直選。給外界的印象是,工會直選最近在深圳開了先河。
大家似乎認為,工會直選是工會真正成為工人自己的組織,不再是擺設的開始,似乎對工會直選寄予了很大的希望。
但是在查資料后會發現,深圳蛇口的一些公司在八九十年代也曾經過直選,因為一些歷史原因沒有推廣。
佛山、順德等地的外資企業去年也經歷了直選,媒體也報道深圳日系企業理光高科技公司在五年前就進行了工會直選,已選了兩屆。也就是說,工會直選在深圳并非開先河之舉。但能引起媒體這么高的關注度是有其社會心理的,反映出群眾對工會的作用有實質性進展的渴望。
您是中國最早研究勞資關系的專家之一,我有以下幾個問題,想請教一下您:
1. 您認為,歐姆公司及深圳的163家工會直選為何會引起這么大的關注?
工會直選這個事情,并非是歐姆公司首創,深圳市工會也并非開了直選之先河。我想之所以引起社會這么大的關注,應當有兩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中共廣東省委書記汪洋曾在4月19日視察深圳理光公司,要求推廣“理光工會經驗”,即通過民主選舉產生工會組織。全國各地工會組織基層工會直選已經很多年來,但這種活動得到省委書記的肯定與倡導,應當是鮮見的。一位省委書記對工會直選表示關注,說明地方黨政領導們已經將工會直選納入了政府治理的通盤考慮之中。
第二個引起社會關注的原因的是,工會直選標志著地方黨政治理策略的轉型。從2010年夏季開始,珠江三角洲地區進入了罷工的高發期,我將這類罷工稱為“行動型的集體勞動爭議”,它是一種伴隨著罷工、怠工等集體行動的勞動爭議。對這類爭議,各地政府與地方工會一直采取被動反應的策略,也就是要等事件發生之后,才介入處理。據深圳市總工會副主席稱,該市總工會正在指導包括海量存儲、百事可樂等曾經發生過勞資糾紛的企業進行真正的民主選舉,媒體則稱,歐姆公司700多名員工在今年3月份曾因對公司的工資制度和福利待遇不滿,停工靜坐;日本理光公司在深圳生產打印機配件的工廠也曾在2010年10月發生過罷工。聯系這些罷工事件的背景,我認為,在這些公司中推廣工會直選,表明地方黨政工會正在尋求對行動型集體勞動爭議的新的治理策略,或者說,正在從對這類爭議的被動反應轉為積極防范,轉型的切入點是企業工會直選,這個切入點符合工人的愿望與要求。
2. 工會發源于西方,后傳入中國,隨著改革開放的發展,勞資關系的發展也決定工人群體對工會的需求日益提高,但事實上工會在中國一直沒有發揮其真正作用,工會形同虛設,原因何在?
從宏觀層面看,這里有工會要承擔的雙重角色有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明確規定,維護職工合法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但在《中國工會章程》中,除了作為工會會員和職工利益的代表的角色之外,工會還是黨聯系職工群眾的橋梁和紐帶,是國家政權的重要社會支柱。這種角色的安排是政治體制的要求使然。不過,到了微觀層面,基層工會的雙重角色這成為工會虛設,不能發揮其真正作用的根本原因。在企業中,基層工會的角色被具體化為,在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的同時,還要維護企業和社會秩序的穩定,共謀企業發展。從理論上講,基層工會的雙重角色是說得通的,企業良好的生產秩序與經濟效益當然是職工利益的保障。但當勞資關系形成之后,勞資之間的利益沖突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說,勞資合作可以將企業的“蛋糕”做大,但最終雙方還是要分這塊“蛋糕”,這個分配是“零和”的結果,一方多得另一方必然少得。此時,資方降低成本、增加盈利的本性與勞方增加工資福利的需求是相互矛盾的,這種矛盾是就是勞資矛盾,它是勞資關系的核心,是不可回避的。當基層工會遇到勞資矛盾時,特別是當這種矛盾激化時,它的雙重角色就使其陷入尷尬的境地 ——它要代表誰、維護誰的利益?
