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 是一部關于新工人的著作,也是一部為了新工人而寫的著作。這部著作由大量的訪談和細心的分析構成,作者通過持久的、廣泛的對話,將自己融入這個群體的命運 之中,用自己的手、自己的心去摸索這個群體的勞作的身體及其痛苦、歡欣,記錄這個群體的靈魂的軌跡。她在記下這些青年男女的語言時,幾乎將自己徹底地隱 去,力圖用他們的語言呈現他們的命運。但在面對其他的力量時,她又分明在爭辯:不應該稱他們為農民工,也不能將他們等同于社會主義時代的工人階級,他們是 新工人或新工人群體。她不是像許多學者那樣,在"代表"打工者說話,她就是從他們的命運內部提出問題。即便當她表述自己的期待時,也像是這個群體的成員的 自我反思。在這個意義上,這本書是獨特的。
與這種"貼近"的描寫方法相關,作者對于習用的概念保持了高度的敏感。她有時為一個不經意使用 的概念起而辯論,仿佛不是她的研究對象,而是她自己的身份,因誤讀而受到了傷害。這種反應方式不但沒有削弱她的分析,反而增強了她的理論敏感。在這方面, 最為突出的是這部著作在兩組概念上的選擇:拒絕使用"農民工"的概念,轉而使用"打工者"和"新工人"的概念,沒有使用"工人階級"概念,而是使用"新工 人群體"這個概念。事實上,這兩組概念的使用形成了作者觀察打工者群體的基本路徑或方法論。那么,如果他們就是人們習慣稱呼的農民工,為什么稱他們為新工 人?如果他們構成了一個穩定的、立足于特定生產體系的社會群體,為什么不稱他們為工人階級?一句話,誰是新工人?
新工人無論在行業、地域 和待遇方面多么千差萬別,卻是一個客觀存在的、能夠被描述的社會群體,即"工作和生活在城市而戶籍在農村的打工群體"。這個群體是國家主導的改革開放過程 的產物,是后社會主義時期勞動商品化的新形勢的產物,也是中國在將自己打造為世界工廠過程中所創制的新的政策、法律、倫理規范、城鄉關系和社會模式的產 物。這一群體大多出身于農村并與鄉村保持著親緣關系,就像作者描述的那樣,他們在城市居住、工作和生活,卻視農村為自己的"家"-那里不僅是他們的家鄉, 而且有他們的父母或者孩子。但作者拒絕了"農民工"這個易于被理解的概念,因為農村的家實際上是一個回不去的家的符號,城市才是他們的真正的歸宿。在作者 所屬的"打工文化藝術博物館"的墻上,懸掛著一幅《打工·三十年·流動的歷史》圖表,它清楚地說明了這個群體的歷史形成:1978-1988,農民在受控 的條件下進城打工,他們的名字是"盲流",至1988年,人數為2千萬;1989-2002,也許可以稱之為"農民工"階段,其人數達到1.2億 ;在這個時期,政府對人口的流動不再限制,但城市對外來人口的歧視性政策(暫住身份、遣送風險等)是常規性的;2002至今的階段,作者稱之為"打工者成 為新工人新市民"階段,人數規模至少在2.4億以上。在這個時期,收容遣送制度被廢除,勞動合同法得以實施。打工者在城市工作,盤桓于局促的居室,勞動的 汗水換來的工資常常用于在"回不去的農村"蓋房子。
作者拒絕了農民工這一稱謂,這不僅是對城里人的偏見的反駁,也是對于政府、學者和打工 者自己關于最終會回到農村的幻覺的否定。作者指出:與70年代及之前出生的第一代打工者不同,80年代以后出身的第二代打工者大多沒有以務農為生的歷 史,90年代出生的第三代打工者中的很多人沒有種過地,他們在城市出生和長大。打工者工作、居住、生活在城市,他們的后代也將城市視為最終的歸宿,但他們 心里的或者說符號性的"家"卻在鄉村-這是衰敗中的、無法支撐其生存的、不能為其子女提供未來的"家"。這種介于城市邊緣和鄉村邊緣的狀態使他們"迷失于 城鄉之間",但從生產、勞動和生存的基本現實看,他們不是農民工,而是新工人,理應獲得與城市居民同等的待遇。因此,用打工者概念替代農民工概念不是咬文 嚼字,而是基于對這一龐大社會群體的準確描述。當然,這一描述仍然存在著不確定的因素,即土地制度的因素。由于土地集體所有,只要戶籍在農村,在外的打工 者至少在理論上就擁有一定的土地(但實際上很多地方未再進行土地調整,新生代并不擁有土地),從而可以在城鄉收入差距縮小或經濟危機時代重返鄉村。但這一 前景伴隨著土地流轉政策的實施和可能的變遷而日益不確定。這也正是有關土地制度辯論的重要環節。
