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原本沒有知識產權這個東西,中國,從1949年建國后的至少五十年內,也不知道世界上有知識產權這么個東西。
知識產權這個東西,是美國鬼子發(fā)明并用來敲詐中國的。
而中國呢?肉食者不知道是立場問題,還是認識問題,拼命“與國際接軌”,低三下四地要加入世貿易組織,心甘情愿地接受這個敲詐,似乎如果不接受這個敲詐,就被拒絕于國際大家庭之外,中國就不能生存了。為了接受這個所謂知識產權的敲詐,還把這個敲詐說成是國際慣例,中國不知道這個概念是中國落后、愚昧,拒絕這個敲詐,就更加落后、愚昧。于是,中國國內制訂了一系列保護美國所謂知識產權的法律制度,媒體上,專家學者們口吐蓮花、天花亂墜地講述知識產權的好處,讓全國人民都接受這個東西,并誤導中國人民,認為向美國支付巨額知識產權費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是“大勢所趨”。為了推廣知識產權,甚至我們自己人之間交換點什么東西,也得往知識產權那繞一下。
“解鈴還須系鈴人”,一個騙局,要是局外人拆穿,還不那么有說服力。如果是騙局的設計者親自出來拆穿,那就非常雄辯了,不由你不信。
現(xiàn)在,美國參議員盧比奧先生做了一件好事,在華為向美國索取知識產權費用時,盧比奧先生向國會提出議案:中國的華為等公司不得向美國索取專利費用!
一貫以法治、尊重知識產權而被中國知識界推崇的美國鬼子,這下子露出了廬山真面目,所謂法治、所謂知識產權,都是騙人的幌子。
不要忘記了,美國人,從中國加入世貿談判時,就指責中國在保護知識產權方面做得太差,損害了美國的利益,講得理直氣壯、煞有介事。于是,中國就從零開始學習什么是知識產權,然后,為了保護美國的知識產權,就開動教育、媒體、社會等全方位力量,不遺余力地立法、教育、宣傳知識產權、保護知識產權。據說,雖然按照知識產權保護的概念,我們要向美國人支付巨額費用,但是,將來,我們會好起來,先適應國際規(guī)則,然后再受益,這叫改革代價。就是這么個邏輯。中國人被騙得心服口服,無言以對。
好,今年,美國對華進行貿易訛詐失敗、全力圍剿華為之際,華為按照美國人提出的、中國改開精英宣揚的知識產權邏輯,向美國索取專利費用了。美國的參議員盧比奧先生的表演,終于露了餡:華為無權向美國索取專利費用。
既然華為無權向美國索取專利費用,那么,中國此前向美國支付的巨額專利費用,難道不是大傻B嗎?中國為什么就不會拒絕美國索取的專利費用呢?
此時此刻,我并不要求中國的曾經替美國鼓吹知識產權、保護美國知識產權的專家學者、官僚買辦、各類媒體、專家學者出來維護華為的知識產權,我知道沒有用,這個專利費,是要不回來的。我所希望的是,你們出來承認錯誤,所謂知識產權,就是美國鬼子用來敲詐中國的騙局,你們,有管是有意還是無意,無非是充當了人家的棋子——我就不說你們和美國人勾結了。你們未能識破這個騙局,反而推廣這個騙局,替美國人欺騙中國人民,你們上當了,你們害得中國白白被敲詐了巨額專利費,你們是中華民族的罪人,至少是犯了重大錯誤的人。
不要被同一塊磚頭絆倒兩次;君子不二過;吃一塹,要長一智。“夫迷途知反,往哲是與;不遠而復,先典攸高”。
知識產權,是個和社會主義、公有制主體經濟格格不入的反動的私有制觀念?,F(xiàn)在,美國參議員盧比奧親自出來證實,這就是個騙局,再死抱著知識產權的概念,就不識時務了。我們要做的是徹底廢除所謂知識產權觀念,廢除有關法律,批判、清算知識產權這個私有制觀念,跳出這個陷阱。今天,我們應立即停止支付美國人的知識產權費用。此前支付的此類費用,要追討!當然,很難追討回來。
要反思的是,當初為什么就接受了知識產權這個偽概念了呢?當初接受知識產權這個概念時,有沒有想過它和社會主義、和公有制、和人民當家作為是完全對立的呢?究竟,尊重知識產權是破壞了所謂人權,還是保護了所謂人權呢?
還有多少如知識產權這樣的偽概念、欺騙性概念、陷阱性概念?是不是要舉一反三地清算一下?比如,開放,越開放越安全,股份制,引進外資,中美關系是世界上最重要的國際關系,中美關系是改革開放的前提,股份制,經濟全球化,引進國際戰(zhàn)略投資,市場化,22條,外商投資法,國企混合所有制改革……
不能都等盧比奧來拆穿騙局,那樣,很打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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