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體制的種種弊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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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學藝 光明觀察
農民工這個特殊的社會群體,對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做出了積極貢獻的一面。但是,我們不能不注意到農民的貢獻是在工作環境很不正常,各方面條件很不利的情況下做出來的,更顯得這種貢獻的可貴。大家知道,在50年代后期,我國實行計劃經濟體制,實行城鄉分治的戶籍管理制度,對城市居民實行一種政策,對農村農民實行另一種政策。因為戶籍制度至今并沒有根本改革,形成了這種一國兩策的格局。所以,雖然農民進城了,在城里的二、三產業的單位里工作了,但農民工的戶籍仍是農業戶口,農民的身份沒有變,由此帶來了一系列的問題。
一、在政治上,農民工干了工人的活,但沒有得到工人的身份。
農民工者,農民工人也,是農民身份的工人。有相當多的農民工,在工廠里,在企業里,在單位里,已經工作十年,十五年、二十年了,還是農民工。因為他的戶籍是農業戶口,不是市民,不是非農業戶口,所以得不到正式職工的身份。因為是農民工,不是正式職工,即使他工作得最好(農民工是招之即來,揮之則去的,工作得不好就不可能在一個單位里工作十年、二十年)。有的農民工很能干,表現有出色的才干,但得不到應有的任用、培訓、升遷,更談不上在這個工廠里有當家作主的地位。通常,決定重大事項的職工大會,他們是無權參加的,他們不能享有應有的民主權利,農民身份決定了他們永遠是臨時工(有的稱他們為外來工,也有的稱勞務工、輪換工、建勤工、合同工等等)。相當一個時期里,他們不能參加工會?,F在可以允許參加了,但也是另外登記,享受不到正式工人一樣的工會會員的同等權利。
二、在經濟上,農民工和正式工人同工不能同酬,同工不能同時,同工不能同權。
正式工人每周有雙休日,有法定的節假日,8小時工作制,農民工一般不享有這些權利,平時基本沒有節假日,常常要加班加點。據調查,深圳的多數工廠,農民工每月工作在26天以上,每天的平均工時在11小時左右,有時有連續工作12小時以上的。
農民工付出了如此辛勤的勞動,卻得不到應有的經濟待遇。因為身份的差別,在同一個工廠里,同工不能同酬。據深圳市勞動局企業員工收入分配課題組1995年對114家國有企業調查,在相同的崗位上,外來工的月工資是800元左右,而有深圳戶籍的員工工資則高達2500元左右。在非國有企業里,這種有城市戶籍和農民戶籍不同身份的員工,每月工資至少要差600元以上。更有甚者,這些年來,城市的一般職工的工資水平是逐年有所提高的。因為各種原因農民工的工資實際是下降的(其中重要原因之一是,進城的農民工越來越多,勞動力供大于求,企業主用經常更換工人的辦法,使工資水平越來越低)。深圳農民工的歷史已經有20多年,但深圳農民工這些年的平均工資是下降的,2001年深圳農民工的月工資平均是588元,低于80年代的水平,而不少工廠里,有父子兩代一起打工的。物價已經漲了好幾倍了,兒子現在掙的工資還不如老子一輩在80年代初的數額。
農民工付出的勞動很多,而他的所得很少。工資已經很低了,但還常常受到企業主的克扣和拖欠。有的農民工干了幾個月甚至一年,到頭來,企業主、包工頭跑了,分文無得。近幾年,這種狀況越來越多,由此引起的勞資糾紛和事件也越來越多。農民工的勞動所得很少,但還要交各種不合理的規費,農民工外出要交外出務工許可證費,到務工地要交辦理城鎮勞務許可證費,辦理暫住戶口證費,進城務工管理服務費等等……有的還要給用工單位交抵押金。中央下達了取消這些不合理的對農民工亂收費的文件,但不少地方換個名目,還是照樣在收。農民工成了唐僧肉,不少部門和單位找個籍口都爭著吃一塊。這幾年,連鐵道和交通部門也乘農民工過年大批返鄉的機會,乘機把交通費漲價20~30%,從中分一杯羹。
三、在社會方面,農民工因為沒有城鎮居民的戶籍,所以他們在一個城市打工多年,他們始終是這個城市的邊緣群體。
農民工是邊緣人,融不進這個城市社會,他們對這個城市作出了很大的貢獻,卻不被承認是這個城市的居民,因而也享受不到應有的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民主權利,得不到這個城市社會的各種福利待遇。例如失業了,得不到失業救濟;生活困難了,得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有病了,得不到應有的醫療保障;因工負傷了,致殘了,也得不到應有照顧和撫恤,只好自認倒霉回到農村,悲慘地渡過余生。在一些工礦,農民工去打工,常常被收走身份證,失去人身自由,有的還被迫簽下生死合同,一旦罹難了,家屬只得到很少的賠償金,有的連尸骨都找不到。因為農民工的勞動條件惡劣,這種悲劇時有發生。近年來,各地煤礦惡性事故頻頻發生,數以百計的農民工在事故中喪生。