作者關于農民工和新工人概念的辯證還涉及 另一更具有理論含義的命題,即新工人是一個階級嗎?作者在書中沒有展開有關階級概念及其相關命題的理論討論,但她的用語-新工人群體而不是新工人階級-卻 顯示了對于這一理論問題的敏感。新工人是在中國改革開放條件下由工業化和城市化的過程所催生的"新興的產業工人"群體。由于日漸地脫離鄉村和土地,他們已 經成為與生產資料(土地)相分離的雇傭勞動者。這是一個完全依托于生產或增值"資本"來維持生計,??砍鲑u勞動而不是某一種資本的利潤來獲取生活資料的群 體,他們的禍福、存亡全部依賴于市場對于勞動的需求。就此而言,他們與經典的無產階級沒有什么不同。如果翻查有關中國工人階級的產生的研究著作,馬上可以 找到相關的界定,即"工人階級是近代大工業的產物。中國工人階級是伴隨著外國資本、中國早期的官僚資本和民族資本這三種近代工業而產生和發展的",而最初 的產業工人"產生于外國資本在中國經營的企業里。"[1]仿 造這個定義,我們可以說,新工人群體是中國將自己改革成為"世界工廠"的產物,是伴隨跨國資本進入、中國國有工業轉型和民間資本興起這三種工業的和服務業 的潮流而產生和發展的。如果說中國近代的產業工人絕大多數來源于破產的農民,那么當代中國的產業工人則來源于城鄉差別日漸擴大時代的廣袤鄉村。因此,作為 一個客觀的社會群體,新工人可以定義為工人階級。
但作者沒有使用階級概念來定義新工人,而更多地將他們描述為"新工人群體"。這究竟出于 什么考慮?在整個二十世紀的中國革命中,階級意識和階級政治極為活躍,滲透在政黨、國家和社會組織的不同方面,展示出階級概念的多面性-它是客觀的,也是 主觀的;它是結構的,也是政治的。在改革時代,"世界工廠"的建構不僅召喚著資本,也同樣召喚著作為商品的勞動。市場化和新工業化的另一種表達就是階級關 系的重構。但恰恰是在這個大規模重構階級的過程中,階級話語在中國或許多前社會主義國家消失了。除了少數案例,試圖通過階級意識召喚新的政治嘗試的努力似 乎并不成功。就當代中國社會研究的狀況而言,我同意李靜君的如下判斷,即"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體驗與前改革時期馬克思主義話語的傳承相結合,在中國勞工的 部分片斷中生產出強烈且高水平的階級意識。轉型研究'重返階級'(bring class back in)的緊迫性和必要性不僅適用于中國,也同樣適用于其他前資本主義國家,不僅適用于工人階級,也同樣適用于資產階級。"[2]階級的視野對于理解中國勞工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狀況而言,都是必要的。
但 同樣必要的是:在"重返階級"的過程中,需要對階級概念本身加以再分析。這一工作不是本書的主要任務,但作者在使用新工人概念時透露的兩點信息值得加以理 論總結。首先,在自己的生產和生活過程中,新工人逐漸地形成了某種樸素的主體意識,但無論其深度還是廣度,均未構成清晰的階級意識。馬克思在《資本論》中 說:"工人作為獨立的人是單個的人,他們與同一資本發生關系,但是彼此不發生關系。他們的協作是在勞動過程中才開始的,但在勞動過程中他們已經不再屬于自 己了。他們一進入勞動,便并入資本。"[3]并 入資本的勞動者只是資本的一種形式,它并沒有任何自我意識。因此,工人群體的客觀存在并不等同于作為一種具有自我意識的工人階級已經存在。用湯普森的話 說,"階級是一種歷史現象,它把一批各各相異、看來完全不相干的事結合在一起,它既包括在原始的經歷中,又包括在思想覺悟里 。"它不是"一種'結構',更不是一個'范疇'......是在人與人的相互關系中確實發生(而且可以證明已經發生)的某種東西。""階級是社會與文化的 形成,其產生的過程只有當它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中自我形成時才能考察,若非如此看待階級,就不可能理解階級。"[4]
