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悼念原《真理的追求》主編喻權域同志】
原《真理的追求》主編之一喻權域同志于2010年8月14日8:30在家中不幸逝世,享年75歲。
喻權域,1935年出生于四川省榮昌縣(今屬重慶市)。1950年3月高中肄業,多報三歲參加革命干部隊伍。先在新繁縣橋鄉剿匪、組織農協會、搞減租退押,然后在新繁縣政府、縣委工作,參與創辦四川第一個農業生產合作社——新民社。1954年發表通訊《快樂的女社員》,并由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同名報告文學集。同年加入中國共產黨,調成都任新華社四川分社記者。
1979年12月任《半月談》雜志主編;1982年后,歷任新華社國內部副主任、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總編輯等職。1989年9月調任《人民日報》編委兼總編室主任。1993年9月調中共中央對外宣傳辦公室任秘書長,組建中國人權研究會,任副會長,參與國際人權合作與人權輿論斗爭。1996年9月調中國社會科學院專職擔任(以前是兼任)新聞與傳播研究所所長。1998年后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委員會委員,全國政協第九屆、第十屆委員,全國政協外事委員會委員。
喻權域同志在長期的新聞工作中,撰寫了大量的通訊、研究報告和學術論文,并多次獲獎,其中專著《中國人權問題縱橫談》獲中宣部“五個一工程”獎,專著《論三個時間差—與兩代人談社會主義》獲文化部等四部委頒發的“優秀圖書”獎,又獲吳玉章馬克思主義理論學科優秀獎,論文《世婦會報道對新聞學傳播學的啟示》獲第七屆中國新聞獎新聞論文一等獎。
從1984年起,擔任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碩士生導師、教授。享受政府特殊津貼。
2007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大代表喻權域在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中提出《懲治漢奸言論法》,受到人民群眾的熱烈擁護,也遭受一些賣國漢奸勢力的惡意詆毀。
喻權域同志是烏有之鄉的熱情支持者,曾多次應邀來烏有之鄉演講,并積極參加烏有之鄉及毛澤東旗幟網的各種學術活動。在郎咸平旋風、劉國光旋風、鞏獻田旋風中,在揭批新西山會議和揭批民主社會主義謬論的斗爭中,他都起到了積極的推動作用。
對于他的逝世,我們心中萬分難過。喻權域同志多年來為了黨的事業忠心耿耿,在挫折面前不氣餒、不動搖,是我們及后代人學習的榜樣,他的精神永垂不朽!
喻權域同志遺體告別儀式定于2010年8月18日(星期三)上午9點鐘,在八寶山蘭庭舉行。
附1:
喻權域呼吁:請讀我們的提案全文
今年(2007年)“兩會”期間,全國政協的社科界委員住在北京東郊的華潤飯店,離市中心很遠。
3月4日、5日會間休息時,一些記者來華潤飯店采訪,問我今年準備提什么提案。我說,準備提兩個提案。第一個提案是: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依據憲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借鑒奧地利等國的做法,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
記者們要看我的提案全文。我說,我這人有個習慣,發表重要文章或提出重要提案之前,要送請一些學者專家修改,提出意見。會前我曾把這個提案送請清華、北大、人大的法學教授推敲過。現在,這個提案正在社科界幾位委員中傳閱,征求意見,所以還不能給你們。我向記者們介紹了我這提案的大意,背誦了提案中那幾句關鍵的話。
3月6日,社科界有六位委員傳閱了這個提案(另有幾份參考材料),并簽名參加“聯署”。他們只作了兩處小修改:一是把“犧牲了幾千萬生命”改為“犧牲了幾千萬人的生命”;二是把日本軍隊侵華的時間“從1931年以來”,改為“1931年9•18事變至1945年日本投降期間”。當天夜里,我就把我們七名政協委員的提案報送給全國政協秘書處了。
3月7日,來華潤飯店采訪的一些記者告訴我,我前幾天的談話已被香港的報紙和電視臺報道,在互聯網上引起熱烈議論?!吨袊嗄陥蟆芬言?月6日發表文章對我進行抨擊。
看到《中國青年報》的反應如此之快,如此強烈,我甚為高興。這說明,我們的提案擊中了某些人的要害,戳到了某些人的痛處,他們想阻止我們把提案上交,想阻止全國人大常委會采納我們提出的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的建議。
我關心的是,香港記者是否準確地報道了我的話。從來訪記者提供的材料看,香港記者的報道確實漏報了幾個關鍵詞句,如“歪曲歷史事實”、“侵略罪行”。原因可能是我說的四川話使他們沒聽清楚。
我把已經上送的提案的復印件送給了來訪的記者(主要是內地記者),希望他們報道全文。
3月15日,全國政協十屆五次會議閉幕。我回到家里,查閱這段時間的報紙文章和網上議論,都沒有看到我們那個提案的全文。估計是記者們忙于自己的工作,忽略了這件事。
現將我們七名政協委員的聯合提案的全文公開發表出來,供網友們議論。
應不應該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如何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其中應有哪些條文?這是關系我們國家和中華民族的前途、命運的大事,是全國各族人民關心的大事,應由全國各族人民來認真討論。
2007年3月17日
喻權域等七名全國政協委員的提案:
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
第一提案人:
喻權域(中國社會科學院學術咨詢委員)
聯名提案人:
王洛林(中國社會科學院前副院長)
靳輝明(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李崇富(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白 鋼(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
姬亞軍(西藏自治區司法廳副廳長)
賀捷生(軍事科學院離休干部、賀龍元帥的長女)
2007年3月6日提交上送
“漢奸”,按《辭海》和《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原指漢族的敗類,后泛指投靠侵略者、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中華民族的敗類?!?/p>
