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目前的中美經濟戰中,我國有望在對稀土征收高出口稅的同時,實現筆者早在2011年春天就已提出的部分政策建議:“完全禁止稀土出口,把資源行業(包括稀土)的外資企業全部國有化,對稀土等出口行業征收禁止性的資源租金稅和環境污染稅”。在八年前,筆者建議同時要對稀土以外的其他有色金屬出口實行程度較低的類似政策。即使政府現在采納了筆者八年前的禁止稀土出口的建議,我們仍需要反思,為什么這么好的政策建議,為什么非得要等到現在被美國逼到墻角時才臨時抱佛腳?為什么不按照我國國家利益早就實行?我國為什么在稀土問題上如此軟弱?為什么我國對目前的中美經濟戰是在打一場完全沒有準備的經濟戰爭?
最近幾天,稀土問題在中美經濟戰中又重新得到了人們的高度關注。起因主要在于兩件事情:第一件事情是在5月13日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發布的對中國輸美3000億商品加征關稅清單中,并沒有包括稀土、關鍵礦物等資源。有報道稱,2016年2月,美國政府問責局發布報告《稀土材料:制定綜合性手段有助于國防部更好管控供應鏈中的國家安全風險》。據其估算,美國可能需要15年才能重建國內稀土供應鏈。因此,美國相關咨詢企業稱:稀土對美國工業和國防至關重要,短期內沒有其他供應可以替代,若加征關稅,將使美國承受比中國更大的痛苦。第二件事情是5月20日國家領導人考察江西贛州金力永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專門了解稀土產業發展情況,隨后這一新聞在外交部記者會上被中外記者廣泛關注和追問。外交部的回應是中國領導人在國內考察并調研相關產業政策很正常,希望大家不要做過多的聯想。那么,中國在中美經濟戰中如何處理稀土問題呢?
昨天,李光滿在《稀土!稀土!稀土!中國到底要不要對美實施禁運?!》中提出,“當前稀土正在成為中美貿易戰的焦點領域,中國可以利用在稀土方面的某些優勢對美國發起反擊,對美國實施稀土禁運。”其實,筆者在《征收高出口稅:中美經濟戰出奇制勝的殺手锏》一文中就已指出,作為我國高出口稅戰略的配套措施,筆者提出的第一條就是“禁止稀土等大量有色金屬出口”。何謂“禁止稀土等大量有色金屬出口”?就是通過征收資源租金稅、環境污染稅和禁止性的出口關稅,完全禁止對外出口。為什么還要禁止稀土之外的大量有色金屬出口,因為我國這些有色金屬出口一直處于與稀土出口一樣的悲慘命運,對其禁運在某種程度上對美帝也有一些戰略打擊效應。
由于筆者需要研究的問題很多,對于中美經濟戰中的稀土問題,筆者無法進一步展開研究。其實,可能已經不需要再展開研究了,因為筆者早在八年前就已經早有定論。請看以前的文章:
1.《賈根良:對WTO裁定“稀土案”中國敗訴的簡評》
(賈根良新浪博客,2014年3月26日)
今天媒體發布了WTO裁定“稀土案”中國敗訴的消息,這再次暴露了WTO作為發達工業國御用工具的本質,凸顯了WTO、美國、歐盟和日本在中國稀土問題上的強盜邏輯。近兩年來,筆者觀察到,在調解國際貿易爭端上,WTO實際上已經不起作用,美國、歐盟對中國光伏產業的“雙反”、巴西對中國制成品征收高關稅等都說明誰愿實施保護主義就實施,WTO實際上已經失效。因此,中國不用理睬WTO的裁定,想怎么做就怎么做。筆者認為,實施出口配額是遠遠不夠的,我還是堅持三年前在下面這篇舊文等文章(后面的兩篇——筆者注)中的觀點:完全禁止稀土出口,把資源行業(包括稀土)的外資企業全部國有化,對稀土等出口行業征收禁止性的資源租金稅和環境污染稅。