反 觀20世紀,工人階級的文化形成并非單純地由工人們自身完成,而是一個豐富復雜的政治過程的產物。除了政黨的介入之外,無數知識分子、藝術家、文化人、律 師等介入工人的運動,共同為一種工人階級文化的形成做出了貢獻。從政治的角度看,階級的形成也與對立面的確立密切相關。新工人群體的文化狀態與這一過程的 終止有著密切的關系。在上述意義上,這部著作不但從日常生活和制度安排等各個方面描述新工人的客觀存在,還通過展現新工人的生活世界,探索在他們的感受、 意識和判斷中正在積聚的群體自覺。新工人渴望提高工資,擁有住房和勞保,家庭團圓,獲得與城里人一樣的平等待遇,并用炒老板魷魚的方式(用工荒)表達自己 的抵抗。在本書第十四章"用工荒與新工人的形成"中,作者將"用工荒"描述為"企業、政府和打工者進行較力的一種表現","是弱者的武器,但是在運用這種 武器的過程中打工者會加深作為工人群體的一種認識,這也是新工人群體形成的一個過程。"打工者的抵抗的主要形式之一是打工短期化。作者在調查中發現:在打 工者換工作的比例中,被老板開除只占少數,大多數打工者是因為工作條件差、勞動保護差、工作無聊和謀求更好的待遇或技術提升而離開的。還有一些工人出于對 工作性質的道德判斷(如一些造假制假的黑心工廠)而選擇離開。這種靈活選擇工作的方式當然有其客觀條件(如更多的工作機會),也實際上帶來了對自身的傷害 (在提前離開的條件下,勞動合同法的保護條款形同虛設),但其中蘊含的抵抗卻是推動勞資關系改變的動力之一。新工人的抵抗也在文化上產生了自己的成果,那 些源自新工人的寫作、音樂和其他形式(如打工者博物館)正在為這一群體的形成提供文化支持。然而,在新工人群體的形成過程中,我們很難發現20世紀曾經出 現過的那個活躍的政治進程。新工人群體的稱謂本身似乎暗示了其形成的宏觀條件與上個世紀的政治進程之間的重要區別。
新工人群體在政治領域 的沉默狀態是當代中國政治生活的最重要的特征之一。相較于近年來受到極大關注的"新窮人"群體,新工人群體的這種沉默更為令人深思。根據鮑曼的《工作 消費 新窮人》一書的解釋,"新窮人"是"消費社會里的窮人",或者說是那些為無力消費而苦惱、羞愧和自慚的人物。他們大多擁有較高的文化、教育或技術水平,生 活方式與一般白領無異,卻與新工人一樣,處于城市的邊緣。"新工人"與"新窮人"同樣是資本主義經濟從工業經濟向金融資本、從實物經濟向虛擬經濟過渡中的 產物,他們共同構成了"窮人"這一概念的兩面,前者是資本主義生產過程的產物,而后者則是消費社會和消費文化的伴生物;前者在反復出現的用工荒、廣本工人 罷工、富士康工人自殺中顯露自身的力量,而在阿拉伯的反抗運動、占領華爾街運動、莫斯科街頭和中國的網絡媒體尤其是微博中,我們看到的大多是后者的身 影。"新窮人"的身份歸屬很不確定,政治訴求也更加多元,但其政治動員的能量卻大大高于新工人;新工人在"世界工廠"的創造中貢獻最大,他們也在用自己的 方式表達訴求和抵抗,但他們的自我意識難以像"新窮人"那樣借助于媒體形成廣泛的社會動員。但我們也可以想見:一旦新工人在政治領域發出自己的聲音,中國 的政治圖景將會發生巨大的變化。新工人在政治領域的缺位是中國政治體制危機的最深刻的癥候,因為它標志著工人階級作為國家領導階級的憲法原則早已土崩瓦 解。