我國自1840年鴉片戰爭以后,飽受外國列強的侵略、壓迫、欺凌,淪為半殖民地國家。我國五十六個兄弟民族團結奮斗一百多年,犧牲了數千萬人的生命,才于1949年10月取得國家的獨立和中華民族的解放,自立于世界各國之林。我們絕不能容許外國軍隊再次侵略中國,絕不能容許投靠侵略者、危害國家安全、榮譽和利益的漢奸行為,絕不能容許漢奸言論自由泛濫。
然而,近年來,我國一些報刊上不時出現漢奸言論——歪曲歷史事實,為1840年以來外國列強侵略中國的罪行辯解,甚至為日本軍隊侵占中國國土、大量屠殺中國人民的罪行辯解。
這種投靠侵略者,出賣國家、民族利益的文章,理所當然地受到我國學者和廣大人民群眾的譴責。這類報刊的主辦單位行使職權,對其編輯部人員進行批評、處分、調整是符合憲法的,居然受到抵制和攻擊,被誣為“侵犯言論、出版自由”。社會上一些知名人物竟然發表聯合聲明,為發表漢奸言論的作者和報刊鳴冤叫屈,說他們受到了“惡性新聞管制”。
如果聽任漢奸言論自由泛濫,毒害我國的青少年,侮辱歷史上的愛國志士和抗戰英雄,將對我國社會和國家前途帶來嚴重危害。我們應當依據憲法,制定專項法律予以制止。
我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稇椃ā返谖迨粭l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憲法》第五十四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義務,不得有危害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的行為?!?/p>
因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根據《憲法》的上述規定,借鑒奧地利等歐洲國家立法禁止為納粹黨罪行辯解的做法,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
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奧地利共和國制定了《禁止納粹黨法》。該法第三h條規定:“在印刷品、廣播等媒體中或在公眾中,以使許多人能夠接觸的方式否認、極力淡化、贊成納粹種族滅絕罪行或其他反人類罪行的人,或試圖為納粹種族滅絕及其他反人類罪行辯解的人,按本法第三g條予以懲罰?!奔矗骸疤幱衅谕叫桃荒曛潦?。行為人之活動有特別危害的,處有期徒刑二十年?!?/p>
歐洲的法國、德國、瑞士、比利時、捷克、斯洛伐克、波蘭、立陶宛、羅馬尼亞等國,也制定了類似的法律或法律條款。
1989年,英國右翼歷史學家大衛•歐文去奧地利發表兩場演說,為德國納粹黨大規模屠殺猶太人的罪行開脫。他宣稱,“二戰”期間被關押在納粹集中營里的大多數人不是死于屠殺,而是死于斑疹傷寒等疾病。大衛•歐文被控犯有“否認納粹大屠殺罪”,奧地利警方對他發出了逮捕令,他逃脫了。2005年11月,大衛•歐文再次去奧地利演說,一入境就被奧地利警方逮捕。2006年2月,奧地利的法院依照《禁止納粹黨法》的規定,對大衛•歐文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這個判決受到歐美各國人民和政府的歡迎和支持,連英國政府也沒有提出異議。
我國制定《懲治漢奸言論法》應明確規定:“對于在公共場所發表談話或在大眾傳媒上發表文章,歪曲歷史事實,為1840年以來外國侵略中國的罪行辯解的人,判處一年至十年的徒刑;對于為1931年“9•18事變”至1945年日本投降期間日本軍隊侵占中國領土、大量屠殺中國人民的罪行辯解的人,判處二年至二十年的徒刑?!薄皩τ诎l表上述漢奸言論的大眾傳媒的法人代表或責任人,判處三個月至三年的徒刑。違法的大眾傳媒若在規定期限內(報紙、電臺、電視臺為七天,期刊為一個月,出版社為二個月)公開檢討、承認錯誤并發表批駁漢奸言論的文章以消除毒害,其法人代表可以免受法律懲罰?!?/p>
附一:2006年2月22日《參考消息》報道
奧地利法律規定:為納粹罪行辯解違法
英歷史學家因否認大屠殺獲刑
?。吠干缇S也納2月20日電)奧地利一家法院今天判決英國歷史學家大衛•歐文入獄3年,因為他于1989年在奧地利逗留期間曾否認大屠殺。該法院還駁回了當事人有關他已改變觀點的辯解。
歐文已承認自己有罪,并希望緩刑,但維也納刑事法庭認為,歐文是為了逃避牢獄之災才假裝承認納粹德國對猶太人犯下了大屠殺罪行的。
主審法官彼得•利伯特羅伊宣讀完判決后在法庭上說:“法庭認為被告沒有真正改變看法。他所表達的悔意被認為是言不由衷的。”
現年67歲的歐文說,他對3名法官和8名陪審員作出的這項判決感到很驚訝。他立即提出了上訴。
去年11月,歐文重返奧地利時被捕,理由是他于1989年在該國進行演講和接受媒體采訪時否認納粹大屠殺,這是一種可判處1年至10年監禁的罪行。
他在步入法庭途中對記者說:“我并沒有否認大屠殺。很明顯,我已改變了看法。”歐文隨身帶了一本自己寫的《希特勒的戰爭》。這個自學成才的歷史學家已寫了十多部有關納粹德國以及二戰的著作。
歐文承認他在1989年曾否認納粹德國屠殺了大量猶太人,但他說他在阿根廷作巡回演講期間無意中發現了大屠殺主要組織者阿道夫•艾希曼的個人資料,此后他于1991年改變了看法。
奧地利希望顯示其對否認大屠殺行為的嚴厲懲罰,因為包括阿道夫•希特勒在內的相當數量的納粹領導人都來自奧地利,而且猶太人和其他批評家指責奧地利,在戰后幾十年間一直在粉飾它的過去。
檢察官米夏埃爾•克拉克爾認為歐文一直在“歪曲歷史”,卻被右翼極端分子美化成受難者。
克拉克爾說,歐文一直是新納粹分子和全世界給歷史翻案的歷史學家崇拜的偶像。
英國一家法院2000年在一項裁決中稱,歐文是一名“活躍的大屠殺否認者……反猶論者和種族主義者”。
附二:2006年12月22日《新華社每日電訊》報道:
因曾否認大屠殺,英學者歐文入獄
新華社專電 奧地利維也納最高法院20日作出裁決,對英國歷史學家戴維•歐文實施監外執行。歐文因否認納粹大屠殺,于今年2月被維也納一家法院判處3年監禁。
維也納最高法院發言人安東• 祖梅勞爾說,法院批準了歐文此前提出的請求,監外執行他的三分之二刑期。鑒于歐文已在獄中被關押超過13個月,法院的這項裁決意味著他將出獄。奧地利新聞社報道,歐文帶著手銬參加了20日的庭審。
奧地利政府已下達對歐文的驅逐令。
歐文1989年在奧地利發表演講時稱,二戰中被關押在納粹集中營里大多數人不是死于屠殺,而是死于斑疹傷寒等疾病。他因此被控犯有否認納粹大屠殺罪。
歐文2005年11月再次進入奧地利時,遭到警方逮捕。維也納一家法院2006年2月判處歐文3年監禁,理由是奧地利法律規定任何人不得公開發表否定大屠殺歷史的言論。
喻權域委員的第二個提案
設立“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以維護憲法尊嚴
提案人 喻權域(社科界第31組)
2007年3月14日提
我國憲法第五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實行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制國家。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薄耙磺羞`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必須予以追究?!?/p>
