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土編者按】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實踐與婦女解放成為熱議的焦點。種種有關婦女強迫勞動、女性男性化的論述將社會主義實踐描寫成一壓榨女性勞動力的國家陰謀。美國學者Jacob Eyferth對農村婦女紡織的研究將我們帶回到當時的歷史情境和社會條件,具體討論集體化對農村婦女的解放和局限。1949-1976年的社會主義實踐徹底轉變了農村地區(qū)的勞動分工和日常生活模式。在關中地區(qū),社會主義改造以前,農村婦女生命歷程的每一個階段都與紡織密切相關。社會主義改造初期,鄉(xiāng)村婦女成為勞動力的重要來源,此前附著在婦女身上的紡織任務被田間勞作所取代。中國農村女性的生活發(fā)生了根本性的轉變,這種變化是和婦女勞動生產緊密聯(lián)系在一起的。當然,并不是所有的婦女都經歷了一樣的自我解放之路。由于棉花生產技術的落后和產量不足,國家攤派任務的加重,群眾教育和家務勞動社會化的不足,許多婦女依然為家庭和勞動的雙重負擔所困。但是,集體化使得部分婦女獲得了走出家門進行集體勞動的機會,也造就了一代走出家庭、走進公共生活的女勞動者和女活動家。
(圖片來源:周麒作品《紡織女工》)
社會主義革命曾許諾轉變中國農村人的物質生活,將新目標和新技術——樓上樓下,電燈電話——帶入農村地區(qū),為了實現這樣的許諾,社會主義革命徹底地轉變了當時農村地區(qū)存在的勞動分工方式和日常生活模式。理解基層百姓如何經歷社會主義,依賴于理解不連貫且不規(guī)律的物質生活變革,也同樣依賴于理解通常被我們用來分析社會主義中國的一系列斗爭和政治運動。在這些農村變化中,鮮有比農民如何滿足穿衣需求更重要者。這里我指的并不是變化相對緩慢的服裝形式,而是指布和衣服的生產方式。
透過棉花種植和紡織工作,我會討論毛主義在日常生活中的實踐。我關注的焦點在于,面對物質極為匱乏的境況,農村婦女如何選擇。她們如何擠出時間、如何得到材料為家人織布制衣?她們又是如何處理家人、親戚和國家需求間的沖突?不同選擇間的道德帷幔是什么?為公公綉煙袋的年輕婦女是在履行習俗的職責,還是浪費了本應用于集體生產的時間和材料?通過回答這些理由,我希望有助于理解地方社會如何實踐和經歷社會主義,這些實踐和經歷又是如何隨時間而變化?我的研究基于兩類材料,一是在陜西省中部周至縣和興平縣的田野調查;二是相關縣級和省級部門保存的檔案資料。
一、關中地區(qū)婦女的工作和紡織
陜西省的大部分平原和肥沃土地都集中在渭河谷地——也就是關中,西安市是渭河谷地的中心。關中地區(qū)的棉花種植可以上溯到明代早期。直到抗日戰(zhàn)爭爆發(fā)后,為了將關中地區(qū)變?yōu)樯虾L旖蛎藜弿S的主要原料供給地,關中的產棉量才急劇增加。尤其是在20世紀30年代棉花種植的繁榮時期,棉花是利潤可佳的物品,很多農民都會出售一部分自家收獲的棉花。農民們幾乎不會將多于三成的土地用于種植棉花,通常的種植面積就是一到兩畝。棉花是一種高風險的作物。種植棉花的多少因此與增加財富相關:只有那些資金和糧食有盈余的家庭才能夠將更多的土地用于種植棉花,從20世紀30年代的高棉價中獲利。
在周至和興平縣,大多數農民種植的棉花數量能夠滿足他們的穿衣需求,還有一些余量用于出售。以出售為目的的紡織,盡管并非致富之路,但也不像通常人們認為的那樣無利可圖。雖然在物資匱乏年代,一塊標準布段僅能換30斤小麥,但在正常年景下,可以換50至70斤。興平的老人們承認婦女對家庭收入的貢獻要比男人多:在手工紡織集中的地區(qū),家庭糧食支出中,高達四分之三的比重來自婦女紡織的收入。
關中地區(qū),農村婦女生命歷程的每一個階段都與紡織品的交換或學習新的紡織技術密切相關。母親認為女兒在婚姻上的選擇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她們的紡織技術,因此向女兒傳授紡織技術的訓練十分嚴格。周至縣流傳的歌謠表達了對未來婚姻的希望與焦慮:
白楊樹,兩杈權,兩旁住了兩鄰家。你家娃子會寫,我家女子會扎花。
大姐扎的牡丹花,二姐扎的石榴花,剩下三姐不會扎,打到炕下紡棉花。
婚后第一年是大多數婦女生活中最艱難的一年。有一首民謠描述了那些被婆家當作廉價勞力的年輕兒媳的命運。一旦婦女有了自己的孩子,就會有更多的時間為自己的小家庭織布制衣,而不是在婆婆的監(jiān)督下為擴展家庭工作。隨著時間的推移,針線活成為一個婦女的公眾形象——因為婦女幾乎不離開自己的院子,她們做的針線活事實上比本人更有知名度。鄰居和親戚根據一家人的衣服來評價一個女人,即整齊的針腳是一個富足家庭擁有勤勞妻子和母親的標志。
在關中農村,幾乎所有重要的活動都會涉及紡織品的交換。生日、周期性節(jié)日和回娘家都理所當然地需要紡織品作禮物,如果缺少了布料和棉花作為禮物,婚姻將無法締結。孩子出生時,做禮物的布料和衣服也是必需的,通常會將做鞋子的布料送給接生婆。甚至過世的人也必須穿衣服,因為他們將穿著這身衣服進入后世的生活,所以必須用質量很好的布做壽衣。
女性的社會地位與紡織密切相關。精英家庭和普通百姓似乎都在追求一種所謂的“體面經濟”,即社會地位和賺錢能力源自將婦女留在家里。全年完全將婦女隔離在家的情況在精英家庭中十分普遍,只有他們能夠種植或購買足夠的棉花供婦女們持續(xù)紡紗織布,也只有這些家庭才會贊同嚴格的禮教,大多數家庭至少在農忙的播種和收獲季節(jié)需要婦女們干農活。只在那些非常窮的家庭中,婦女才會參與田里的日常勞作,這是一種使她們自己及其男性親屬感到羞辱的境況。盡管人們對婦女獨坐織布機前有著刻板的印象,但紡織是具有強烈社會性的工作。中國異族通婚形成的親屬系統(tǒng)將婦女與其至親隔離,而圍繞織布機的合作激活了婦女們自己的親屬網絡,使其得以與娘家的近親相聯(lián)系。
紡織工作使婦女形成了特殊的肢體習慣、獨特姿勢和感官技術。是否長時間蹲在紡車前或做針線活的婦女間的確存在明顯的差異,長時間從事這些工作的婦女大多彎腰駝背,而不做這些工作的婦女擁有更筆挺和舒展的身體。
二、棉花與社會主義國家
簡而言之,紡織工作以一種難以忍受但強有力的方式形塑了鄉(xiāng)村婦女的生活,但是,在社會主義革命的過程中,圍繞紡織形成的豐富的社會消失了。由于意識形態(tài)和實踐方面的理由,中國共產黨反對手工紡織。中共領導人像1890年代以來的中國知識分子一樣,將手工紡織視為家庭對婦女的“奴役”,甚至視為是與纏足一樣罪惡的社會現象——這種觀點的形成并非沒有理由,因為家庭對女性紡織勞動力的需要與纏足的長度與嚴酷程度之間存在相關性。共產黨的領袖們贊同恩格斯的觀點,相信婦女的解放取決于她們參與支付酬勞的公共性工作。如果意識到了這一點,就會認為織布并非真正作用上的“工作”,而是周期性進行的家庭瑣事(因此紡織最終是枯燥無作用的),與洗碗洗衣之類的家務事完全沒有分別。
除了出于意識形態(tài)方面的理由,中共領導人反對家庭紡線織布還因為其占有了對社會現代化建設戰(zhàn)略至關重要的兩個因素,即棉花(在中國,重要性僅次于糧食的農產品)和婦女的勞動能力。國家以人為壓低的價格從農民手里收購糧食、棉花及其他農村產品,經過國有工廠的加工,然后在國內銷售或出口獲取利潤,從而完成社會主義積累。同樣,婦女的工作在此戰(zhàn)略中也占據了重要地位,因為工業(yè)的擴張依賴更高效的農業(yè)生產效率,而在農業(yè)生產資金投入不足的情況下(當時資金要預留以滿足工業(yè)投入的需要),只有通過密集的勞動投入來提高農業(yè)生產效率。鄉(xiāng)村婦女是中國最大的尚未開發(fā)的勞動力資源,中國共產黨希望她們完全參與到農業(yè)生產中,將男性解放出來投入工業(yè)生產和基礎建設。很明顯,只有首先將婦女從費時的紡織工作下解放出來,她們才能夠全身心地進行農業(yè)生產。
