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國種業有喜事也有囧事,有坦途也有坎坷。中國種業市值躍升至1000億元,成為全球第二大種子市場;經過梳理有32家獲得育繁推一體化企業資證;種子企業建成商業化育種的主體已成共識,但農業科研體制改革是一個難邁的坎。
一、“一號文件”強調商業化育種新機制
2012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重大育種科研項目要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加快建立以企業為主體的商業化育種新機制。優化調整種子企業布局,提高市場準入門檻,推動種子企業兼并重組,鼓勵大型企業通過并購、參股等方式進入種業。”(新華社,2月1日)
點評: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孕育的中國種業,從座胎兒起就是個“畸形兒”,育、繁、推脫節,產業鏈割裂。90%以上的種質資源和育種人員集中在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90%以上的科研經費投入到應用技術研究。種子公司只賣種子,不搞科研;科研單位只管育種,不問市場。育種研究、種子繁育、技術推廣自成體系。中國種業規模偏小,研發能力和資金有限,種子企業要想進入市場必須擁有自主產權的品種才能跨進市場的大門。“一號文件”支持育繁推一體化種子企業和推進商業化育種新機制是明智決策。
二、浚單20獲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
2月14日,國家科學技術獎勵大會在北京隆重舉行。浚縣農科所完成的“玉米單交種浚單20選育及配套技術研究與應用”項目獲國家科技進步獎一等獎。溫家寶總理為項目第一完成人程相文頒發了獲獎證書。(新華網)
點評:基層科研人員能出成果,靠的是堅忍不拔、執著追求。程相文領導的科研團隊40年如一日,辛勤勞作,有12個玉米品種通過審定,其中浚單20全國種植面積最多時達4700萬畝,榮獲國家大獎。溫家寶總理寫給程相文的親筆信說:“一個老科技工作者的精神讓我深受感動。中國實現現代化需要一大批像程相文這樣的科技工作者,需要有為科技事業鞠躬盡瘁的精神。程相文獻身玉米育種事業的事跡應該表彰。”
三、農業部推介主導品種再陷窘境
農業部辦公廳推介發布2012年主導品種和主推技術。在被推介的28個玉米品種中,有剛剛被通過國審品種,如京科968、中單909等,而很多民營企業的品種沒有被推介。(2月8日農辦科[2012]9號)
點評:農業部科教司推介玉米品種又留下了紕漏。推介了鄭單958和浚單20,卻沒有推介種植面積居第二位的先玉335。官員可能會理直氣壯地說,先玉335是“外企”培育的,但被推介的品種中卻有一個正大619,它也是外企培育的啊!這就又回到農業界熱議的先玉335“蟲子不吃”、“豬不下崽”的老問題上了。怎么回答?又夠科教司的官員招呼一陣子了。農業部很習慣發布“通知”,搞個“推介”,指令全國用何品種;何時播種。今天基本進入市場經濟時期了,農業部官員應該經常到種子市場和田間轉看一看,“推介”能起到多大的作用?
四、農業科研院所,中央再吹體制改革號
新華社授權發布《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的指導意見》,對承擔行政職能的,逐步轉為行政機構;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為企業;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保留為事業單位。(新華社北京4月16日電)
點評:農業科研院所體制改革最概括地解讀:“基礎研究政府辦,應用技術企業辦。科研院所逐步退出商業化育種,把種子企業建成科技創新的主體。”今天農業科研院所的一整套體制,完全是從“蘇聯老大哥”那里照搬過來的,“蘇聯”已經沉沒20多年了,俄羅斯可能也不搞這一套了。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從“摸著石頭過河”到“改革頂層設計”。改革越是向前推進,涉及的利益就越復雜,碰到的阻力也就越大,剩下的全是難啃的“硬骨頭”。中央再次吹響體制改革進軍號,期盼科技部和農業部要有行動,在實質問題上邁大步。
五、種業“創新戰略聯盟”能走多遠?