憲法第六十七條把“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之權,授予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該條明確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監督國務院、中央軍事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有權“撤銷國務院制定的同憲法、法律有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有權“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性的法規和決議”。
可是,全國人大常委會從來沒有行使過“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從來沒有撤銷過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制定的任何一個“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
是不是沒有出現過違反憲法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呢?不是。比如,好些政府部門和地方政府公然作出了“國退民進”(即“國有企業退出經濟領域,讓民營企業進入”)的決定,好些高級公務員(如國家統計局前局長邱曉華)公開鼓吹“國有經濟退出競爭性行業”。這類違反憲法第六條、第七條的決定和言論,就沒有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撤銷。
憲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倍袢罩袊呀涀兂伞胺枪兄平洕鸀橹黧w”的社會。
憲法第七條規定:“國有經濟,即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經濟,是國民經濟的主導力量。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苯甙四?,國有企業被大量出賣,變成了私有企業。究竟變賣了多少國有企業,賣得多少錢,這些錢用到那里去了?政府主管部門從來沒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也沒追究過這種違反憲法的行為。
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按憲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行使“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權,沒能盡到“監督憲法的實施”的職責,有兩個原因。一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沒有設立“監督憲法的實施”的專門委員會,二是沒有制定一套讓人民和人大代表揭發、控告、起訴和立案、審理的規章制度。
因此,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依照憲法第七十條的規定,設立“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
“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設委員九名,從全國人大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員中物色。條件是:正直無私、熟悉憲法和法律、能維護社會主義法制、能維護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利益。經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后確定。
“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的職責是解釋憲法,監督憲法的實施,不審理個人的投訴案件。涉及個人利益的案件由法院按民法、刑法或行政訴訟法審理。
“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按照憲法第六十七條的規定,有權監督國務院、中央軍委、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遵守憲法、實施憲法。
“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對于十名以上全國人大代表或十名以上全國政協委員的“聯名起訴”、各民主黨派中央的起訴、全國總工會或全國婦聯的起訴,必須立案審理。只要不涉及國家機密,這類涉及憲法實施的案件應當公開審理,由起訴方和被控違反憲法一方的當事人展開辯論。
“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有權撤銷國務院和國務院所屬各部委制定的同憲法、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決定和命令;有權撤銷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權力機關制定的同憲法、法律和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地方法規和決定;有權審查高級公務員違反憲法的言論和行為,作出處分,或將其移送人民法院的刑事法庭審判。
有關當事人對“監督憲法實施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如有不服,可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申訴。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決定為終局決定,有關當事人必須執行。
附文2:
喻權域:保衛憲法,保衛國有企業,保衛社會主義!(2005年 舊文)
這段時間,全國都在紀念抗戰勝利和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60周年。電臺、電視臺和人民群眾中多次響起抗戰歌曲,響起《黃河大合唱》中那幾句雄壯的歌詞:"保衛黃河,保衛華北,保衛全中國!"