新工人在政治領域的無聲狀態不僅是文化、教育及技術背景的落差造成的,也是一個重構階級關系的政治過程造成的。工人階級的轉型不僅涉 及物質、法律過程,而且還涉及道德和政治過程。從宏觀的角度說,這些過程是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過渡(有時是突進)中展開的。由此我們可以理解作者使 用"打工者群體"而不是工人階級或無產階級的另一原因,即新工人與過去的國企工人的區別與對比。不僅在物質待遇、道德標志上,而且也在法律和政治上,打工 者與老工人階級有著截然不同的位置。當代中國社會轉型涉及工人群體的兩個方面,即新工人群體的創制與老工人群體的轉型。站在新工人的立場,作者認為"對比 過去的國企工人而言,過去的國企工人有國家工人的編制,享受國企工人的各種待遇,而現在的打工者雖然在工作性質上是工人,但是卻享受不到過去工人的待 遇。"這一區分延續了有關城鄉身份的思考,即新工人并不享有"過去的國企工人"的待遇-這里使用了"過去的"作為定語,因為現在的國企在招募工人方面與跨 國企業或私人企業差別不大,即便新工人進入國企,他們也不同于老工人。但兩者的區分并不只是停留在待遇方面,而在政治方面。老工人生活和工作的是單位,一 個微型的小社會,而打工者的生存空間卻是單純的為資本增值而保持再生產的生產機構。在單位中,人并不僅僅與單一的資本發生關聯,單位內部發生著人與人之間 的持續的政治、文化、經濟、親緣的關系,也產生著勞動者參與的各種可能實踐(單位制度的演變及其與社會主義政治制度的關系需要另文討論);而在富士康這樣 的工廠中,人與人之間并不發生關系,他們每一個人只是單一地與同一資本發生關系。他們之間的關系僅僅發生在生產場所之外。就今天的情境而言,我們在人民代 表大會、政治協商會議和中國共產黨的各級代表機構中,很少看到新工人的身影、聽到他們的聲音,他們與資本連體因而也只能被資本所代表。資本與權力壟斷著中 國的基本政治機構并不是偶然的,這一政治現象正是適應市場經濟形成而產生的法律變革和政治變革的產物。在這一新的歷史條件下,工人權利的問題現在主要的不 是一個憲法和政治問題,而是一個法律權利的界定問題。
勞動的商品化不是資本主義市場發展的自然產物,脫離了與這一市場經濟發育相適應的國家介入(包括法律制定、政策和政府行為),我們不可能理解雇傭勞工的形成。[5]李 靜君特別強調新法律的制定與勞工狀態的關系,她指出"除了服務于經濟改革的需求之外(保護私有產權,契約、執照認可),這些法規還規定了不同社會群體的權 益,制度化社會沖突的調節,并不經意間擴展了參數內公民的法律權利。上世紀90年代頒布的《工會法》、《勞工法》以及《保護婦女權益法》都對工人階級具有 重大影響。此外,包括勞工爭議仲裁、社會保險、最低生活水平、失業救濟等在內的一系列覆蓋工人各方面生活條件的管理規則和社會政策也得以頒布"[6] "如今的階級斗爭不僅存在于私有產業中私人資本(海外及國內)和農民工之間,同樣存在于經理制改革后的國企經理和老工人之間。勞工沖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劇 增,但不再是在企業層面上被基層黨組織以個人命令的方式加以處理,而是借助一套外在、普遍的(法律)系統。盡管國家的執法能力還遠不理想,但至少已經開始 將階級沖突引入一個新的、擴展的法規領域,為工人確立其權益并為之斗爭提供了新的法律訴求的維度。"[7]除了上面提及的幾項法律之外,當代勞資沖突也圍繞著《勞動合同法》和《物權法》的相關條款而展開。
法 律維權對于新工人群體的意識有著重要的作用,但也將工人群體的斗爭限制在法律的框架內。法律斗爭是工人階級運動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就新工人與老工人的區別 而言,后者的社會地位更是一個政治過程的產物。在1949年以后,一種具有清晰的政治意識的工人階級的存在是中國政治生活的基本要素。作者引證的憲法第一 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 于人民。......"在理解工人階級的領導作用時,需要同時理解有關"一切權力屬于人民"的憲法原則,即工人階級的領導作用與一種普遍的利益密切相關, 它不是為少數人或工人階級自身而設定的。在社會主義時期,工人階級的待遇是與這一憲法權利-尤其是生成這一憲法權利的政治過程-密切相關的。不理解20世 紀的政治過程和政治文化的生成,也很難理解這一憲法原則的誕生。在改革開放的30年中,階級話語的消失、傳統工人階級的消亡和新打工群體的制造為這一憲法 原則的空洞化提供了解釋。法律維權通常集中于個人權利,圍繞法律正義的斗爭只是在個別情況下才會轉化為有關政治正義的斗爭,例如2003年由孫志剛案件而 引發的廢除收容制度的斗爭,以及為打工者在城市生活中的地位而展開斗爭。換句話說,法律正義與政治正義存在著交叉點,但在多數情況下,法律正義只涉及個人 權利,而不涉及有關一個社會及其形態是否正義的問題。