實際上,即使出現這種尷尬局面,基層工會一般也不會面對兩難的選擇。這是因為,絕大部分基層工會是在地方工會的指導下組建的,在組建過程中,普遍存在著片面追求“建會率”、需要征得資方同意、由資方指定工會主席等等問題,在工會組建之后,又存在工會受資方控制、不能也不敢維護職工權益等等問題。這些問題使基層工會的干部們自然而然地選擇放棄維護職工的利益。近年來,各地工會一直都在探索解決工會虛設的辦法,并出臺了多種措施,例如,推行工會主席專職化、聘任制、建立工會主席權益保障基金等等。此次深圳市總工會推廣工會直選,仍然是出于解決這個問題的考慮。
3. 歷史上,深圳蛇口的一些公司也進行過直選,但為何沒有得到推廣?
工會直選不是深圳首創。從1984年吉林省梨樹縣總工會在縣辦工廠中搞工會“海選”開始,在將近30年間,全國各地的工會從未停止過工會直選的試驗。深圳市總工會副主席也承認,工會直選不是新聞。1997年11月,中華全國總工會在《關于推進工會改革和建設若干問題的意見》中提出,中小企事業單位的工會主席、副主席,應由會員(代表)大會直接民主選舉。2001年,全總在東部和東南部沿海城市的外資企業進行了直選工會主席的試驗,2003年,工會直選在東南沿海的城市逐漸普及,例如,媒體報道,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的大中型私營企業中,已經有70%的企業工會主席是通過直選的方式產生的;在廣東省12萬個基層工會中,有三分之一的基層工會主席是通過直選方式產生的。2008年7月25日,全總發布《企業工會主席產生辦法(試行》,在這個文件中,全總確認了“民主選舉”工會主席的程序,要求“企業工會主席產生均應依法履行民主選舉程序,經會員民主選舉方能任職”;“選舉企業工會主席應召開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但在這個文件中,全總也對企業工會主席的候選人作出了限制,要求“企業黨組織和上級工會應對企業工會主席候選人進行考察,對不符合任職條件的予以調整”;“企業工會主席候選人應報經企業黨組織和上一級工會審批”;“上級工會可以向非公有制企業工會、聯合基層工會推薦本企業以外人員作為工會主席候選人”等要求。這些要求反映了全總對基層工會主席的直選持有的戒備心態。正如全總一位副主席在2007年的一次講話中提出的:“推行基層工會主席直選工作,…… 各地工會要加強調查研究,認真總結這方面的經驗,加強對直選工作的引導和規范,防止敵對勢力插手和出現其它偏差,保證在直接選舉工作中牢牢把握基層工會的領導權、主導權。[1]
顯然,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全總將工會直選視為一種提升基層工會維護能力的手段,作為一種值得推廣的基層工會活動模式,同時,對這種模式,全總又持一定程度的戒備心態。可能是出于這種矛盾的心態,才使得這種模式一直沒有得到全國性的推廣。這里應當指出的是,要求地方工會在直選中要牢牢把握對基層工會的領導權和主導權,這是可以理解的,但將工會直選這種實現工會會員基本權利的途徑上升到了“防止敵對勢力插手”的高度,就不免過于緊張和夸張了,甚至可以說,是對工會會員的一種不信任。不過,我們看到,此次深圳市總工會搞工會直選,應當沒有如此戒備的心態,更多的是出于加強基層工會維護能力的考慮。
4. 工會直選會保證工會發揮真正的作用嗎?
這是一個需要長期觀察的問題。工會直選,是保證工會發揮真正作用的條件,但不是唯一的條件。前面我談到過,基層工會不能發揮作用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工會直選僅僅是解決了一個由資方指定工會主席的問題,是基層工會邁向成為職工權益代表的第一步。直選后的工會委員會和工會主席是否能夠履行《工會法》賦予的權利,能否以工會這個平臺建立勞資之間的集體談判機制和勞動爭議解決機制,這些都是工人們所矚目的。直選后的企業工會只有再繼續邁出第二步、第三步的時候,才能夠體現出直選的實際效果,才能說明工會發揮了真正的作用。
5. 有觀點認為,工會章程中規定“直選后工會主席等人需要經過上級工會批準”,使得即使工會主席直選,但也可能被上級工會否定,直選效果大打折扣,您認同嗎?為什么?