今天,我們中國又處在一個關鍵時刻:《憲法》遭到嚴重破壞,我國的經濟基礎發生了巨大變化,社會主義的制度岌岌可危。
憲法第六條規定:"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經濟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F在的中國,已經是"私有制經濟為主體"。
憲法第七條規定:"國家保障國有經濟的鞏固和發展。"現實情況是:大量國有企業被賤價出賣給私人,或者通過所謂"改制"變成私有企業。
所以,我給我今天的發言安了一個題目:"保衛憲法,保衛國有企業,保衛社會主義!"
限于時間,我今天只講幾個重大問題。
第一個問題: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是失敗了還是勝利了?
從1979年的理論務虛會議開始,我國就出現資產階級自由化思潮,以后是越來越泛濫。他們的一個主要論點是: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失敗了,應該改走資本主義道路。
我在1991年寫的長文章《論三個時間差--與工程師們談社會主義》,已經回答了這個問題。那篇文章列舉了大量經濟統計數據,今年只講幾個主要的。
從1952年到1980年,我國的國民經濟每年遞增6.5%(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計算是6.8%),比世界經濟增長速度快一倍,比美、英、法等西方發達國家快兩倍。從1980年到2000年,我國經濟的年增速度約9%,仍然比世界平均增長速度快一倍,比西方發達國家快兩倍。這就是走社會主義道路的勝利。
印度比中國早獨立。1952年,印度的經濟總量比中國多三分之一。1990年時我國經濟總量比印度多出一二倍。
論人均GNP或人均GDP,我們與西方發達國家的差距大為縮小。與印度相比,我們高出他一倍多。
第二個問題:國有企業與私營企業、外資企業相比,哪個的經濟效益高?
搞私有化的人鼓吹:國有企業效益低,天生搞不好,只有私有化。
我在1999年發表的文章《國有企業最需要國民待遇》,用大量數據回答了這個問題。事實證明,在各種所有制企業中,國有企業的經濟效益最好。這里也只講幾個主要數據。
美國《財富》雜志每年公布"世界500強企業"的經濟數據。1997年,"世界500強"的總利潤是總營業額的3.9%,是總資產的1.32%。1998年,"世界500強"的總利潤,是總營業額的3.84%,是總資產的1.129%,比當年我國銀行的儲蓄存款利率低得多!
我國國有工業的總利潤占總資產的比例,1952年是14.5%,1957年是18.5%,1966年是19.2%,1970年是15.8%,1975年是11.1%,1978年是12%,1980年是10.8%。在那二十八年間,我國國有工業的利潤率一直是兩位數,比"世界500強"高好幾倍。
1988年,趙紫陽接受一些高參的建議,未經仔細籌劃就搞"價格闖關",造成物價飛漲。趙紫陽慌了手腳,來個急剎車。這一放一收,造成重大損失。1988年,我國國有工業的利潤率降為8.3%,仍然是"世界500強"的好幾倍。
1988年后,由于一系列政策問題,國有工業的利潤率逐年下降,1990年是3.3%,1992年是4.1%。1993年"頭腦發熱"(朱镕基總理的話),國有企業的利潤率繼續下滑。1995年是1.4%,1997年是1.6%。盡管如此,我國國有工業的利潤率仍然大大高于當年的"世界500強"。
90年代初,中國工業協會作了仔細調查。論經濟效益,國有工業最高,集體所有制企業次之,外資企業最低。問題是稅負嚴重不平等。
1989年,每100元產值,國有工業上稅13.28元,集體所有制企業上稅5.52元,外資企業只上稅2.41元。高低相差四倍。
1989年,每100元銷售收入,國有工業上稅9.28元,集體所有制企業上稅5.26元,中外合資企業上稅4.75元,外資企業上稅只有0.02元,即2分錢,等于沒上稅。
1996年的統計,國有企業的納稅負擔,比集體經濟高1.7倍,比股份制經濟高6倍,比外資企業高3.1倍,比私營經濟高14倍。
這樣不平等的待遇,加上其他不合理的政策措施,把國有企業搞得很困難。搞虧損了,然后說國有企業效益低,生來就搞不好,只有賣掉,搞私有化。
請問:還講不講道理?還要不要良心?
第三個問題:"公有制經濟為主體"應該怎樣計算?
2003年"兩會"前,我作為全國政協委員,提出提案,要求國務院主管經濟的曾培炎主任,按照《憲法》第六十二條第九款的要求,向"兩會"報告:《憲法》第六條、第七條是否得到貫徹執行?現在我國經濟是公有制為主體,還是私有制為主體?這些年賣了多少國有企業,賣得多少錢?這些錢用到哪里去了?
曾培炎派了國家計劃發展委員會的四名局長來找我談話。他們硬說現在的中國仍然是"公有制經濟占主體"。理由是,"公有制"、"私有制"應該按"資產"計算?,F在的中國,國有資產仍占多數,所以"全民所有制"仍占主體,并沒有違反《憲法》第六條和第七條。
我問:你們所說的"國有資產"是不是包括了人民大會堂、天安門城樓、故宮博物館、全國的大中小學?