新中國成立后的兩年內,關中地區(qū)的種棉面積迅速增長,1952年達到土地承受能力的上限,此時,所有的能耕種的土地不是種了糧食就是種了棉花。20世紀40、50年代關中地區(qū)維持了較好的棉花收成,此后,被定位為中國西北的產棉基地,以滿足甘肅、寧夏和青海的布匹需求,并為河南河北的棉紡廠提供原棉。由于提高產量并不容易,國有花紗布公司(簡稱花司)就集中力量抑制私營貿易與其在棉花需求上的競爭,其首要的做法是減少農村家庭對棉花的需求總量。這與社會主義國家的要求間存在矛盾,地方政府要提高棉花的商品率,例如,打破農村家庭內部生產和消費的結合,將自給自足的農民轉化為以市場為導向的農民。
為了達到這樣的目的,國營貿易公司采取了與私營貿易一樣粗魯的誘導轉向策略。甚至在1954年禁止私人交易棉花前,國家意圖收購棉花產量的80%,僅將產量的20%留給棉農。但實際的收購量遠遠低于這個數目。棉紡廠和上述所有供銷合作社十分渴望農村家庭能夠達到其最大購買力,渴望以實物換取更高的預購比例,他們將棉花的預購和購買工業(yè)產品與愛國主義、集體主義聯(lián)系起來,與有利于加強工農聯(lián)盟聯(lián)系起來。毫不奇怪,在這種壓力下,很多農民過度消耗,從而導致來年還款時雙方的相互指責。
1952和1953年,國家貿易者連續(xù)兩年強力推行預購, 1953年則出現了局面的逆轉。那年夏天中國北部的小麥收成極度糟糕,國家決策者預計到城市人口的糧食供給將出現嚴重理由。棉農是農村人口中糧食的主要消費者,國家官員們擔心用現金向棉農購買棉花,棉農手里有錢后將抬高國家尚未完全制約的糧價。高糧價并不會被轉嫁到城市消費者身上,而農村需求量的增長將引起國家的巨大財務損失。因此中央政府將糧食的收購價從1∶9(棉花:麥子)降到了1∶624。并且,棉農得到的不是現金,而是春小麥收獲后才能換取現金的白條。1953年年末和1954年年初,憤怒的棉農燒毀了棉花倉庫,收購站的局面變得十分危急,警察機關向采購站工作人員發(fā)放了槍支。
棉農應對1953年危機的辦法是減少棉花種植量,有的甚至拔掉即將成熟的棉稈種上冬小麥。1954年實行“統(tǒng)購統(tǒng)銷”政策后,棉花成為國家壟斷物資。那時,只有少入農民加入了互助組或合作社,理論上,農民可以自由選擇多種或少種棉花,但實際上,鄉(xiāng)鎮(zhèn)政府都被規(guī)定了生產額,并且?guī)缀跛忻揶r都簽署了甚至遇到旱澇災害都強制執(zhí)行的配額合同。那些棉花收獲量無法償還抵押數量的農民會被公開批評,而且要退回先前收到的現金,償還了抵押數量還有盈余的棉農,會被動員、說服將剩余棉花賣給當地的收購站,價格則是略微高于收購價的“議價”。國家允許棉農保留僅夠制作冬季棉衣和棉被的棉花,大部分地方按每人一公斤計算。在集體化時代,這些自留棉便是農村人制作衣服的主要原料。
三、社會主義制度下婦女的工作
共和國早期的性別政治更多的關注如何轉變封建家庭,而非轉變婦女的工作模式。結婚和離婚的自由,反抗家庭內部不公平和殘酷待遇的權利,正是這些標語將很多婦女吸引到中國共產黨的隊伍里。然而從很早開始,平等地參與生產性工作經常被理解為在家庭以外工作,被描繪為婦女解放的終極目標。那個時候的歌曲和戲劇將婦女的自由表現為走出黑暗孤獨的封建家庭,進入充滿陽光的公共生活和公共工作的過程。沒有理由懷疑大部分女性,尤其是年輕女性,以這樣的方式經歷了革命。嚴酷的禁錮結束了,政策鼓勵婦女們參與政治,盡管很多時候這種鼓勵無非是被動出席村民大會。在我調查的周至縣疙瘩頭村,婦女們記得新中國成立的第一年她們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幾乎沒有變化。直到1956、1957年實行集體化,女性干農活變成常態(tài)之前,大部分的婦女仍舊是在家庭內部工作。經過集體化的改造,婦女們在由女性領導下的婦女隊工作,有時和男人們一起做事,但任務不同。像男人一樣,婦女們也要三班倒(早班、中班和晚班),和男人們不同的是,如果她們要照顧孩子或家里有急事可以跳過一班工作。