科學技術部發布《農作物種業產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聯盟由33家單位組成,其中包括中國農業大學、中國農業科學院以及登海種業、中種集團、大成集團等企業。山東登海種業任聯盟首屆理事長單位。(科學技術部,4月28日)
點評:國務院《意見》第(八)款關于“建立商業化育種體系”規定:構建一批種業技術創新戰略聯盟,好事啊!因為有經費扶持又有品種優惠,很快,各省(區)此類“創新戰略聯盟”紛紛亮相。快速建立起來的“創新戰略聯盟”依然是一個松散的聯合體,各吹各的號,各唱各的調。種子企業做大做強是市場行為,需要經歷市場競爭的歷練。若不從體制改革入手實現種業育繁推一體化、產學研結合,所謂的“創新戰略聯盟”只能是虛文巧飾、嘩眾取寵,擺個樣子給你看,等待“給予扶持”或“政策傾斜”。經由政府計劃主導的松散的戰略聯盟能走多遠?拭目以待。
六、從“大部門制改革”說到種子產業的發展
媒體報道科技部職責調整與剝離的設想:“科技部的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司、發展計劃司和社會發展科技司的職能劃歸工信部,成立‘工業和信息技術部’;農村科技司并入農業部,基礎研究司、國際合作司以及科研條件與財務司歸并入教育部。”(《華夏時報》,5月19日)
點評:十八大報告指出“穩定推進大部門制改革,健全部門職責體系”。遵循這個思路,從頂層設計“科技部變革”,剝皮剔骨,將會引發農業科研體制一系列的深層變革。一是農業科學屬于應用技術科學,基礎研究比例很少,隨著“科技部變革”,基礎研究這一塊理所當然地劃歸教育部了。二是農業應用技術研究(如種子、化肥、花卉、飼料、農藥和農產品加工等)貼近市場的研究項目和人員應該進入企業,企業建成為科技創新的主體,種子產業才會興旺發達。這不僅需要大刀闊斧的政治勇氣,也需要統籌兼顧的政治智慧。該有多少脫胎換骨的陣痛,壯士斷腕的決斷,甚至鳳凰涅槃的悲壯!
七、面對洋種子“競爭”應有行動啊
中央電視臺以《玉米:洋種子逼退中國種子》為題,播發東北地區玉米先玉335種植情況。報道說,玉米種業逐漸失守,如不采取相應對策,我國的玉米種子市場十年后將被跨國種業集團控制。(《經濟半小時》,5月24日)
點評:現代種業競爭的核心是優良品種,農業生產力的突破與跨越,總是以種子革命為先導。新世紀以來,先玉335種植面積超過4 000萬畝;正大號玉米遍植十多個省區;德美亞玉米扎根東北;迪卡號玉米西南熱銷;利馬格蘭公司育成利瑪玉米系列;先正達多個玉米品種通過審定。跨國公司在中國土地上培育出適合生態環境的新品種,為農民增產增收,也為中國糧食安全做出貢獻,這應該是“天上掉餡餅”的好事啊!古云:師夷長技以制夷。應該認真學習它、超過它。政府和官員應該有行動啊。切莫是“鐵打營盤流水的兵”、“當天和尚撞天鐘”!