他回答:當然包括。這些都是國有資產嘛!
我說:你們這是曲解《憲法》。我國《憲法》的第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制度的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這段話很清楚,"公有制"、"私有制"是按"生產資料"來計算的。人民大會堂、天安門城樓、故宮博物館是"生產資料"嗎?全國的大中小學,全國的各種醫院、博物館是生產資料嗎?你們計發委那個辦公樓是生產資料嗎?
我說:如果你們認為你們這一套解釋有理,認為我國經濟中的公有制經濟仍占主體地位,就請曾培炎主任向"兩會"報告,讓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全國人民來評判。
幾天后,曾培炎主任向"兩會"作經濟工作報告,完全回避了我提的問題,根本不談《憲法》第六條、第七條的執行情況,根本不談我國經濟是"公有制為主體"還是"私有制為主體",更不報告出賣了多少國有企業,賣得多少錢。
在2003年的全國人代會上,曾培炎升了官,當上了副總理。簡直莫名其妙!
第四個問題:股份制是"公有制"嗎?
鼓吹大量出賣國有企業、搞"私有化"的學者和高參們說:"股份制"就是"公有制"。我國的大中型私營企業中,有一些搞了股份制;國有企業變賣給私人后,他們大多數實行股份制;國有企業"改制",由原來的廠長、經理收購之后,他們中的大多數搞的也是股份制。所以,仍然是"公有制企業",我國經濟仍然是"公有制為主體"。
這又是曲解憲法的騙人之論。
到山西平遙古城參觀過的人都知道,那里的"日升昌商號"在1823年(鴉片戰爭之前17年)就實行了股份制,有十大股東。日升昌商號是公有制嗎?
美國的福特公司、洛克菲勒公司早就是股份制公司,那是公有制嗎?
"二戰"之后的日本全國的大、中、小企業和商店,幾乎全改為股份制。獨資企業極少。能說日本是"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社會主義社會嗎?
1982年起草、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法學家和政治家們,大概早就預料到會有人曲解"公有制"來為推行"私有化"打掩護,找借口。所以,他們起草、制定的憲法早就作了防備。
從1982年到今天,我國的《憲法》雖經多次修改,《憲法》第六條沒有刪改一個字。全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主義經濟基礎是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 社會主義公有制消滅人剝削人的制度,實行各盡所能、按勞分配的原則"。
這一條寫得清清楚楚,任何一個稍有文化的人都明白:《憲法》所說的"公有制",指的是"社會主義公有制"。而《憲法》所說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有兩種:一種是"全民所有制",即國有企業;另一種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即城鄉勞動人民組織的合作社。
股份制企業不是"全民所有制企業",這是沒有爭議的。
股份制企業是不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企業呢?也不是!因為股份制企業的生產資料是"股東"所有的,并不是"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股份制企業的紅利是"按股分紅",即"按資(投資)分配"而不是"按勞分配"的。
還有一個重要差別是"支配權"不同。
大家知道,"產權"包括三個權:一是所有權,二是支配權,三是收益權。
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城鄉合作社,其領導機構是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選舉時,社員或社員代表是平等的"一人一票"。合作社的大政、大計和經營方向,也是社員大會或社員代表大會決定的;表決時,社員或社員代表也是平等的"一人一票"。簡言之,合作社的"支配權"屬于全體社員,每個社員擁有的支配權是平等的。
股份制企業的支配權則不然。股份制企業里有大股東、中股東、小股東和零星散戶之別,他們各自擁有的股票(或股份)數量是不同的,差別懸殊。大股東擁有的股份,往往是小股東的幾十倍、幾百倍、幾千倍、幾萬倍。股份制企業的選舉和投票表決不是"一人一票",而是"一股一票"。大股東擁有的選舉權、表決權,是小股東的幾十倍、幾百倍、幾千倍、幾萬倍。家住外地而持有少量股票的"散戶"(這種"散戶"的人數很多),不可能專程去參加股東大會,也就放棄了自己的選舉權、表決權。因此,股份制企業的"支配權"掌握在大股東手里。
只憑上述兩項就可以判定:股份制企業不是《憲法》所說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制"企業,不屬于《憲法》所說的"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那些鼓吹"股份制就是公有制"的人,不是無知,就是理論騙子。
近幾年出現了"國家控股(國家股占51%以上)的股份制企業",這是什么性質的企業呢?由于這類企業中有相當大(不超過49%)的一部分股份是私人占有的,這類企業的利潤有相當大的一部分是"按資分配"的,所以,這種國家控股的股份制企業是"半社會主義"企業,相當于50年代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1954年初開始的農業合作化運動,我國農村出現的第一批農業生產合作社,是農民把自己的土地、耕牛、大型農具以"入股"的方式交給合作社統一支配。年終結算時,合作社的純收入先按"股份"給予"分紅",其余部分在扣留公積金、預留明年生產資金之后,按社員的工分多少分配(即"按勞分配")。"按股分紅"部分大約只占合作社純收入的10-20%。由于各戶農民的人均耕地相差不多(這是土地改革時平均分配土地形成的,只有少量上中農家庭的人均耕地略多一些),所以,"按土地分紅"基本上是"按人頭平均分紅"。由于有些農家有耕牛和大型農具,有些農家沒有,所以,"耕牛和大型農具分紅"部分,才"不屬于按勞分配"。