我認同這種看法。《中國工會章程》規定,工會基層委員會、常務委員會和主席、副主席以及經費審查委員會的選舉結果,要報上一級工會批準。這種制度安排顯然有更多的政治方面的考慮,也非常有可能使直選的效果大打折扣。我認為,在基層工會尚無直選經驗的時候,上級工會對基層工會直選的指導、監督都是必要的,但工會委員會和工會主席是由會員選舉產生的,表達了工會會員們的意愿,上級工會應當尊重工會會員的選擇,可以要求基層工會主席備案,但不應再設置審批的程序。
6. 為何我們看到的工會直選一般發生在外資,一線勞工較多的企業?(我看一些美國歷史的書,會提到經濟危機時期工會運動會很多,目前,是否也是這樣的一個歷史時期。國際經濟環境的影響,使得外企收益下降,勞工權益受損。) 工會運動有個規律,在經濟條件好的時候,工會的活動能量要大得多,這是與勞動力市場的供求關系密切聯系的。通常的情況是,經濟處于繁榮時期,勞動力市場的需求大,工會在代表工人與資方交涉勞動條件和工資福利待遇的時候,它的談判力就強;同時,資方因為有較大的贏利空間,也容易做出讓步。反之,當經濟處于衰退時期,勞動力市場中出現了大量的失業工人,這個時候,工會的談判力就較弱,它可以為工人爭取到的利益就少。此時,一方面,工人在失去了工作后,沒有工資收入,當然也就不會再交會費,造成工人會員人數的實際流失,另一方面,工會對工人的吸引力也小,不會有更多的人加入工會。因為中國工會的體制與職能比較獨特,這個規律的反應并不明顯。
至于為什么工會直選一般都發生在外資企業?我認為這與全總這些年的工作重點有關。從本世紀初以來,全總一直將工作重點放在包括外商投資企業在內的非公有制企業。大部分外商,特別是來自歐洲、北美洲和日本等國的外商,對工會的存在和集體談判等勞資關系的運行模式已經習以為常,并有固定的應對模式。他們到中國投資,有著逃避本國工會勢力,降低生產成本的目的,對在中國工廠內建立工會也會持排斥態度,但他們一般都會接受和執行中國的《工會法》,并且接受公司社會責任的約束。這樣一來,地方工會在外商投資企業組建工會和推廣工會直選時所遇到的阻力就會小一些。
另外,我還注意到一種現象,從2010年開始,珠江三角洲和長江三角洲這樣外資企業比較集中的地區,持續發生罷工事件。工人們在罷工中,有時會表達對企業工會不能代表和維護他們權益的不滿,提出改組工會的要求。這個時候,地方工會如果能夠順應工人的要求搞一次工會直選,自然就比較容易一些,一是會取得工人們的支持,二是資方在工人行動的壓力下,會持認可的態度。
7. 工會的發展對于社會進步,工人權益的保障會起到哪些作用?