確保婦女參與集體勞動的不是領導們的強迫,而是可以轉換成現金和糧食的工分。到集體化時代,作為大多數家庭金錢來源的商業(yè)紡織逐漸削減并最終被禁止;盡管手工織布的黑市交易在整個集體化時代都存在,但國家留給棉農的棉花太少,少到無法靠用棉花紡織品作為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正是作為副業(yè)的紡織(至少在關中地區(qū),曾是家庭收入的主要來源)的消失,創(chuàng)造了女性參與集體工作的可能。盡管有這些局限性,但是毫無疑問,婦女的工作被銀花競賽和試驗田賦予了新的可視性,尤其是年輕女性的社會角色有了社會主義生產者的成份。但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斷定,女性工作的新類型被賦予的作用是否反映了其他類型工作價值的貶損。作為農業(yè)生產者的女性變得具有可視性,同時,盡管紡織仍是人們物質生活和社會生活的基礎,但紡織工作變得不可視。
如果我們審視新中國成立初期的主要政策,會發(fā)現必要社會工作方式的文化內涵被掏空的現象十分明顯。1950年到1952年,一方面出于吸引婦女參政的需要,一方面為了在大規(guī)模棉紡廠尚未建立時滿足對紡織品的迫切需要,地方政府鼓勵婦女組織紡織合作社。當時疙瘩頭村僅有一個紡織合作社,其唯一健在的成員年玉珍還記得參與合作社如何提高了她的家庭地位,并且使她從婆婆那里獲得了經濟獨立。她還強調,她的小合作社是疙瘩頭集體經濟的第一粒種子,比第一個農業(yè)合作社建立早了許多。紡織工作徹底轉變了她的生活:由于合作社的成功,她被選為疙瘩頭村的婦聯(lián)主席,后來還當了縣人大代表。但是她強調她的合作社沒有任何政治作用,她認為紡織是生產之外的事,是舊社會的遺留,她的合作社無非是“一大群人在一起玩”,紡織并不被認為是工作、勞動或生產。
四、革命與日常生活
幾乎無法懷疑1949年到1976年的革命時代,女性的生活發(fā)生了根本的變化,然而相關的敘述卻與土地改革、階級斗爭、群眾運動和政治運動敘事大相徑庭。例如1966年,對與關中地區(qū)的婦女并不是一個有特殊作用的年份,盡管有些村莊經歷了劇烈的派系斗爭,但是我采訪的婦女沒有一個人提到文化大革命。當我問到文革時,一位婦女解釋說“文革是要打倒地主和富農,與我們這些貧下中農沒有任何關系。參與到當中的也是地主、富農和官員,我們這些普通的貧下中農不評判誰對誰錯。我們根本沒有參與”。轉變農村婦女生活的力量沒有確切的起止時間,國家的攤派逐漸加重,農業(yè)上的工作負擔隨時間的推移而增加(1949以來出生潮的兒童成長起來,1960年代開始參加工作,工作負擔又降低了)。1954年,國家對糧食和棉花的壟斷,農業(yè)集體化的實施,是一個重要的里程碑,但是在這些事件之前,生產任務重和工作負擔重的壓力就已經產生。
1970年代晚期,紡織品的極端短缺和自我能力的過度發(fā)掘走向結束,但這種局面的出現更多的是因為中國化學工業(yè)的成熟而非毛澤東時代的結束。從1970年代早期開始,氮磷肥使用的增加使棉花達到高產,柴油泵和先進的農藥噴霧器也減少了棉田里的勞動量。1959年中國開始了小規(guī)模生產人造纖維(粘膠纖維),1975年以后,尼龍和聚酯纖維等真正的人造纖維生產量急劇增加。合成纖維的使用擴展到農村需要數年,但到1980年代初期,普通的農村人每年都會買兩米的確良或其他化纖制品,這些布料足夠制作一件夾克或一條褲子。即便是在條件艱苦的中國農村,這種服裝也十分耐穿,因此多年來第一次,人們有能力為自己添置新衣服而不是替換已經破舊的衣服。塑料時代的來臨結束了持續(xù)二十多年的中國紡織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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