有"入股分紅"的農業生產合作社,被稱為"半社會主義性質"的"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簡稱"初級社"。
現今的"國家控股的股份制企業",其私人股份的比重和"按股分配"的比重,遠超過當年的"初級社"。所以,準確地說,這類企業應稱為"半社會主義"性質的企業。由于這類股份制企業有利于吸收民間資金,又是"國家控股"的,企業的"支配權、管理權"掌握在國家派去的管理人員手里,要把它算入"社會主義公有制"企業,我看也可以。
問題在于,自1997年鄧小平同志去世以來,在"國退民進"的呼聲中,國有企業被大量地賤價出賣或"改制"為私營企業。國有企業和國家控股的股份制企業也所剩無幾,縣和市級縣基本上沒有了。城鄉的"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合作企業,大都變成了私營企業。"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的中國,已經"改變"成為"非公有制(即私有制)為主體"的中國。
《憲法》第六條、第七條遭到破壞的結果,首先表現為數以千萬計的職工下崗、失業,數以億計的工人農民成為老板手下的"打工仔",從"國家的主人、企業的主人"淪為"弱勢群體",基層的大量公務員和教師不能按時、足額地領到工資和退休金;我國的貧富差距懸殊,基尼系數突破了國際公認的警戒線。
再一個大問題是影響我國的科技進步。新中國成立以后的三十多年中,國家的科研機構與國營工業一直是拉動我國科技進步的火車頭。國外一項新發明、新技術、新產品出來,只過幾年十幾年,我國就研制出來,趕上去了。國有工業萎縮的這些年,我國科技進步的速度放慢了。盡管我國的電子工業產品的數量很大,出口很多,但是其中的核心部件、核心技術是從外國買來的。這類產品的銷售收入,要抽出很大一部分來支付外國的專利費??萍歼M步速度放慢對我國經濟的不利影響,越往后會越明顯。
所以,我要大聲疾呼:全國的共產黨員和勞動人民團結起來,保衛憲法,保衛國有企業,保衛社會主義!
附3:
駁辛子陵編造的一則新謊言
喻權域
去年(2007年)7月, 辛子陵在香港出版了《千秋功罪毛澤東》一書,全面否定毛主席和毛澤東思想,全面否定新中國成立之后二十九年間取得的成就。
辛子陵憑這本書一舉成名,成為“資改派”(打著改革開放旗號搞資本主義的那一派)的干將和紅人。為這本書寫序言的謝韜,借機提出了“只有民主社會主義能夠救中國”的主張,企圖影響黨的十七大。
由于辛子陵的書里充斥著大量謊言,此書一傳到北京,就受到“社改派”(堅持社會主義公有制經濟為主體的改革開放派)的批駁。我在十七大閉幕后發表的《胡錦濤總書記“搧謝韜兩記耳光”》一文中說:“我是長期在基層工作和生活的人。待我身體好轉(我已病了一年多),我要寫文章講述當年的實況,批駁謝韜、李銳、辛子陵一伙的謊言?!?BR>近日讀到《辛子陵在〈炎黃春秋〉新春聯誼會上的發言》,不禁火冒三丈。辛子陵又編造出新謊言來四處散播,而且更荒唐,更離奇,必須盡快批駁,以免謬種流傳。
據《炎黃春秋》介紹,辛子陵的真名叫“宋科”。辛子陵說:“由于長期的所謂‘正面教育’,有些青年人連文化大革命把國民經濟推向了崩潰的邊緣都不信。我到政法大學與一些研究生和青年教師座談,跟他們講了一件真實的事情。
“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聯合國合法席位后,1974年4月,聯合國召開第六屆特別會議。我國派出鄧小平率領代表團去紐約。什么都安排好了,突然想起去聯合國不能用人民幣要用美元。緊急下令全國所有銀行將美元收羅起來。找出多少錢呢?找出來三萬八千元美金,這是當時中國全部的外匯儲備。鄧小平帶著中國國庫中美元儲備的全部家當,率領代表團到了紐約,住進一家酒店。交了房租,扣除吃飯等日常生活的必要開銷,出現了堂堂中國代表團給不起服務員小費的尷尬事情。后來鄧小平團長把他的全部個人經費作為小費給了酒店的服務員,他回家只給他的孫女帶回來一塊巧克力。……一個國家的外匯儲備不夠政府官員出一趟差,你們說文革是不是把國民經濟拖到了崩潰的邊緣?大家聽了很信服。”
1974年的辛子陵(宋科)并不在黨中央、國務院工作,與外交部、財政部更不沾邊。他講的這一大段奇聞的出處何在?依據何在?他一字未提。
其實,稍有歷史知識、國際知識和財經知識的人,一看那個《發言》就知道,辛子陵所講的“一件真實的事情”,是辛子陵憑空編造的一個新謊言。
早在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大會即以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數票通過決議,驅逐蔣介石集團的代表,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一切權利。十五天后(11月9日),以喬冠華為團長、黃華為副團長的中國代表團就乘飛機離開北京去紐約,出席聯合國大會,常駐聯合國總部。與此同時,新華社組建了擁有十來名記者、編輯和工作人員的“新華社聯合國分社”,常駐紐約。第一任分社社長是新華社國際部的名記者張海濤。(他于80年代回國,擔任中國社會科學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長,現已離休在家)
由于中國是聯合國安理會的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工作繁重,而且經常有第三世界國家的外交官來訪,交流情況,商談工作。所以,中國常駐聯合國的代表團的工作人員相當多。我國代表團到聯合國總部不久,就開始購建辦公樓、宿舍樓和家屬院,擁有自己的汽車隊,辦起了內部食堂。為了便于招待外賓,食堂里配備了從國內選調去的高級廚師。
鄧小平副總理率領中國代表團去紐約出席聯合國特別大會,是在兩年半之后(1974年4月6日)。我國駐聯合國的代表團的各項設備都已齊全,連新華社聯合國分社也有了自己的一套設備。
當年常駐聯合國從事采訪報道的新華社記者都知道:鄧小平副總理率領的中國代表團一到紐約,就住進了我國駐聯合國代表團的那幢大樓(鄧小平住的是一個大套間),在代表團的辦公樓辦公,在代表團的食堂吃飯,并在那個食堂宴請來訪的各國友人。辛子陵說“鄧小平率領代表團到了紐約,住進一家酒店。交了房租,扣除吃飯等日常生活的必要開銷,出現了堂堂中國代表團給不起服務員小費的尷尬事情”,純粹是辛子陵編造的謊言!
