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道:
中國RISC-V產業聯盟理事長、上海芯原微電子董事長戴偉民表示,美國RISC-V廠商已受出口管制。針對RISC-V是否受美國規范限制,戴偉民表示,開源的源代碼受美國憲法第一條修正案保護的言論自由,軟件則是產品,受出口法律管制(EAR),但RISC-V既非開源代碼,亦非軟件,本質是一套開放、免費的指令集,是處理器軟硬件間的接口、一套開放標準。現在美國RISC-V廠商已不能向XX出售IP,但對大陸RISC-V生態系而言,還需與專業律師研究,找出符合規范、實現RISC-V方法。實現RISC-V有3種方式,一是購買商業IP、二是采用開源代碼,三是自行開發。若RISC-V購買商業IP,受EAR管制,就不能出售IP及提供服務給XX。
戴偉民強調,英特爾X86、ARM的IP授權是不自主、不可控但繁榮,架構授權則是不自主、但可控與繁榮;基于M-Core、MIPS、Alpha的CPU是自主、可控但不繁榮的,希望大陸的CPU可透過RISC-V做到自主、可控、繁榮并且持續創新。
本次事件,被一些媒體誤解為RISC-V也受川普禁令影響了。
這種解讀是有問題的,根據行業朋友辟謠,只是直接買IP直接被禁,采用開源代碼和自行開發目前還不受川普禁令影響。
本次事件對于自主可控最大的借鑒意義就是,買IP做集成設計SoC不宜被包裝為自主可控,因為各種受制于人——不僅僅是買ARM的IP,買RISC-V的IP也有風險。
因此,即便是走技術引進道路,也必須形成自己的設計能力,哪怕一開始只是基于引進的技術做修改,比如于蘋果拿A8、A9、A15修改三代,在吃透引進CPU源代碼之后,形成自己的設計能力,并站在引進技術的基礎上,發展出自己的技術,設計出自己的CPU核。
另外,戴偉民關于自主、可控、繁榮的看法,大體上說的挺好,但也略有一定瑕疵。比如把摩托十多年前給的M-Core列為自主可控,又比如有意無意的把SW稱為Alpha。
鐵流認為,安全可控上體系可控,必須是基礎軟件+基礎硬件安全可控,如果購買ARM指令集授權,哪怕CPU是完全自主設計,但操作系統配一個Windows(現在一些人鼓吹借微軟支持ARM的東風,用ARM替換Intel實現所謂的CPU國產化替代),那也被各種Windows漏洞打成篩子,談不上安全可控。
因此,要實現自主可控,必須基礎軟件和基礎硬件兩手一起抓,兩手都要硬,如果國內這些CPU無法做到自建生態,而只是依附于西方現有的成熟生態,那么,還是談不上自主可控。
而單純買IP做集成設計SoC,則如同戴偉民說的,既不自主,也不可控。只是一款商業芯片,在商言商沒問題,但要打“愛國牌”、“情懷牌”就未免有些過了。
其實,這類芯片類似于高級組裝,無非是聯想買CPU、GPU散片,內存條、硬盤、主板組裝,國內這些IC設計公司買CPU、GPU等各種IP“組裝”,大家五十步笑百步,烏鴉笑豬黑。這種買IP做集成設計出來的芯片,平時能夠各種光環,但一遇到制裁就原形畢露,扛不起自主可控和國產驕傲的大旗。
「 支持烏有之鄉!」
您的打賞將用于網站日常運行與維護。
幫助我們辦好網站,宣傳紅色文化!
歡迎掃描下方二維碼,訂閱烏有之鄉網刊微信公眾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