農民工這個社會群體,他們在社會主義現代化事業中,作出了巨大貢獻,創造了一個又一個奇跡般的重大成就,但是他們得不到社會承認(例如上海和北京,90年代以來是建設和發展得最快、最好的,他們各自有300多萬農民工在勞動,但到統計成績的時候,在計算人均GDP時,這總人口中,就沒有把農民工的人數算進去)。農民工干了最重、最苦、最累、最臟、最險的勞動,付出了血和汗的代價,但他們沒有得應有報酬,他們至今仍受到社會岐視,他們是城市的邊緣群體,弱勢群體,這當然是不合理的,也是不公正的。這是就農民工個人而言,從農民工這個群體而言,如果我們站在國家社會的立場上,從國家長遠發展歷史的視角看,那末,我們就會看到這種在特殊的歷史條件下,逐漸形成的農民工制度,對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對社會長治久安,更是十分不利的,將會造成無窮的后患,這種制度安排是必須改革的。
1.排除農民工的工人階級隊伍是不正常的,甚至可說是畸形的。
在同一個企業里,城市和鄉村兩種戶籍身份不同的工人,在政治上經濟上的待遇不同,企業對他們的管理方式也不同,前者有各種優待,后者則受到岐視性的對待,實際上形成了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時、同工不同權的局面。據我們對工業、建筑業、商業、餐飲服務業單位的調查,現在這些企業有三部分人,一部分是企業領導層、中層干部等組成的管理者,第二部分是有城市戶籍的正式工人,第三部分是農民工?,F在多數企業的第二部分人正在逐漸縮小,少進多出,只出不進,而農民工已占多數或占絕大部分。企業的領導和管理層是穩定的,有城市籍的工人減到一定數量后,也逐漸穩定了,所以這兩部分人年齡在老化,而農民工是大量流動的,工作幾年之后,體力消耗的差不多了,也該漲工資了,就被辭退了,再找年青的。這部分人的平均年齡常在23歲左右擺動。結果我們看到,一部分中老年干部和中老年的正式工人,領著一大幫小青年在勞動、工作,如果這種制度安排不改,再十年、二十年后將是個什么樣的隊伍呢?
因為農民工的身份是農民,他們在工廠、企業里注定永遠是臨時工的地位,同干部和正式工之間有一條人為分隔的鴻溝,有體制性的障礙,不能融為一體。在實踐勞動過程中常常是“小工干,大工看”的局面,而在政治生活中,在工廠、企業的重大決策面前則是“大工定,小工看”的局面。據我們調查,在相當多的工廠、企業里,黨團組織都是分設的,領導和管理干部和有城市戶籍的正式工人黨員是一個支部,農民工黨員是另一個支部,有的工廠、企業連農民工支部也沒有,農民工的黨員、團員不過組織生活,他們的黨費、團費回農村交納。因為農民工是臨時工,他們在這個工廠、企業里,就永遠有臨時觀念,談不上有以廠、以企業為家的當家作主的觀念。他們白天干活掙錢,晚上想的是農村、家里的事。有的農民工在城里打工十年、十多年了,生活習慣、思想觀念還是農民,沒有被城市社會化,工業化、現代化對他們的影響甚小,這樣的工人階級主體隊伍,怎么能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
在大多數的工廠、企業里,把農民工只作為勞動力使用,基本上不管他們的培養和教育,開始上工的時候,只作短期的培訓,教會基本操作就派去勞動了,技術培訓輪不到農民工。農民自身也有臨時觀念,多數不好好鉆研技術,能干活掙錢就行了。而正式工因為有城市戶籍,基本上還是鐵飯碗,也不好好鉆研技術,這樣就形成了目前工人隊伍中熟練工人嚴重稀缺的狀況,現在多數城市要找熟練工人、高級技工比找碩士生還難(最近有些媒體報導,有關方面正在從日本引進高級技工,在深圳現在每天有大量的香港技師早上從羅湖橋過來,晚上回的香港現象)。工人隊伍的這種狀況,同我們國家正在成為世界制造業大國的地位和要求是很不相稱的。
2.現行的農民工制度是農村把青壯年勞力輸送到城市,而城市卻把勞動后傷殘病弱者退到農村,把扶育子女、贍養老人等社會負擔都拋給農村,這是一種城鄉不等價、不合理的交換形式,也是城鄉差距日益擴大的重要原因之一。
據深圳的一項調查,僅深圳七家醫院的統計,1998年平均每天有31人因工傷致殘,平均每4天有1人因工傷死亡。這一年1萬多傷殘的農民工,多數在出院后不久就都退回農村去了。1994年深圳勞動部門對5920家從事有毒有害作業工廠的調查中發現,無任何防護設施的有3108家,占52.7%,防護設施不合格的2577家,占43.7%。在個人防護用品方面,99.7%的農民工是在無防護用品,或防護用品不合格的條件下勞動的。長期在這種廠里勞動,必然是中毒受害。1998年深圳衛生防疫部門檢查,在9582家企業中發現,有毒有害企業4301家作業工人11.6萬人。當年中毒人數371人,死亡23人。這些在有毒害企業中勞動的農民工多數是慢性中毒,日積月累,以致喪失勞動能力,只好返回農村。有關調查表明,有相當一部分女農民工,35歲左右就因勞累過度中毒等原因而體衰力竭,回農村養息。在深圳500多萬農民工中,女性占大部分,這300多萬女農民工中,幾乎沒有35歲以上的,過度勞累、中毒等原因使體力不支,已經不能勝任工廠的操作是重要因素。
