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好像談判結束了。300 基本工資;66 伙食補貼;134 特別獎金(每年十月份統一發放,剩余2個月加到年終獎里面)。老板沒做新讓步,工人是否會再次罷工?
B:
不贊成繼續罷工。假如三天前堅持不復工,可能會在今天的談判中取得一點新讓步。但這三天會很緊張,資方及衙門會用各種手法來挖墻角。現狀是工人已經復工、老板已被迫部分讓步。如再發起行動,工人一定分裂。少數派勉強反抗,會立即遭到資方全面反擊。雖大致不會撕毀現有協議,但必然開除一批堅持罷工的積極分子。
形勢明顯不利的情況下,少數人強行罷工,并迅速失敗。這會給包括自己在內的全體工人一個印象:“跟老板斗總歸沒好果子,跟資方得妥協,一味低頭也比硬干好”。留下這樣一個印象,對階級覺悟的成長來說,非常消極。一場斗爭,能讓工人感到“我們有力量”、“老板不可怕”、“官府不可信”,就算成功。
A:
資方26日提出加薪后,31日工會介入,在原來的基礎上再增加11。很多工人因為長時間罷工而沮喪了。31日很多工人復工,只有大約40個員工在堅持。說明罷工已經沒基礎了。但是隨后爆發的“工會”打人事件讓工人憤怒起來,局勢又有微妙變化。我不確定是否此時應繼續堅持罷工。
B:
個人認為,無論打人后群眾是否會一時憤激立即投入新的全面罷工,明智的“罷工委員會”應及時組織撤退。既保持(盡量爭取再多切老板一塊肉)已有成果,又不拖延過久,陷入全面被動。需要盡量避免的要害一點,是允許乃至配合老板愚弄自己,搞什么“先復工、再談判”。罷工是工人唯一有效斗爭手段。自己把武器都扔了,指望敵人反而下跪么?當形勢已變得不利(多數人疲憊、所謂“工會人員”的粗暴舉動,透露出衙門已走上前臺壓迫工人),繼續罷工的犧牲會過大。此時,需要做的就是光榮撤退。
在那個具體形勢下,所謂“談判代表團”答應的三天緩沖期,完全是資方得利。也就是說,積極分子們主動傳播了老板散布的麻痹幻想,似乎三天后還“有得談”。這是本次斗爭失敗之處。工斗越少給工人留出幻想,對自己越有利。所謂“幻想”。就是對敵我力量對比變化以及種種后果的錯誤估計,是對斗爭手段認識不明。罷工是你唯一武器,武器都沒了(或此時此地強行使用副作用過大),還指望著新的好處,這就是自欺欺人的幻想。
工人未必真信那個大老板“調節人”,但恐怕總覺得“人家是人大代表,有頭有臉的,總不能說話全當放屁?”。說白了,是對老板、老板群體及充當靠山的國家機器,仍有根深蒂固的幻想。
A:
談判這種行為,究竟有何意義?
B:
與自己的雇傭者達成一個階段性妥協。你工人總要重新接受剝削吧?那么,總要談妥剝削的階段性程度,并達成一個正式協議。
C:
罷工是武器,談判是熒光棒——好看卻沒用。
B:
談判也是可以有各種各樣的。成功的談判,進攻時是號角和動員令,撤退時,是避免多余損失的盾牌。從階級利益出發,談判中首先要避免配合老板忽悠工人。在物質待遇問題上,向資方無奈讓步不可怕,甚至認輸也絕非致命的一擊。老板離不開工人,下次再較量就是。工人代表跟著老板隨聲附和,讓自己兄弟慢性精神中毒,最可怕。
A:
上午的工會選舉,不知是否落實以及結果如何。那個也很重要。多數工人未必真在乎這個選舉。真改選出一批新的工會干部,很可能只是弄出幾個迅速倒向老板的“工人出身維權明星”。老板餐桌上多添幾雙筷子罷了。但無論如何,能提出改選工會的要求,已很重要。它超脫了斗爭參與者的具體水平,成了一個象征。
C:
看到6.3工人代表的公開信,還是很激動的。
A:
那封信有做秀成分。但它的一些說法(比如工會必須由基層工人選舉產生),超越了幾個或許意圖“搏出位”的工人本身……
C:
工人似乎很沮喪……
B:
這只是工人覺得沒有完全滿足全部要求,難免沮喪。這沒什么。新民國的工斗仍處于初級水平,喜悅與沮喪的輕易交替,很正常。
A;
假如泛左分子在網絡接觸中,大力鼓動工人繼續罷工,意味著什么?
B:
假設絕大多數工人毅然投入新罷工,并遭遇不可避免的嚴酷鎮壓(全體開除、暴力機關介入以及輿論的冷處理)而悲壯失敗,那么這無論如何也是一出更加顯示工人潛力的正劇。共分子不贊成這種冒失的決死進攻,但當工人決意攻擊,則一定站在工人一邊。
主動游說他們堅持正面對抗,心平氣和地說,這種做法是妄想吃勞工的人血饅頭(其實吃不到,主流實力派維權界早擠在前排了)。
A:
你覺得少數工人會冒險再罷工么?
B:
坦率說,我想不會。那個“代表團”(它發表的所謂宣言,疑似未獲得多數工人授權)的屈服,說明它不會再挑戰資方。少量憤怒者群龍無首,很難再聚集起來。我相信少數派(如果存在少數派)沒有新的儲備干部了。目前暴露的工人代表,應該包括了愿意正式曝光的全部積極分子。
或許會吵幾架,或許有的人會辭職。難免出現一兩個受到各種政治勢力追捧的維權小明星。這無損民國工斗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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