在本機關、本單位的食堂里吃飯,要給服務員付小費嗎?這樣的怪事誰見過???辛子陵如此胡編亂造,實在可恥!
辛子陵說,鄧小平回國時,窮得“只給他的孫女帶回來一快巧克力”。這也是荒唐之言。當年的代表團人員和隨團采訪的新華社記者都知道一件趣事:鄧小平回國時途徑巴黎,用自己的錢在巴黎買了一百個牛角酥(巴黎小吃)。飛機到達北京,發現周總理親到機場迎接,鄧小平當即取出牛角酥來請周恩來等同志品嘗。
這里再簡單談談我國的對外貿易、外匯儲備和外事經費情況。
我們黨的老一輩革命家都是“學貫中西”、眼界開闊而又腳踏實地的先進人物,一貫重視國際交往活動,因而也重視外事經費的籌措。早在日本投降之時,中共中央南方局就選調了一批精明能干的共產黨員,在香港辦起了華潤公司、五豐行等等(統稱“中資公司”),賺取外匯(港幣、英鎊、美元)作為黨的活動經費。
那年頭,在蔣管區發表反蔣言論、從事反蔣活動,受到國民黨軍統特務追捕或監控的文化人、學者專家和民主黨派人士,常由南方局領導的地下黨組織設法,把他們送到香港去避難。他們在香港的生活費用,大都來自我們共產黨辦的中資公司,并沒有“缺乏外匯”。
1949年淮海戰役之后,蔣介石的敗局已定。我們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負責人商量,決定在北平召開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建立新中國。我們黨的地下組織幫助民主黨派人士從南京、上海等地前往香港,再由香港乘飛機或蘇聯輪船去華北、東北的解放區。他們的交通費、生活費大都來自我們共產黨在香港辦的中資公司。從來沒有因為“缺乏外匯”而誤事。
新中國成立之后的第二年——1950年12月,美國政府悍然宣布管制中國的全部公私財產,并禁止在美國注冊的船只開往中國。1951年5月,美國操縱聯合國非法通過對中國實行禁運的決議。從那以后,美國等西方國家對中國實行嚴格的封鎖禁運長達二十年之久。(見中共中央文獻研究室編著的《陳云傳》,中央文獻出版社2005年6月第一版第1398頁)
那二十年間,我國的對外貿易是75%面向蘇聯和東歐國家,25%對資本主義國家。與資本主義國家的貿易有兩個重要渠道:一是通過香港出口、進口;二是從1957年起,每年春季、秋季在廣州舉辦“中國出口商品交易會”(簡稱“廣交會”)。一年兩次“廣交會”,吸引了大量外國來的商人,把美國等帝國主義國家的封鎖禁運打開了一個大缺口。我國從對外貿易中所得的美元、英鎊,除去開支(包括外事活動的開支),還有不少節余。這些節余(即外匯儲備),一部分存在香港的銀行里,大部分存入瑞士的銀行。一來是為了“保險”(瑞士的銀行不聽美國政府指揮,不會侵吞或凍結中國的存款),二是可以得利息。
1966年開始“文化大革命”,在極左思潮影響下,我國經濟曾一度受到較大的干擾、破壞。但是,我國的對外貿易照常進行,每年兩次的“廣交會”照樣舉辦。
進入70年代,我國的進出口貿易總額增長加快。1970年,達到45•9億美元。1971年,由于我國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地位,特別是毛主席1972年2月邀請美國總統尼克松訪華,打破了美國等西方國家的封鎖,我國的進出口總額增長更快。
1972年上升到63億美元。1973年比上年增長74%,達到109•8億美元(其中,進口51•6億美元,出口58•2億美元)。1974年比上年增長32•7%,達到145•7億美元。(見《陳云傳》第1407頁,第1433頁)對外貿易的結構也發生巨大變化,對資本主義國家的進出口占75%,對蘇聯和東歐國家的進出口只占25%。(見《陳云傳》第1406頁)
與中國的情況相反,美國的經濟、金融卻出了大問題。1971年8月15日,美國總統宣布,國內外的個人和公司不能用美元去美國的銀行兌換黃金,只有外國的中央銀行才能用美元向美國的聯邦儲備銀行兌換黃金。1973年3月,美國政府進一步宣布:美元與黃金脫鉤,連外國的中央銀行也不能用美元向美國的銀行兌換黃金了。誰要黃金,請到自由市場去購買。