八、玉米有可能成為“第二個大豆”
農業部韓部長在《人民日報》發表《玉米戰略》一文,強調在糧食安全戰略中必須將玉米放在重要位置,把玉米產業主動權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堅決防止玉米成為第二個大豆”。(《人民日報》,5月28日)
點評:韓部長文章論述全面,措施清楚。但文中突然插入了一句:堅決防止玉米成為“第二個大豆”。外行人如墜五里云中,玉米和大豆是兩種作物啊?而業內人立即明白這不是空穴來風,玉米真有可能成為“第二個大豆”!其一,農產品價格偏低,種地不如進城務工。二是,農田不斷減少,大量的優質耕地被圈進去了。三是,玉米“九連增”,這是以減少大豆棉花面積為代價的。四是,媒體報道“洋種子”逼退國產種子,而國內科研院所固步自封,缺乏緊迫感和和責任感,沒有優良品種怎么去競爭呢?要頭腦清醒,警鐘長鳴。
九、炒作“太空種子”引發爭議
神州9號載人飛船搭載了近百種農作物種子,在太空遨游13天成功返回。“太空種子”再次走入人們的視野,出現十幾家銷售“太空種子”的網店。(新華社 6月27日)
點評:隨著神州9號載人飛船歸來,“太空種子”掀起又一波促銷浪潮。市場上炒作“太空種子”最多的為蔬菜類,還有“太空水稻”畝產1 400多公斤,“太空玉米”畝產1 500多公斤。“太空種子”已經成為一個“產業”,科研院所、種子企業乃至個體商家,都可以每克種子付款500元至5000元進入太空,掛一個“航天育種基地”招牌標價30萬元。全國已有224個航天育種研究團隊,超過60處航天育種基地。市面上掛個“航天育種”牌子,借噱頭、炒概念、貼標簽,深層潛伏著錯綜復雜的利益鏈條。從源頭取締“航天育種”虛名,炒作“太空種子”就自生自滅了。
十、中央電視臺,誰是“雜交玉米之父”
中央電視臺報道:李登海是世界夏玉米高產紀錄的保持者,被稱為“雜交玉米之父”?李登海培育的超級玉米超試1號,畝產1402公斤?這個新品種面積占全國玉米總面積的43.5%?累計為國家創造效益1000多億元。(《晚間新聞》,9月1日)
點評:農業科技界都知道,“雜交玉米之父”榮譽稱號代表的是上世紀一個科學家集體。進入新世紀,玉米科技界彌漫虛夸浮躁之氣,媒體給名人“戴帽”成風。例如“雜交玉米之父”、“高油玉米之父”、“高蛋白玉米之父”、“緊湊型玉米之父”等等,業內人士對此“噱頭”嗤之以鼻。玉米育種的每項成就都是后人沿著前人足跡逐步攀登。為什么一定要稱為“父”?確切地說應該稱為“兒”;謙虛的科學家都自稱是“學生”!媒體科學缺知,滿紙謊言,全是問號,把李登海捧上虛無縹緲的神壇。希望中央電視臺記者和李登海先生正本清源,主動地向社會澄清“雜交玉米之父”、“超級玉米”不實之詞以及虛夸浮躁的言行和作風。
十一、農業部批準發放首批32家億元資證
農業部公告第1832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批準發放中國種子集團有限公司等32家育繁推一體化企業《農作物種子經營許可證》。(中國種子協會,9月25日)
點評:種子企業迅速行動起來:一類是國企老板忙兼并。二類是上市公司購買品種或招募科研人員,培育自主產權品種和增強研發能力。三類是規模相對較小的育繁推一體化企業,增值晉級億元或3000萬元企業。四類是中小公司搞聯合。組織5~6家公司,換個“面孔”,邁入“門檻”,最后再一聲吆喝:咱也是3000萬了!種業兼并重組不能是簡單地相加,而應是優勢互補,產生1+1>2的協作效應和規模效益。通過《辦法》推動種業兼并整合缺乏輸送正能量,缺乏強勢資本運作,科研院所的育種資源未能進入,僅僅起到了規范梳理作用,未能從實質上改變種子企業的弱勢,更多的只是一種表象。
十二、實行品種“誰審定、誰經銷、誰負責”制
10月18日,第三屆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舉行成立大會。農業部負責人表示今后要加強品種審定制度建設,修訂《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提高申請門檻,制定品種審定綠色通道管理辦法等。(中國種子協會網)
點評:現行的品種審定程序暴露出越來越嚴重的制度性腐敗。品種審定靠“送”已經是業界公開的秘密。審定委員會成為品種造假的“始作俑者”,潛規則盛行的后果是頻發的種子坑農事故,當受害農民群起上訪找政府索賠時,經營廠家幾乎無例外地甩出一句話:品種是“國家審定”的,要索賠找農業部去!有哪一位農民敢到京城說事啊?嘆口氣忍了吧!政府的重要社會責任是“為耕者謀利,為食者造福,以社會效益為使命”;品種審定委員“受聘”代表農業部,應該嚴格把住“品種審定”關,讓農民用上放心種。建議品種審定應在陽光下進行,實行“誰審定、誰經銷、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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