因為是農民工,他們在城市打10年、20年也還是單身,子女的扶養教育也都放在農村。相對貧窮的農村卻承擔著為農民工子女進行義務教育的責任,這當然是很不合理的。最近有關部門和領導,已經注意到這個問題,教育部、公安部聯合制定了《流動兒童少年就學暫行辦法》,著手解決進城務工就業的農民子女接受教育的問題,使他們能“進得來,讀得起,學得好”,這當然很好,但因剛起步,實際上還只是少數城市在做。對絕大多數“農民工來說,白天在工廠里勞動,晚上擠在十多人,數十人的集體宿舍里休息,能把家屬子女接到城市來居住的,還只是少數幾個幸運有了住房的。對多數農民工來說,農民身份不解決,臨時工的身份不解決,沒有居民資格,沒有租或買的居所,是談不上家庭團聚和子女在城里就學的問題的。同樣的道理,老人也只好留在農村,由農村養著。
數千萬農民工,把最好的青春年華,都貢獻給城市了,為城市創造了巨額的財富,哪個城市使用的農民工多,哪個城市就是最繁榮、發展最快的。相比而言,輸出農民工多的農村卻并沒有相應富庶起來。城市把勞動中致傷、致殘的,體衰病弱的都退給了農村,子女和老人也多數由農村扶養著,這樣的城鄉關系是不正常、不合理的,需要改革、調整。
3.農民工制度是在我國由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經濟體制轉變過程中產生的,本來只是權宜之計,以后逐漸演變成一種制度性的安排,但這種農民工制度對2010年要形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十分不利,對當前要擴大內需,使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增長也是很不利的。
要形成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僅商品流通要市場化,而且也要求勞動力、資金、土地、技術等等生產要素要實行市場化。農民工制度是建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的城鄉分治的戶籍制度基礎上的,把人分為城里人和鄉下人兩種,在一個工廠、企業里實行兩種不同待遇的用工制度,使勞動力這個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不能按市場經濟的要求合理配置,造成了諸多經濟問題和社會問題,顯然,這種農民工制度同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是不相容的。
前面說過,農民工在城市經濟建設中,付出了辛勤的勞動和巨大的代價,但是他們的所得甚少。這幾年工業生產的生產率提高了,城里的干部和職工工資普遍地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地提高了。但是農民工的工資、福利卻沒有相應的提高,有的地區和城市反而還逐年下降。農民工的工資少,購買力就低,消費水平就低。據我們在深圳做的各類不同社會群體消費水平的調查,在住房、交通、用水、用電、用氣、飲食、服裝、電訊、醫療、教育、文娛、休閑、旅游等方面的消費,從綜合數據看,一個農民工同有深圳戶籍的職工對比,相差5~6倍。就是說5~6個農民工的消費支出,才抵得上一個有戶籍職工的消費支出。這里面當然一方面是因為農民工收入低,另一方面也因為他們是外來工,他們的家在農村,自己節衣縮食,盡量壓低自己的消費,省出錢來,捎回鄉里養家糊口。所以他們職業上已是工人了,也生活在城市里了,但他們的身份還是農民,他們的觀念還是農民,他們的生活方式消費水平也還是農民。
如果說,農民工只是幾千人,幾萬人,他們有這種消費觀念,消費水平,那是無礙大局的。但現在,“離鄉離土”的農民工已有8000~9000多萬人,這是個碩大的消費群體。如果我們通過改革,調整、逐步把農民工這個群體轉變為城市居民,城市職工,姑不論其他方面,僅就提高消費水平,提高社會購買力一項,就有很大很大的潛力,內需就自然擴大了,現在供過于求的農產品、家電、服裝、生活用品,各種輕工產品,就會很快賣出去了。所以,從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工人階級隊伍,加快城市化步伐,擴大內需,使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這幾個方面說,農民工這個制度也該到要加快改革調整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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