在這里,真正的問題并不在于用政治正義的命題替換法律正義,而在尋找法律正義與政治 正義之間的銜接之道,探尋法律正義與憲法原則之間的關系。重提憲法問題實際上也是重提政治正義問題,它并不只是追問工人階級是否真的是一個領導階級,而在 探尋是否存在著一個將工人階級及其利益視為普遍利益或普遍利益的核心部分的政治進程。將工人階級及其利益視為普遍利益,是為了重申勞動在當代生活中的地 位。在這個意義上,政治正義的核心是勞動的解放,勞動者的平等和自由。因此,當法律進程規范了工人斗爭的框架之時,我們還應該問:這一法律進程是否還同時 有利于促進實現這一普遍利益的政治進程的展開?新工人群體并不具備20世紀工人階級的那種強烈的政治意識,也從未產生過憲法所規定的那種國家領導階級的愿 望,但這并不是新工人群體本身的缺陷所致,因為這種意識和愿望并不是單純地從工人生活和境遇中自發產生的,而是一個基于工人階級生活的互動的政治過程的產 物;離開了20世紀的政黨政治、工人組織、民族運動、武裝斗爭、工農聯盟和社會主義建國運動,我們無法解釋中國工人階級的形成。在當代條件下,上述政治進 程的各項要素都發生了重大變化,不用說民族運動、武裝斗爭、工農聯盟,即便是形式尚存的政黨政治也不包含絲毫有助于上述政治過程的動力。在這個意義上,我 們很難在從自在到自為的目的論框架中討論新工人群體的階級意識,因為這種意識是一個廣闊而復雜的歷史進程的產物。
因此,不是新工人群體缺 乏階級意識,而是產生這種階級意識的政治過程終止了、推動這種階級意識形成的政治力量轉型了。如果將早期工人階級的歷史形成與當代新工人群體的狀態做一個 對比,一個清晰的區別恰恰在于國家在調節、管理、規范、形塑勞資關系方面的角色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在19-20世紀 ,資本的運作始終依托于各種權力,尤其是殖民主義國家和官僚體制的權力,但其形態卻帶有深刻的無政府力量的特征,勞資矛盾清晰地表現為勞動與資本之間的直 接對抗。在當代條件下,從自由勞動力大軍的形成(如通過戶籍制度的松弛和城鄉關系的改變將農民拋入城市),到招商引資政策的出臺,從工人組織的形塑和限 制,到金融體制的規范,國家扮演著資本與勞動的雙重代理人角色。然而,資本與權力的日益緊密的聯盟使得國家對勞動權利的"代理"日益空洞化,但其作為勞動 的代理人角色卻沒有發生根本變化。因此,從政治的層面說,新工人的政治狀態意味著政治代表性的危機,即聲稱代表其利益的國家或政黨(政黨國家化條件下的政 黨)與勞工階級之間存在著深刻的斷裂,從而勞資對抗也經常地呈現為勞動與國家之間的矛盾。在20世紀 ,工人階級的形成與政黨政治有著密切的關系,甚至工人的自我組織(工會)的形成也與政黨動員密切相關。但是,伴隨著政黨從階級性政黨向"全面代表"的方向 -亦即政黨國家化的方向-轉化,工人階級不但失去了自己在政治領域的代言人,而且也幾乎無法產生自己的政治代表。在政治沉默的狀態下,新工人也像馬克思所 分析的法國農民一樣,在政治的層面,"他們不能以自己的名義來保護自己的階級利益......他們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別人來代表他們。他們的代表一定要 同時是他們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們上面的權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權力,這種權力保護他們不受其他階級侵犯,并從上面給他們雨水和陽光。"[8]于 是我們看到了代表資本利益的政客偶爾也會在道德的名義下"代表"工人說話,要求資方將無法維系資本長期運轉的超經濟剝削轉化為經濟剝削。在這個"被代表" 的狀態中,新工人除了尋求生存狀態的某種改善之外,甚至不清楚自己的對立面何在,或者,是否存在著自己的對立面,自己的利益與普遍利益之間的關系究竟是什 么,仿佛一切的不平都可以在這些道德的言辭、政府的關懷和資方的守法過程中得以化解。
