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益民:日本如何應對“稀土危機”?
來源:《能源》雜志 文/白益民 2011-11-28
作者白益民,系社科院日本經濟學會理事,著有《三井帝國在行動》《瞄準日本財團》
面對強勁的稀土需求,日本一方面向中國施壓寄望繼續獲得廉價的稀土供應,另一方面,暗地里也開始積極拓展新的稀土來源。
作為“工業的維生素”,稀土是一種不可再生的重要戰略資源。中國以世界三分之一的儲量供應了目前95%的稀土消費,同時也滋養了日本的電子工業。
隨著稀土儲量的急劇減少與環境嚴重污染,中國祭出了稀土出口配額制。
10月4日,日本、美國、歐盟等在美國華盛頓召開了關于稀土替代及技術研討小組會,共計100多位代表參加了此次會議。
會上,日美兩國圍繞日本企業出資開發美國稀土礦山、共同開發稀土資源的代替材料等問題展開討論,同時還對風力發電機的發動機、硬盤基板等含有稀土元素的工業產品生產使用量減少方案進行了交流。
事實上,面對“稀土危機”,日本早已開始進行應對和全新的布局。
日本在華“產業變局”
隨著中國逐步收緊稀土供應,日本一方面在國際上制造輿論,向中國施壓,另一方面積極拓展新的稀土來源。
與此同時,日本企業大規模在我國稀土資源區投資設廠,在當地大量買入稀土原料和金屬,簡單加工后便運到國外進行深加工或儲備,以此來有效地規避出口配額限制。例如目前僅在內蒙古就有近10家外資初級加工廠。
日本的這一舉措,已經讓出口配額制在一定程度上被架空。目前,日本早已滲透到國內的稀土行業之中,并通過合資的方式對中下游產業鏈進行層層掌控。
例如,2002年10月,日本稀土生產企業昭和電工株式會社控股和中方組建合資企業,生產和銷售高性能釹鐵硼合金、其他稀土應用金屬及合金。
到了2006年,繼在包頭建廠后,日本昭和電工又在贛州設廠,南北重輕稀土全面出擊。
在中國出臺稀土出口配額制后,更多日企以合作之名涉足國內稀土產業。2010年9月16日,日本第一稀元素化學工業株式會社、日本明和產業株式會社與益陽鴻源稀土有限公司合作稀土新材料項目,總投資4500萬元,開發鋯鈰復合物及高純度氧化鈧等產品。
除此之外,日本企業還通過“回收渠道”獲得稀土資源。
目前,日本三井物產綜合商社利用從中國四川等地進口碎玻璃等“廢棄物品”, 利用回收技術從中提取獲得鑭、鈰等稀土元素。
從碎玻璃中重新提取稀土元素的成本很低,技術難度也不大,因此,碎玻璃實際上可以作為一種原材料使用。而釹、鐠、鉺、鈰等稀土元素都是極佳的玻璃著色劑,鑭玻璃具有高折射、低色散特性,廣泛用于制造各種透鏡和高級照相機、攝像機鏡頭,尤其是高空攝影裝置的鏡頭;鈰防輻射玻璃,用于汽車玻璃和電視玻殼;釹玻璃用于激光材料,是巨型激光器最理想的材料,主要用于受控核聚變裝置。
這些大規模的碎玻璃進口,已經引起了中國當局的警覺,在2010年11月1日,商務部、海關總署已禁止出口廢碎玻璃。
盡管如此,日本方面仍不死心。
據日本媒體報道,日本三菱財團旗下的三菱材料公司(Mitsubishi Materials Corp)已經展開全力進行技術開發,以從廢舊家電的磁鐵中回收更多的稀土資源并進行再利用。根據計劃,三菱材料公司將以低成本技術為研發重點,同時該公司希望在2014年之前將此技術運用到實際生產過程中。
如果該項技術開發成功,那么三菱材料公司將能夠從廢舊空調壓縮機的磁鐵中回收釹和鏑等金屬。隨后,三菱材料公司將對整個回收過程實施機械化處理并且研發其他技術來提高回收效率。
日本六大財團之一的富士財團同樣不甘示弱,旗下的綜合商社丸紅株式會社中從事鐵礦渣業務的子公司丸紅鐵源公司正在參與稀土初級產品回收的研究活動。
日本進軍海外
除了積極在稀土初級加工品上做文章,日本企業在海外也不斷拓展稀土來源。
2010年12月,日本三和財團的核心企業雙日株式會社(Sojitz Corp.)宣布與澳稀土礦業公司萊納斯公司(Lynas Corp.)就稀土金屬的供應和開發建立戰略伙伴關系。
萊納斯公司表示,與日本就關于快速跟蹤稀土項目拓展已展開“高級別”會談,以確保為日本市場提供額外供應。日前,雙方已經達成了一份基本協議,日本以約3億美元購得10年8500噸/年稀土金屬的購買權。
對此,澳外長陸克文在與日本外務大臣前原誠司于2010年11月23日在堪培拉舉行的會議結束后表示:“澳洲已準備好成為日本的長期、安全和可信賴的稀土供應國。”
同樣是2010年12月,日本住友商事和日立金屬開始與美國最大稀土企業Molycorp洽談合作。雙方合作主要由日方提供出資、融資和技術輸出,在美國合作開發稀土礦,開采的稀土主要提供給日本市場。
由于中國2011年度稀土出口配額進一步下調,保障2011年度稀土需求成為日本最迫切的任務,據此協議,住友商事可獲得從Molycorp公司所屬的礦山調配鈰、鑭、釹等稀土資源的權益。
除了海外拓展,日本政府也計劃大規模開發沉積在日本周邊太平洋海底的稀土資源。
日本文部省表示,該省已經在2012年的預算中,增加了220億日元的稀土資源開發調查費,這筆費用還包括建造一艘稀土資源調查船,計劃用4年的時間來完成這艘高科技調查船的建造。
東京大學的初步調查顯示,在靠近沖繩的太平洋海底,擁有豐富的稀土資源,稀土的儲量超過陸地的1000倍以上。
“產商融”協力破局
事實上,在面對“稀土危機”時,日本的稀土企業并不是孤立的。
在日本獨特的“產商融結合”模式下,他們和日本各大財團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通過交叉持股,各大商社之間和商社與制造企業之間都建立了聯系,而背后金融資本的支持,使得各大企業從不為資金的缺乏而發愁。
在這種模式下,日本綜合商社所形成的股權結構是一種貿易、實業、銀行環形持股的結構,其最大的股東是金融機構。綜合商社所發行的股票當中有一半以上為這些金融機構所持有。日本綜合商社資產負債率都很高,主要靠借貸資金推動貿易規模的擴展。上述那些商社的股東同時也將大量的資金貸款給綜合商社使用。
因此可以說日本各大企業間早已形成了緊密的網狀結構,在業務交流上也有著緊密的聯系,并不能簡單地從持股關系上判斷企業間的從屬關系,但這種聯系卻是實實在在的,同時也是有著歷史的淵源的。
在應對稀土危機之中,日本各大綜合商社相互扶持,聯袂出擊,在國際上劃分各自的“攻堅”范圍,避免了惡性競爭,同時,如果在一處遇到困難,各大企業也可以隨時伸出援手,渡過難關。對比之下,中海油和中石油在巴西手足相殘似的惡性競爭讓人唏噓不已。
盡管日本遭遇“稀土危機”,但在日本舉國協力的機制下,中國的稀土出口配額制并不會對日本電子工業造成實質性沖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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