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風不是小事,研究文風不是小事,研究毛澤東文風更不是小事。
為什么說文風不是小事,因為黨風決定著文風、影響著文風,文風體現出黨風、映照著黨風。按毛澤東同志的話說,就是“學風和文風也都是黨的作風,都是黨風”。人們從文風狀況特別是領導干部的文風中,可以判斷黨的作風,評價黨的形象,認識黨的干部,進而觀察黨的建設、黨的宗旨、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
正因如此,當年我們黨開展延安整風,反對主觀主義以整頓學風,反對宗派主義以整頓黨風,反對黨八股以整頓文風,將三者統一起來共同推進……既然文風與作風、學風密切相連,既然文風建設如此重要,那么研究文風當然就不是一件小事,當然就值得我們重視了。
為什么說研究毛澤東文風更不是小事,因為毛澤東同志作為偉大的馬克思主義者,作為我們黨的思想政治教育大師,其優良文風是毛澤東思想的組成部分和表現形式,在中國革命和建設中發揮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在今天仍然具有不可低估的現實意義……
翻開《毛澤東選集》,鮮明樸實的文風撲面而來,生動活潑的語言引人人勝,合理恰當的比喻妙語連珠,富有哲理的古語隨處可見,深人淺出的論述讓人塞頓開。應當說,在倡導和樹立馬克思主義文風方面,毛澤東同志身體力行,為我們作出了榜樣……
既然毛澤東文風是我們黨的寶貴財富,是我們加強黨的建設的豐富養料,既然研究文風不是小事,那么研究毛澤東文風當然就更不是一件小事,當然就更值得我們重視了。
正是基于上述認識,我大力支持和積極鼓勵元鴻把毛澤東文風作為博士學位論文選題好好研究。元鴻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堅持求實精神,采取科學方法,在大量查閱資料、認真進行思考的基礎上,從理論與實踐、歷史與現實的結合上,對毛澤東文風的形成發展、主要特征、行文標準、寫作特點、歷史作用、現實意義以及如何加強新時期文風建設等作了較全面、系統、深入的研究。
幾度春秋,數易其稿;不辭辛勞,終有所獲。從總體上看,應當說,作為迄今為止國內外第一本研究毛澤東文風的專著,本書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較高的學術水平和突出的現實意義,對毛澤東和毛澤東思想的研究是一個拓展和深化,對從文風角度思考和探索思想政治教育如何更有成效是一個嘗試和突破,對新時期思想政治教育學科、中國共產黨思想政治教育史研究是一個豐富和發展。
元鴻不僅在研究毛澤東文風方面有所建樹和創新,而且向毛澤東同志學習,踐行和弘揚馬克思主義文風。從這本書的標題和內容中,我們不難看出,他是下了很大工夫進行概括、提煉的,是頗有新意、富有特色的,其本身就體現了一種好的文風。
古人說,“志高則言潔,志遠則旨永”。“語言端直,則文骨成焉;意氣駿爽,則文風清焉”。這些話都很有道理,表明了文風與政德、文風與修身的相互關系。可以說,元鴻是在自覺地朝這個方向努力,力求將這兩個方面有機結合起來的。
摘自《毛澤東文風》序言,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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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精彩書摘
“我的文件都是自己寫”
毛澤東參加和領導中國革命和建設的一生,可以說也是寫思想政治教育文章的一生。在湖南的湘水之濱,青年毛澤東投身偉大的革命事業,寫下了驚世之作;在井岡山八角樓的煤油燈下,在紅軍長征的漫漫征途上,在陜北黃土高原的窯洞里,在北京中南海的辦公室內,他寫下了成千上萬篇動員和教育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為中國革命和建設事業而奮斗的鴻篇巨著。
通過多年學習研究毛澤東的文章感到,他的思想政治教育文風中的一個重要特征就是“自己的文章自己寫”。閱讀各類版本的毛澤東傳記,看到最多的是中央召開的各種會議討論通過了毛澤東起草的某某文件,或會議決定由毛澤東負責起草文件。
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毛澤東傳》中明確記載:“收入《毛選》的著作,都是毛澤東自己寫的。僅有少數幾篇講話是別人根據他的講話記錄整理后又經他本人修改定稿的。”
他曾說:“我的文件都是自己寫。只是有病的時候,我口講,別人給我寫。1947年寫《目前形勢和我們的任務》,就是我講,江青寫。她寫后,我修改。我修改后,又找恩來、弼時他們來談,再改。大家在看了以后,廣播。文章要別人寫是很危險的。那時批判國民黨的許多文章,新華社發的,都是我自己寫的。”
據毛澤東在延安時的保衛參謀蔣澤民回憶,當年毛澤東寫文章是非常辛苦的。那時延安地區沒有電,晚上毛澤東寫文章時點著蠟燭照明,燭光昏暗跳動,影響視力,還容易使眼睛疲勞。毛澤東寫累了,就揉揉酸脹的眼睛,再繼續寫。一夜之后,他的臉上常常是沾上了一層煙塵。
英國作家迪克,威爾遜在他撰寫的《毛澤東》中詳細地描寫道:1948年初到3月,毛澤東在延安的楊家溝的3個月,不斷著書立說,全面概括了從軍事戰略到解放區內的中產階級打交道、土改、經濟政策、軍內民主、黨內行政效率等等各種問題。手寫麻了,便借握石頭來鍛煉手指。學習研究毛澤東文風,筆者認為,首先要學的是毛澤東的“自己的文章自己寫”的文風……
要求干部要自己寫文章
毛澤東不僅自己的文章自己寫,還要求黨的其他同志要自己動手寫東西,不要秘書代勞。這個要求一直到他去世,可以說是他終生的要求。
1948年1月7日,為及時反映情況,使中央有可能在事先或事后幫助各地不犯或少犯錯誤,爭取革命戰爭更加偉大的勝利,毛澤東在《關于建立報告制度》一文中規定了如下報告制度:“(一)各中央局和分局,由書記負責(自己動手,不要秘書代勞),每兩個月,向中央和中央主席作一次綜合報告”,“報告文字每次一千字左右為限,除特殊情況外,至多不要超過兩千字”,“內容要扼要,文字要簡練,要指出問題或爭論之所在”,“綜合報告的日期是單月的上旬,報告用電報發來”。
作為黨的主席,親自要求各中央局的書記們,要“自己動手,不讓秘書代勞”地給中央寫報告,可見毛澤東對領導干部堅持“自己的文章自己寫”的認識和理解有多么深刻。
作者簡介
徐元鴻,西安政治學院兼職教授,法學博士,武警少將。先后在軍隊各級政治機關工作過,在遼寧、吉林、北京、山東、新疆等地帶過兵。合著有《政治機關公文寫作大全》、《中國抗日戰爭60次軍事行動》,專著有《聯合作戰指揮員培養制度研究》、《新疆亞克西》。立過三等功2次、二等功1次,在新疆工作時被國務院授予“全國民族團結與進步模范個人”榮譽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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