正是為了擺脫工人的這種"被代表"的命運,作者高度地重視新工人的主觀能動性,積極評價他們在創造財富和創造新的社會關系方面的貢獻。在大量的訪談中,她 記錄了許多工人的自主意識,并不因為這種意識是跳躍性的、片段的和自我矛盾的而加以舍棄。作者從宏觀層面到微觀層面,細致地觀察新工人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 表達和群體意識,這種自我表達是他們在經歷了種種困苦、勞作、斗爭和妥協之后產生的,其中纏繞著他們與城市、與資本、與家鄉、與家庭、與親戚、與朋友、與 國家的復雜關系。湯普森很早就曾指出這一嘗試的方法論意義:工人階級的研究應該擺脫那種"天路歷程"的正統觀點,即"在這一整段歷史時期中上下搜索,要找 出各種各樣的先驅者-諸如福利國家的先驅、社會共和國的前輩、以及(最近流行的)理性工業關系的早期實例等等。"[9]按照這種正統觀點,只有成功者才會被記住,而迷失的狀態、走不通的道路和失敗的痛苦統統被舍棄在形成階級意識的偉大道路上。在這個意義上,作者也是從一種與這種正統觀點對立的"階級形成"的角度觀察新工人群體的誕生。
如 今,新工人群體無所依靠。他們只能從自己的生活經驗、從自己與他人的相關關系中探尋新的動力和希望。在廣本工人的斗爭中,在富士康工人無聲的抗議中,在新 工人為改變自己的物質命運和文化命運的點點滴滴的微小努力中,我們聽到了這個群體發聲的愿望和要求。終有一天,人們會明白這個群體誕生的深遠的政治含義。
2012年4月17日星期二
注:《中國新工人-迷失與崛起》將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1]《中國近代工人階級和工人運動》第一冊,主編劉明逵、唐玉良,北京: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2002, 第1頁。
[2]李靜君:《中國工人階級的轉型政治》,載《當代中國社會分層:理論與實證》, 北京: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3]馬克思:《資本論》第一卷,《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370頁。
[4]E. P. 湯普森:《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錢乘旦等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01, 第3, 4頁。
[5]Margaret Somers, "Class Formation and Capitalism: A Second Look at a Class,"European Journal of Sociology, 37(1),194,1996.
[6]李靜君:《中國工人階級的轉型政治》,載《當代中國社會分層:理論與實證》, 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6。
[7]同上。
[8]《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8卷,第217-218頁。
[9]E. P. 湯普森:《英國工人階級的形成》(上),錢乘旦等譯,南京:譯林出版社,2001, 第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