社會進步是人類社會由低級走向高級的過程,進步的標志是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提升與發展。從促進社會進步的角度看,工會代表了一種社會的正義與公正的力量,這種力量直接促進了勞動過程的文明程度與人道主義的勞動標準。在18世紀人類社會進入工業化時代之后,在一百多年間,勞動過程是資本原始積累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勞動者付出了血的代價。19世紀初,法國城市人口的生活條件非常惡劣,以致社會對20歲年青人的命運有一種“要么茁壯成長,要么已經死亡”的說法。當然,那些茁壯成長的人絕對不會是工人的后代。在那個時代,工作時間甚至長達14個小時,工作場所使用了大量童工,工人根本沒有生命的尊嚴與健康保障。歷史上,正是因為有了工會,才有了勞動法律,才有了當代國際勞工組織倡導的“體面勞動”。我們現在在勞動法律中看到的最低工資制、8小時工作制、失業保險等等,其實都是工人運動的產物。
工會源于工人的自我保護,或者說,是工人們為了保護自己而成立的組織。我們經常聽到工會對其會員的承諾,說它們要保護工人的合法權益。這個承諾有兩層意思,一是工會要表明它的基本職責所在;二是權益來自于法律。不過,在法律中規定的權利是否能夠得到實現,卻是需要條件的。前面我談到過,勞資矛盾是勞資關系的固有矛盾,勞資之間最終要面臨一個“零和”的博弈結局。當勞動過程完全由資方控制的時候,對處于個體形態的工人來說,法律賦予他們的權利能否實現,取決于他們個人與資方的博弈能力。如果個人處于強勢地位,例如,掌握資方生產所需的關鍵技術,博弈的結果可能會對這個人有利。但在現實中,生產流程中的技術環節已經被分解為精細的工序,工序的技術含量越來越低,加之勞動力市場中,熟練勞動力的供給長期大于需求,這就導致了工人個人的弱勢地位,這種地位使勞資之間形成巨大的實力反差,工人個人的博弈能力越來越差。工會也正是在這種局面出現之后才逐漸發展起來的,當工人們組織起來成立工會或者加入工會之后,他們可以使用團體的力量與資方博弈,實現法律賦予的權利。
8. 工會的發展隨著中國改革開放的發展是否有了一些進步?比如在珠三角和長三角地區的企業里是否已經開始發揮作用了?
如果從全總公布的統計數據看,這些年來,中國工會的發展速度相當快。到2010年9月底,全國工會會員已經達到2.39億人,當年年底城鎮就業人口數為3.47億人,據此計算,中國的工會會員率達到了68.9%。同期,美國的工會會員率是11.9%、澳大利亞是18.3%、日本是18.5%、英國是26.6%、加拿大是30.8%,中國的工會會員率已經大大超過了這些具有早于中國進入工業化與市場化時代的國家。
不過,數字只能代表中國工會的組織規模,而不能反映其活動的效果。在珠三角與長三角這兩個中國最發達的地區,地方工會在工會組建、援助困難職工、宣傳勞動法律等方面的確做了一些事情,但在企業層面,大部分基層工會的作用乏善可陳,有些工會的作為甚至有反作用 — 替資方說話辦事的工會或者受到資方控制的工會,不但引發工人們的不滿,還影響到工會的正面形象。
既然全總采取了不同于西方工會的組織模式,將基層工會定位在企業層面,那么,基層工會就應當是全總的工作重心所在。隨著中國市場經濟的發展與完善,全總需要重新審視工會的角色與職能,在整個工會系統內,最需要作出角色與職能轉變的是基層工會。在現有的政治體制中,全總系統的各級工會應在政治角色與經濟角色的承擔上有所側重,或者說,比較省、市、縣級地方工會,基層工會應當承擔更多的經濟角色,應當將維護職工合法權益作為第一要務。只有在確定了基層工會的這種角色之后,全總在企業層面推廣的各種工會改革措施才有著力點。
9. 珠三角地區的工會直選實踐是否能夠推廣到全國?
中華全國總工會自有一套政策指令推廣途徑,自上而下地發一個文件,就可以在一夜之間將工會直選推廣到全國。但是這種推廣沒有任何意義。因為,成立不成立工會,搞不搞工會直選,應當服從工人的意愿,或者說,工人首先要有需求。在歐姆公司、南海本田等發生過工人罷工的企業,工人們有改組工會的訴求,那么,在這些企業中組織的工會直選才是有意義的,因為它順應了工人們的要求。
其實,全總這些年推廣的項目已經夠多了,從職工代表大會到廠務公開,從組建工會到體協商、從送溫暖到職工幫扶,從“農民工有困難找工會”到“城際工會農民工聯動維權機制”,這么多的項目如果有一個做好了,取得的不是數字而是實效,哪一個項目都可以成為中國工會轉型的突破口,都值得在全國推廣。因此,是否推廣工會直選,一要看工人是否有需求,二要看地方工會是否不再搞形式。
相關文章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