1973年7月,即鄧小平率團去聯合國開會之前九個月,陳云找財政部、外貿部和銀行的負責同志談話:“目前,我國的外匯較多,存銀行要吃虧?!标愒浦鲝埌盐覈嬖谕鈬y行的美元取出來,買成黃金作儲備。當時,銀行的同志想不通,因為把美元存在瑞士的銀行里可以得利息。取出美元買黃金,會帶來利息損失。陳云同志多次對銀行和外貿部門的負責人做工作,強調:美元肯定要貶值,取美元買黃金至少可以保值。在需要大量美元的時候,可以賣黃金換美元嘛?。ㄒ姟蛾愒苽鳌返?414頁)
請看,1973——1974年間,主管經濟的陳云等中央領導同志為“外匯儲備較多”而擔憂;辛子陵卻說,1974年4月鄧小平率團去紐約參加聯合國特別大會時,中國的全部外匯儲備只有三萬八千美元,“不夠政府官員出一趟差”。多么荒唐?。?BR>當年有一件大事值得在這里說一說。
由于我國的進出口貿易大幅度增加,外匯儲備較多,在周恩來和陳云、李先念等同志的指導和支持下,國家計委接連提出了從國外進口先進的大型成套設備以武裝我國工業的計劃和方案。
1972年8月,國務院批準國家計委的報告,從西德、日本進口一米七軋機,建在武漢鋼鐵公司。這項工程的全部概算投資為38•96億元,使用外匯6億美元。
1973年,國務院批準并開始實施著名的“四三方案”。即:用43億美元,從國外進口先進的成套設備和單機。引進項目包括:十三套大化肥、四套大化纖、三套石油化工、一個烷基苯工廠、四十三套綜合采煤機組,三個大電站,以及透平壓縮機、燃氣輪機制造工廠和斯貝發動機等等。(見《陳云傳》第1401—1404頁)
“四三方案”自1973年起陸續簽約,執行。加上后來追加的項目,達到51•4億美元。按黃金價格計算,當年的51•4億美元,大約相當于現在的七八百億美元。
與人民生活關系最密切的是石油化工業、化學纖維工業。當年建設的化學合成工廠在1978年前后陸續建成投產,大量的滌綸(的確良)、晴綸、錦綸等合成纖維紡織品和各種各樣的塑料制品進入商店,很快就解決了我國的服裝、鞋帽供應問題,使中國人民告別了“憑布票買衣服”的歷史。
社會主義中國的科學家、工程師和廣大職工,既是國家的主人,又是本工廠、本企業的主人,工作積極性很高。他們不是單純使用從外國引進的先進設備,而是在使用中研究它,改進它,然后自己制造出更好更先進的設備來。這種“青出于藍而又勝于藍”的精神,使我國的工業迅速騰飛。
“四三方案”引進的以石油、天然氣為原料的“大化肥”設備13套,在1978年前后建成投產。以后又繼續引進,與我們自己生產的設備配套,使“大化肥”生產設備達到33套,年產尿素1593萬噸。按照一斤尿素可增產4—5斤稻谷計算,1593萬噸尿素可增產稻谷6500萬—8000萬噸。這對于增加糧食產量,解決我國人民的吃飯問題,起到了重要作用。
現在,我國各地的百貨商店里,服裝、鞋帽、輕化工業產品和家用電器的品種很多,質量很高,價錢也不貴。售貨員不愁商品少,愁的是銷售不快。到美國和歐洲國家的商店里去逛,很多日用商品(特別是服裝、鞋帽、兒童玩具)都是“made in china”(中國制造)。
追本溯源,一是上世紀60年代幾個大油田的發現和開采,為國家提供了大量能源和化工原料;二是“文革”后期的“四三方案”大規模引進先進設備,為我國工業的現代化提供了新臺階。
辛子陵要全盤否定新中國走社會主義道路取得的成就,是否定不了的。
“資改派”以辛子陵這種信口開河的人為主將,正說明“資改派”的虛弱與無理。
寫于2008年初夏
附4:
《喻權域:三個時間差》下載
http://ishare.iask.sina.com.cn/f/4886455.html
說明:
今年(1996年)三月,我應邀去聯合國總部開會,趁便訪問了紐約、華盛頓、洛杉磯三市,作了實地觀察,聽取了好些人的意見。總的說,我對中國堅持走社會主義道路更有信心。
我在拙作《論“三個時間差”》一書中說過:“我們用40年時間,走完了西方資本主義國家120—150年的路程。這‘第二個時間差’,便顯示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
他們動身早,騎在是自行車;我們動身晚,但騎的是摩托車,速度比他們快二三倍。我們總有一天能趕上他們?!爆F在看來,此言并非虛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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