中國早就該反思自己作為自由貿易捍衛者的可笑角色。歷史上,歷來就是發達國家維護自由貿易,落后國家強調保護主義,中國這種角色的顛倒源自于錯誤的“進口高端產品、出口低端產品”的發展戰略。與稀土出口一樣,我國大量低端制成品的出口也是“壞的貿易”,這是追求單一低端制成品經營造成的惡果,我國捍衛自由貿易,實際上捍衛的就是這種可悲的國際分工地位,捍衛的是通過貿易順差大量地向發達國家輸送財富的發展道路。長期以來,我國政府和學者們對此不察,對自由貿易執迷不悟,任由其他國家對中國實施貿易保護,而自己卻不保護自己的高端產業,以致于核心技術永無突破之日。筆者曾提出取消出口退稅等一系列措施,目的就在于調整經濟結構,為中國高端產業的投資保護和貿易保護創造條件。我國加入WTO是在新自由主義支配下做出的決策,我國應該借此WTO裁定“稀土案”中國敗訴的機會對我國加入WTO對國民經濟造成的危害進行政策辯論。
2.《中國稀土問題的經濟史透視與演化經濟學分析》
(作者賈根良、劉琳,原載《北京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4期,新華文摘2011年第22期全文轉載;《高校文科學報文摘》2011年摘要轉載。)
摘要:本文以稀土資源為例,基于經濟史和演化經濟學的視角對我國自然資源出口及相關政策進行了深入反思。重要自然資源在發達國家的經濟崛起過程中曾發揮了關鍵性作用,他們都采取了“進口原材料并出口制成品”的工業化戰略。相反,出口初級資源不僅無法致富,甚至會導致國家的衰落。發達國家嚴格限制自然資源出口的目的,是為了將其投入到構成國家富裕之基礎的附加值高和創新機會窗口大的高端產業環節中??缭绞桨l展的機會窗口來自于新的技術經濟范式,在以解決資源和能源問題為核心的第六次技術革命中,豐富的稀有金屬資源將為我國抓住新的機會窗口提供難得的機遇。但是,我國當前稀土等稀有金屬資源的利用與發展模式存在嚴重的弊端,亟待做出重大戰略調整,本文為此提出了相應的政策建議。
關于關鍵性自然資源在商戰中的作用問題,摘錄該文中一段供參考:
鑒于重要資源在工業化崛起中的巨大作用,發達國家在歷史上都是嚴格限制甚至禁止國內未經加工的原材料出口的。例如從15世紀晚期開始,為了發展當時作為國際競爭支柱產業的羊毛紡織業,英國政府曾制訂了嚴刑峻法:除“羊毛之外,綿羊、毛線、精紡毛紗、漂泥等‘都在禁止出口的清單上。法律的實施十分嚴厲,首犯者要被砍去左手,再犯者則被處死’”。[⑩]英國還把限制本國羊毛等原材料的出口作為打擊競爭對手國內較為成熟的毛紡織業的武器,并且導致了當時作為歐洲紡織業霸主的低地國家的衰落。英國著名小說家和歷史學家丹尼爾·迪福在《英格蘭商業計劃》中詳細描繪了英國這種原毛出口限制政策,并且認為“出口禁令使低地國家的競爭對手走向了毀滅,因為他們喪失了原材料”。
3.《禁止不可再生資源出口并回購資源型外資企業》
(作者賈根良、劉琳,原載《經濟縱橫》2011年第2期)
摘要:出口自然資源的目的是什么?除了換取外匯,還有別的目的嗎?如果沒有,那么,換取外匯已經完全沒有必要。在外匯儲備不斷貶值的時代,不可再生資源是一國財富保值和升值的最佳選擇。我國是人均不可再生資源非常匱乏的國家,也是自然資源進口大國,資源問題越來越成為制約我國經濟發展的致命“軟肋”。但是,令人感到荒謬的是,在我們不斷地呼吁利用外匯儲備建立戰略資源儲備的同時,外資目前卻正在通過種種手段掏空我國的不可再生資源儲備。解決這個問題的唯一有效辦法就是把自然資源行業的外資企業全部收歸國有,并嚴禁不可再生資源的出口。
推薦大家閱讀馬鐘成在2015年撰寫的深度分析文章:《稀土保衛戰失利、中等收入陷阱與中國的“入世議定書”》
即使政府現在采納了筆者八年前的禁止稀土出口的建議,我們仍需要反思,為什么這么好的政策建議,為什么非得要等到現在被美國逼到墻角時才臨時抱佛腳?為什么不按照我國國家利益早就實行?我國為什么在稀土問題上如此軟弱?為什么我國對目前的中美經濟戰是在打一場完全沒有準備的經濟戰爭?筆者的大量文章可以為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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